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没人说我来:娱乐圈开年大瓜,郑爽张恒在美代孕,而后弃养。 -- 白浪滔天
影视行业去杠杆,税务风暴,限薪令,到现在的限制古装题材、耽美题材、限制长剧集,娱乐圈这些年一直在整顿。
现在这个圈子其实没过去那么好混了, 所以你看现在的爆料跟过去不一样,过去只是影响一下你的代言,或者近期的工作,一般沉寂半年几个月,避避风头就好了。现在都是把你往死里整,永世不得翻身的那种。
为何?各行业全面内卷,娱乐圈也一样。
艺人只是前台的木偶,背后的资本才是真正需要被整顿的。
看了下八卦,大概情况如下,不知道是不是准确。
男方女方在一起的时候,女方怀孕了,然后分手;女方告诉或者没告诉男方,自己把孩子生下来了;男方也比较舍不得孩子,两个人又开始磨合在一起了。
古人说,一个人只要对父母孝心未泯,那就良心尚在。
我觉得,只要对孩子还充满爱心,那就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可能是心理底线被拉低的不能再低了。
不过也不重要了,双方认可对方的说法,其他人都只是吃瓜而已,即便有疑问也没用。
最重要的是保持单身共同抚养,这个要是流行起来,基本现行婚姻制度就名存实亡了。
民群众服务,这方面没啥动静。
冯裤子特意@郑爽说招待不周,这特么就有点吓人了,他的评价是郑爽化龙失败被天劫直接劈回原形,不过谣言满天飞也许就是玩梗
代孕本就自古有之……妾的孩子归于妻的名下,借腹生子/典妻都是代孕领域。只不过工业化社会前没技术手段随心所欲取卵子,加速孕母工作效率。经济全球化让剥削范围变大,印度乌克兰花钱请外国有钱人来吃自己国家女人。虽然多少能赚点钱,但还是会感到疼的。
限制商业代孕是保护普通人不在贫富分化的黑暗道路上下沉,咋就是“扬汤止沸”了。退一步说,即使它不能根本上解决贫富分化,那么放开商业化代孕无异于灶里添柴。
新自由主义们多年来宣扬吸毒卖淫放开都是类似套话。按照这个思路,《姊姊妹妹站起来》是纯反面教材。毛主席让妓女集体改造,限制了女性使用自己身体致富的自由。现在妓女只要做好安全保障行业规范,比孕母的潜在身体伤害风险小。色情行业放开产值比代孕更大……反正卖淫无法禁绝,干脆放开得了。这不,探讨代孕问题,河里就有提及外国红灯区大麻“先进经验”的。
上贴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许多人爱强调某些事情有需求有经济利益,但对可能出现的恶果回避不谈,管杀不管埋。比如红灯区带来的人口贩卖,未成年人吸食大麻导致不可逆损害当看不见。或者轻飘飘来一句加强监管,完全不考虑成本和可行性。
大约是认为自己即便不受益,总不会成为受害者。然而社会系统的变化,影响会波及每一个人。
你把代孕当作罪恶的交易, 可是交易的双方都把对方当作救星,这才是普遍的现实。
我朋友夫妇找人做了代孕,那两年国外报纸也报道很多,所以有些了解。
什么人愿意出租自己的子宫?
被生活和丈夫抛弃的妇女, 住在没有厕所的木屋,带着两个学龄的女儿,每天想的是如何交学费吃饱饭。她对未来有任何期望吗? 当有人说:代孕就可以再不愁吃穿,学费,还可以买自己的带厕所的房子。 你能看到她眼中闪烁的希望吗?
什么人愿意找代孕
至少从他的描述,都是和他太太一样,妇女病发展成子宫癌。太太做了几次大手术,手术室门口拉着他的手泪如雨下:老公,救救我,我不想死。
她老公努力工作,别人当他为了钱,他实际是很怕回家,活死人墓。回家就要扮成快乐的样子,装得好累。
他说就像夫妻迷失在一座巨大城市的下水道网里,他扶着受伤的老婆黑暗中寻找出口,偶尔看到几束光洒落前方,挣扎过去又是一个封死的井盖。 他知道生存的希望是抛下老婆,可他做不到,只有等待死亡的到来,认真的讨论自杀。
孩子来了,世界有了光,生活有了希望。
生活有了希望, 病魔也会后退。
我上过一个国外代孕论坛,那天突然有人注册发言: 你们不能有孩子,不要祸害别的女人, 接受你们的命运。 没人理她, 我想她如果肯读一读大家讨论的内容,会宽容一些, 字字血泪。
我朋友每年孩子生日那天都会打一笔钱给代孕母亲,至少可以让她们三个吃得很好。
朋友太太问:如果将来见到代孕母亲,孩子叫她什么?朋友说:叫她母亲,多幸福的孩子,有两个母亲。
有好女儿有好地。
黄世仁不给杨白劳借钱,杨白劳父女得饿死。喜儿不识抬举,有了娃还逃进深山。
穷人能有个卖身的机会,就是富人的恩赐。
几千年来就是这样。是吧。
理由总是有的。好故事总是有的。是吧?
为什么那个代孕的妇女交不起学费吃不饱饭呢?代孕的钱又能吃多久的饭呢?代孕的代价及引起的伤害又怎么算呢?
我邻居两口同性恋,美国印度整了五个。 他说不要孩子没可能,会被告死。当年访谈登过报纸头版,不给印度政府面子,导致印度政府堵了好多路。
印度要求父母一方要和孩子有血缘关系,以血缘保证不被弃养。 2015年起,进一步规定只有夫妻都是印度本土居民的才可以找人代孕,不含海外印侨, 并要有押金交政府。
弃养事件一般情况有: 胎儿生理父母突然去世, 胎儿生理父母财务状况发生剧烈变化, 胎儿精子卵子都来自他人(同性恋代孕比较普遍)
我对郑爽事件的理解是: 1. 卵子并非来自郑爽,2. 郑对代孕是勉强同意。
虎毒不食子,没有听说过精子卵子来自夫妻,没有特殊理由而弃养。
胎儿是没有人权的,同样精子卵子也没有。捐精捐卵者是遗传意义上的父系母系。
怀孕生产的为母亲,代孕者生而不养为弃养。
找人代孕捐精至少为非法买卖活体生物。
可能相当于代孕妇女10年的收入。 代孕妇女都有保险,这就是法律完备的好处。 另外对代孕妇女有要求,至少有两个以上孩子,没做过刨腹, 上一次生产至少两年等等。 诊所也怕出事啊。
过继抱养的,师傅领进门的一样都可以传承文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