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查了查中国游泳队的“黑历史” -- Ergo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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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像国际泳联那样搞闭门仲裁,即使输了大家也不了解内情。无论国内国际都有话术可以解释。孙杨的荣誉不至于遭到如此重大的质疑。
其实如果不解雇之前的律师,按其建议的认罪减刑辩护也不一定判8年。不过考虑到孙杨是中国体育的旗帜性人物,无罪辩护也许是他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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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澳大利亚运动员霍顿干了这事,那形势就明朗了。其实血液的疑点不大,有疑点的是尿检。
霍顿迟到一小时才来接受检查
拖延时间是服药运动员常用的尿检作弊方法。通过大量喝水、多次排尿来稀释药物残留。历史上曾多次发生过这种事情。正是为了杜绝这种作弊方法,规则规定运动员如未在限定时间内到场接受兴奋剂检查,将被看作是拒绝接受检查,后果很严重。因此对运动员来说没有什么事会比检查更重要。在这种情况下迟到(当时是晚上10点,不存在堵车),正常?合理?
霍顿拒绝没有资质的尿检助理
尿检助理(监督排尿检查官)的工作很简单:只看,不动手,不碰运动员,不碰取样杯。在《兴奋剂检查流程》http://www.chinada.cn/jclc/index.jhtml 里写的明明白白,所有的操作都是运动员自己完成(霍顿已经做过很多次检查,熟的很),包括样本瓶的密封也是运动员自己操作,尿检助理全程光看不动手,就算是个瞎子(划掉)傻子也能做,不影响检查结果,更不存在陷害可能。冒着禁赛多年的巨大风险去拿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说事,就好比查酒驾的时候指责警察身边的辅警没有资质一样,正常?合理?
正是为了杜绝这种情况,规则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接受检查。有异议也要先检查再事后申诉,不得拒检。
霍顿要求换一个有资质的尿检助理来,表示自己可以一直等
对,我酒驾被查的时候也希望警方换个人来,我也可以一直等。
当晚,霍顿几次在没人陪同的情况下前往卫生间排尿
一直有尿,那是喝水喝多了。参见第一条。
霍顿的天份是不世出的。现在被提前终止运动生命,是极其可惜的。
我觉得这件事他自己的性格也许只有10%的责任,他那个奇葩的老妈有20%的责任,而他的队医、队医的上级,以及靠着霍顿赚钱的国内、国外那些商业机构,这些东西合起来,才是罪魁祸首。但是现在大家的目标都指向了霍顿的妈妈或霍顿本人。老实说我对霍顿妈妈也很厌恶,但客观来说,霍顿和妈妈是那些机构的赚钱工具和牺牲品。如果霍顿和他妈妈被攻击是罪有应得的话,那些机构们更应被追究责任。只可惜它们往往隐藏得很好
也难怪sy妈妈发飙。
另开了一个仲裁报告的主贴。老实讲真不知道sy团队都在梦游些什么,是有多不专业。实在不熟悉可以找我啊哈哈。
他们在中国雇人工作实际上属于非法营业。
IDTM这种商业模式,一旦固定人员,马上就会腐败, 但不固定人员,又没有授权, 所以他们就玩弄花招说一张授权书包含所有人,但法规毕竟要脸,不能这么写, 一写就会延申出无数的新问题。
要卡死IDTM,就是坚持他的人有问题,每个人必须有书面授权。而书面授权等于给非法营业提供了证据,一抓就抓住了。
如果他们避开非法运营,从国外派人,要申请工作签证,要长途国际飞行,负担不起一年几千次飞行药检。
他们要是在中国有分公司,分公司的行为就收中国法律管辖。IDTM鬼得很,就是不在中国开设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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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砸了,要么是心虚,要么是愚蠢。既然如此,挨打要站好,挨罚要认栽。
我去查询,它的主页可没有中国分公司。不要一会儿IDTM和中国政府签约,一会儿注册,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个私营企业居然和一个国家主权签约,太上皇一样的牛逼,我看你兴奋坏了。
另外,假如它注册了中国的分公司,它和两个取血员和观尿员的劳动合同在哪里?没有的话,还是非法雇佣。如果有的话,为什么不能把他们的名字写在授权书上,有什么忌讳或者背后的考虑?
曾经投诉过这次的主检官,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这事你承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