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逮捕“四人帮”那点事 -- 孟词宗
也在红灯记上,或者歌颂库尔班大叔,那么他们对于中央的离心力会有多大?
没有,今天只说那些很二的老作品,什么12木卡姆什么的,这个当然是好东西,但是他歌颂的也绝对不是忠诚于中国。
更何况12木卡姆带有大量的波斯因素,也有阿拉伯特征,简单的说就是伊斯兰特征。
不是说不好听,也不是说不该学,不该有。但是必定要以维剧《红灯记》为主,这就是文革的文化目的。
这不就是现代化国家文化整合吗,也不违反那些人权啊,什么的啊。
而且维剧《红灯记》也确实大量借鉴了12木卡姆,保持了民族多样性和特色,这谁能说啥呢?
公知呗,他们说《红灯记》等样板戏太血腥了,我们要和平!!!
话说,一个民族、少民娃子,天天看他妈中国革命史,还能和汉族离心离德吗?
就这些好的政策,就得绕道走,否则就友邦敬茶,关键是,友邦还没有惊诧呢,公知先他妈变态,这样有意思吗?
因为,友邦基本上不知道样板戏的意义啊,公知知道啊。MDB!
刘少奇:
发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专案审查小组建议党中央根据党内外广大革命群众的强烈要求,撤销刘少奇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党籍,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罪行。
中央专案审查小组
一九六八年十月十八日
不厚:
江青本着纯洁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要求(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党旗下的誓言)看不惯这些走后门,就炮轰了,看上去没有留面子。炮轰后,叶剑英写信个主席诉苦了,同时又暗藏锋机。接到信后,对于江青的做法,私下里,主席觉得走后门性质固然严重,但是作为资产阶级法权,现在的历史阶段是难免的,同时也涉及到中国几千年人情社会的传统习性,如果当事人有自觉性,改正最好,不改,不必追穷寇;行政上,当时重点是批林批孔,搞出批走后门,会在群众中淡化主题,搞成做事失去重点重心,所以召集会议上明确提出来,不仅是说给江青听的,也是说给叶剑英等所有被召集人听的。对于叶剑英的做法,直接提出自己也在走后门,是在淡化矛盾,淡化叶的不满情绪,但是并非肯定走后门的正当性,而且同时暗讽叶剑英搞广东帮不妥当,让他背出诗句更有打板子,指出他看不起人的毛病——不是江青看不起人,而是叶剑英看不起人。
总之,矬改后疯传的所谓严厉批评江青批走后门的事,根本就是歪曲事实,而是情调批林批孔;而批经验主义也是没错的,错就错在相对来说,教条主义比经验主义危害更严重,当时的问题主要不在经验主义,而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所以,要批也是要全面的批,而不是把教条主义放过——批林批孔其实就是批把走资包装成崇尚儒家文化的教条主义(儒教)。
毛主席是左右敲打,既然你叶剑英认怂了,这起码是一个警示,毕竟叶剑英的孩子已经回到了我记得是下放地。
不管真假,真诚。起码态度没问题。
这就够了。至于内心服不服,谁管得了。
江青分散了注意力,分散了战斗目标,这是军事技巧问题,关键是,也解决了走后门,确实震慑了老干部啊,压制了一部分指标,这就给平民开了一个上升的通道。
这也挺好。
指望老干部心服口服这种伤害他们利益的事情,太难了。
江青关押在秦城监狱内一幢单独的两层小楼里。这幢楼只关押江青一人。江青住在底层的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屋里有卫生间,也有书桌、椅子、床。
她可以看书,也可以看报。
房门上设有观察洞,狱警通过观察洞监视着江青的一举一动。
已经四年多没有公开露面的江青,在两名女法警的押送下,走出法庭的候审室,站到了被告席上。
江青是梳洗打扮了一番才出庭的。她的目光是傲慢的。据云,在出庭前,她为自己下了三条“决心”:
一、永远保持英雄形象,保持革命者应有的志气;
二、绝不向修正主义者低头;
三、坚持真理,不认罪、不怕死。
据副庭长伍修全回忆:在开庭之前,“我们还到关押江青等人的秦城监狱,在不被他们知道的情况下,一一观察了这些即将受审的主犯。记得我那次看到江青时,她正坐在床铺上,用手不住地摩平自己裤子上的褶纹,看来她一方面是感到很无聊,一方面还是有点穷讲究,坐牢也不忘打扮。她每次出庭前都要梳梳头,衣服尽量穿得整齐些,时刻不失她的‘戏子'本色。”(注:伍修权,《往事沧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江青说:“我身体不好,易忘,易激动;有时候感情一激动会说不出话来。因此想请个顾问,在法庭上好有人替我说话。我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同顾问商量。”
她得到的答复是:“无法替你请‘顾问',但是你可以请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对于委托辩护的被告人提出的问题,只要与案子有关,都会作出答复,这也可以说是起了‘顾问'的作用。”于是,江青要求请律师。
请谁当她的律师呢?
