主题:【原创】我的打官司经历 -- 电子狼
看来这种情况在目前不可避免,我一开始就不应该先交中介费。
根据我的印象,在美国有两种机制防止这种事情发生:
1。小额法庭:因为事实清楚,同样不用律师的介入。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拒绝执行,后果很严重,对于一个正经公司,损失远远大于1500元。
2。信用评级制度。每个人都有信用评分,如果发生拖欠,赖账等等,一旦查实会留下纪录,影响以后贷款甚至租房。
听说现在我们正在引入信用制度,希望能改变“欠人钱的是大爷,借人钱的是孙子”的状况;也希望我等小民,可以不中这样的暗算。
谢谢仙人指路
下次再碰上欠我钱不还的。找律师试试。那位说了怎么吃了亏还不长记性。哎!稳定高信誉的客户群如果有了。我离千万富翁也不远了。现阶段只能是大浪淘沙攒这样的客户。混蛋当然那都是。谁让有这么大的空子可以钻。做生意路可不能窄。吃亏也得上。当然明亏不吃二次。
您再帮帮忙,说说看需要哪些有效的证据在债务发生前保留下来。
我来加拿大3年多点,有两次差点打了官司,最后都没有打,原因嘛,就是成本。
第一次是为了172加刀,说少不少,按现在的兑换比率,寄回农村老家顶大用呢;说多呢也不多,因为我的收入还不错。开始时憋了一口气要打这官司--不蒸馒头争口气,加拿大不是法治社会吗?最后一刻放弃了:别的不说,去法庭请一天假(至少半天,看当天排队情况)损失的工资就不止这数(当然我可以用假期,但是带薪假期也是我收入的一部分阿)--如果我是打8块钱一小时的工,这官司我就打了--可我不是,只好忍了。
第二次钱数多些,情况也复杂得多,我也有失误(想当然,没认真看合同,一句两句解释不清)。我也忍了--实在是耗不起,兄弟房子车子的贷款要还呢。
还有两起是听说的:
一起发生在我以前工作的那家公司。公司的两个人带走了客户和一拨人自己拉摊了--而那家公司与所有员工的雇佣合同上都明文限制这种行为(我的合同上就有)。后来和这个公司的老板一起去酒吧,谈起这事,他说本来想告他们的,算了算花钱太多不合算,就算了。
还有一起时听我的realtor说的。我买房子的时候下了offer后对方要求8000刀押金(当时行情是5000刀),因为很喜欢那个房子就没废话。当时如果我返悔不要那套房子的话,8000刀就没有了,如果对方反悔呢?8000刀当然要退回来,又没有赔偿呢?realtor说:没有。他碰见过两次这种情况,卖方反悔就反悔了,他又没有押金在你手上。上法庭,一来花钱花时间,二来,买方没有physical的损失,很难从卖方得到赔偿。
加拿大的中间力量是中场阶级(有收入且老实纳税),最受压迫的也是中场阶级:收入的1/3强纳税(包括失业保险等),同时不享受任何福利(连孩子牛奶金都没有),隔三差五就有人打着各种真真假假的慈善机构上门要钱(据统计,加拿大98%的慈善机构筹集的98%的钱用于机构的日常运作及工资);一旦经济滑坡,卖房卖车的还是这些人(失业保险数额封顶,如果你的收入稍高,失业保险根本不够),遇到事多数情况只能忍(车房贷款的压力使你必须把精力放在工作上)。
来加拿大3年,最深的体会是:“世界上的人都是一样的。”
有一熟人,两口子来加拿大后,先是打工,同时上diploma,后来都找到了专业工作。就捉摸买房。
开始看上一套房,下了offer,交了5000刀押金,贷款也批了,丈夫被勒了:这房供不起,只好毁约,5000刀没了;接着看小点的房子,又下了offer,交了5000刀押金,贷款也批了,老婆又被勒了,有毁约,又是5000刀没了。
两口子40好几了,来到就打工,上学,没像有些人吃救济,拿funding,税也没少交。但是有人care你纳了多少税了吗?没有!
我描述的情况与您不同。我在国内是赢了官司,但还是没有拿到钱。但仙人在下面的指点也说明我在策略上有缺失。
您的经历提醒我无论在那里都要小心。谢谢。
想说明一个问题:在任何一个国家,老百姓都不愿打官司。
还想说明一个问题:中坚力量往往是被压迫的。
君不见大部分帖子都是越说越远。。
写这个帖子的目的,一个是与大家分享我的经历,另外也想表达我的观点,中国的法律强弱对比太失衡了。
关于你的观点,我的回应如下:
不需要大家都愿意打官司,但维护自己权益也不要退缩。
中坚力量被压迫是天经地义:底层的人没有油水,上层的人你压迫地动吗?天下的乌鸦都是一般聪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