江青自己提出了三个人:
第一个是史良。江青说,史良是大律师,又是女的,比较合适。
江青得到这样的答复:“史良现在不是律师,年事已高,她不可能出庭为你辩护。”
第二个是刘大坚。
江青说,过去毛主席接见他时,她见过他。
其实,江青把他的名字记错了,他叫刘大杰,上海复旦大学教授。这时,刘大杰已经去世,无法担任江青的辩护律师。
第三个是周建人。
周建人,鲁迅之弟。江青在提出周建人之后,马上又自己加以否定:“哦,周建人年纪也大了,恐怕不行。”
江青无法自己指定律师,就要求特别法庭为她请律师。
特别法庭经过研究,决定为江青请两位律师:一位是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特别法庭辩护组组长张思之,另一位是上海华东政法学院刑法专家朱华荣。
江青一开口,就露出了她的“本色”:“两位律师的简介,我都看了。两位都是很有名的律师,这很好。不过,我知道你们很可能是邓小平、叶剑英派来的。虽说这样,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党内斗争嘛……”
张思之律师听到这里,不客气地打断了江青的话:“现在不是‘党内斗争'的问题,你是作为反革命集团的首犯被起诉!”
江青马上反驳:“我是反革命?可笑!邓小平、叶剑英、华国锋才是反革命!他们要起诉我,我倒要起诉他们呢!他们在1976年10月6日,突然袭击,把我逮捕,把我扔进地下室,扔在地上六七个小时没人管我,这是非法绑架……”
这么一来,变成律师与江青进行“法庭辩论”了。
朱华荣律师一看,这样下去,双方会僵持,就转移了话题,问江青有什么不清楚的法律问题,需要他们帮助解答。
于是,江青向他们提出一连串问题:什么叫公诉?公诉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朱华荣律师一一作了答复。
江青听罢,说道:“按照宪法、国法、党纪,我都没有罪!我请你们,是要你们替我跟邓小平、叶剑英辩,不是让你们代表他们跟我辩。你们要好好学习《五·一六通知》,好好学习《十六条》,好好学习《九大政治报告》……”
张思之律师明确向她指出:“律师要看什么文件,律师自会安排。现在的问题是,你要不要请律师?”
江青说要考虑一下。这样,她结束了与两位律师的谈话。
过了一会儿,江青告诉监管人员:“那个姓张的律师,我不要;我先要那个姓朱的律师吧。”后来,法庭加派了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傅志仁律师,和朱华荣律师一起,担任江青的辩护律师。
你们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师!
1980年11月22日,朱华荣律师和傅志仁律师去秦城监狱与江青谈话。
这一回,江青见了两位律师,没有鞠躬,却亲自给两位律师沏了茶,表示敬意。
江青拿出起诉书,上面写满她的批语。江青说:“起诉书完全否定了毛泽东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完全违背了毛泽东的革命路线。”
江青指着那些批语说:“你们要根据我的意见,批驳起诉书,为我进行辩护,作为我的代言人。”
朱律师向江青指出:“律师只能按照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但是不能做代言人。”
她说:“你们也是那边的人!你们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师!”
这样,江青拒聘了律师。
江青:我被华国锋非法绑架 扔地下室六七个小时
“林彪事件”后,父亲才又重新主持军委工作。还是周恩来总理向毛主席说:“叶帅一个女儿还在监狱里关着,就是延安出生的那个……”毛说:“一个孩子关她做什么!”我(叶向真)这才被放了出来。
因为被关在单人牢房,我出来时几乎连话都不会讲了,人也变得十分迟钝。父亲看见我时非常激动,他问我的身体状况如何,我却木木愣愣回答不清楚,好不容易说了一句憋了很久的心里话:“爸,是我不好,我害了您和全家。”听了我的话,父亲眼圈发红,眼睛湿润了,他说:“不!是爸爸连累了你们。”
父亲分头与华国锋、汪东兴谈话,3个人经过多次精心缜密的策划安排,商定好了如何实施解决“四人帮”问题的具体计划。他们定于10月6日,在中南海怀仁堂由华国锋、叶剑英、汪东兴主持和见证,由中央警卫局将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江青等分别抓了起来。
就这样,没响一枪,没流一滴血,祸国殃民的“四人帮”被驱逐出了历史舞台。
程冠军:您是叶帅讲话稿的起草人,请您回忆一下讲话稿的起草过程。首先请问,叶帅讲话稿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凌孜: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中央工作会议,最受欢迎和讨论最热烈的有两个讲话,一个是邓小平的,一个是叶帅的。
其实叶帅的讲话等于是对“文化大革命”的总结和定性,这也是他的讲话的意义所在。那时,“文革”刚刚结束,由于处于一个思想转弯过程,一直没有对“文革”进行最终的定性。
如果一直没有明确定性,我们的党和国家怎么向前走,就成了问题。
按照当时的社会和政治环境,人们对“文革”的彻底否定还有个转弯的过程,也就是说一下子彻底否定“文革”不可能。
另外,对于毛泽东的评价问题,我们不能因为“文革”而彻底否定他。如何正确看待毛泽东的历史贡献,如何正视他晚年所犯的严重错误,这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如果我们对“文革”不敢碰,改革开放就无从谈起。
经过十年“文革”的破坏,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方方面面都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因此,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文革”问题不容回避,我们实行改革开放就要敢于碰“文革”,敢于彻底否定“文革”,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否定“政治挂帅”,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程冠军:叶帅的讲话稿为什么不让秘书起草呢?您是在什么背景下为叶帅起草这篇讲话稿的?
凌孜:当时,父亲身边没有专门的文字秘书,那个时期,他的讲话稿都是胡耀邦组织党校的同志来处理,有时候也找胡乔木和邓力群,但相对比较少。那是1978年秋,我正在301医院实习,正好陪父亲住在西山2号院的家里。当时,听父亲讲,邓小平的讲话稿最初是胡乔木起草的,邓小平对胡起草的讲话稿不满意,最后与胡耀邦商定让于光远负责起草。
父亲的稿子最初是胡耀邦安排中央党校的人负责起草,初稿拿来一看,内容空洞,父亲不满意,就对我说:“向真,党校给我写的讲话稿不行,全是空话、报纸上的话,你帮我重新写一稿。”爸爸把原稿交给我,我看了也是直摇头。
这篇稿子恨不得把当时报纸上的一些东西全拿过来,言之无物,太一般了。
这是我为父亲起草的唯一一篇讲话稿。当时,如果我二哥叶选宁在的话,父亲肯定就找他写了。那时跟着爸爸住在西山2号院的除了我,还有弟弟叶选廉,以及我叔叔的儿子叶选基。叶选基比我大半岁,解放后他跟随我的叔叔叶道英从香港回国后一直跟着我家生活。我过去也没有写过政治类的文章,我之所以能写这类的文章,还得益于在“文革”期间写大字报的锻炼。“文革”中我虽然也坐过牢,但后来看也是因祸得福,不然我还不会写政治类的文章。
凌孜:叶帅的讲话稿共分三个部分,一是领导班子问题;二是发扬民主与法制,重点是法制问题;三是勤奋学习、解放思想,这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
解放思想的实质问题首先是解决“文革”问题,“文革”发生的根源就是脱离民主集中制,不解决“文革”问题,不恢复党的民主集中制,解放思想就是一句空话。父亲给我讲了讲话稿要表述的意思,他说:“向真,你对前面要有一个总结,不能光提口号。”我听得出来,爸爸所说的“对前面要有一个总结”就是要总结“文革”,否定“文革”,恢复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同时,叶帅还特别提出了法制,我跟他讨论后,支持他这个说法。
粉碎“四人帮”后,要实现拨乱反正,没有民主法制不行。改革开放之后,父亲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他主持通过了很多法律,为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叶剑英女儿凌子谈薄熙来因贪贿被治罪:家教不好
“文革”中,由于“四人帮”的迫害,文珊被迫离开了北京,离开了父亲。
这个应该是某大学,现在网上找不到了,只说她是某公司高管。只说被迫害,呵呵。
男孩子大概率是叶选廉这个花花公子。消息也很少了。
苏丹丹与叶选廉相逢于军队之中,那时候的苏丹丹是解放军队伍里的报幕员,而后嫁给了叶选廉,在成为中华医药会会长后随叶选廉南下至香港经商。
看着叶家的孩子说法制,简直是中国的一大讽刺啊。
反着看就好了!
现在,反过来看,理解,基本就OK了!!!
做坏事在先,后被剥夺人身自由,这叫做正道的光,天降正义!
如果死不悔改,到最后居然还是自己气死了,那就更是喜大普奔!
当然,我可没说刘属于这种!只是讨论下各种可能性!hia hia hia!
而是“枪指挥党”的问题。也就是说华等人在用政治斗争的方法没有胜算时,凭着自己掌握军队,动用了军事力量来解决问题,严重违反了“党指挥枪”的基本原则。政变不政变,要看实质,而不是纠结于政变的形式定义。就凭华等人“枪指挥党”这个行为,逮捕“四人帮”造成了与政变类似的实质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定性为政变没有问题。
我只是告诉你这是很平常的资料,你却不知道。
我知道你想在河里建功立业,急得很,但是不是你这样的搞法。
你的水平高低,大家一眼就看的出来,没用的。
你这是特想在河里建立自己的一席之地,呵呵。
问题是太心急了,大家伙都笑而不语呢,我就代表吃瓜大叔们呵呵一下。
你这注册两个月不到,发帖140屏,你这何止全职,得是几个全职。
西西河有这么值钱吗?呵呵。
想在河里占有一席之地,可以,有数量还得有质量,你这样搞不行的。
- 违规禁,【补充】可申诉或道歉来解。偏要看
你们这些帖子连风格都不能统一,你们也不先培训一下。
到这个报告出台的时候,刘少奇已经被打倒、软禁一年多了。其他帖子里已经说过详细。权威时间线可参考这个 刘少奇年谱
华当时是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代总理,叶当时被太祖下令“养病休息”,由陈锡联负责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
张春桥当时则是政治局常委、副总理、总政治部主任。
文革派靠造反起家,打倒别人的时候从来不讲究什么组织程序。到了最后,他们指挥不动枪杆子,别人能指挥枪杆子把他们干掉了,这时候再来追究“枪指挥党”有意义吗?
太祖本人不当国家主席,但军委主席这个职务从不放手,这是什么道理?
政治运作的实际逻辑是:枪当然不能指挥党,但党要指挥绝对不能没有枪。“四人帮”在林彪垮台后的几年里也不是没有想办法填补真空,掌握军权。但这个东西是个巨大的忌讳。太祖不会放手让他们搞,总理和总司令那时候也还活着呢。
之所以76年搞成那种局面,原因之一是几个月里三大巨头相继去世,造成事实上的权力真空。这时候“四人帮”缺乏军队支持的弱点就变成致命的了。
我为什么拿不厚来对比?不厚那次,也是事后追认,4月份报道的被中央正式停止职务,实际上,3月份就被停权了:
自从中央决定1966年12月18日成立王光美专案组,刘少奇实际上就被停止职务了。
不止这些大人物了,如今的日常反腐,仍然沿用先查家属+事后追认方式。比如武汉市公安局前常务副局长去年被反腐,也是照此办理的----先查他老婆,再审查本人,证据确凿后,再走司法程序。
对了,局长大人进去了,他老婆已经出来了。党的组织程序,历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