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李云迪嫖娼被拘 -- 燕人
某事合法化必然是此事可以为社会大众接受,而你可以选择做,可以选择不做,但不能假设其他人不做,而你至少不应该以他人做为耻对吗?
兼回@审度
河里大部分论证反开放都是从现实角度论证的,你们说的都对我也赞成(除了人身攻击)。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我一开始之所以支持开放的观点是想提高法律的内在一致性。
后来想想,法律本身也不是根据逻辑建构出来的,强求那么多干嘛。
考虑到禁止嫖娼大致还是属于善法而非恶法,就支持继续这么遭吧。
逻辑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既然连卖淫合法化的支持者都厌恶卖淫女,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和亲人是或曾经是卖淫女,那么通过卖淫合法化来解决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只能是南辕北辙,让可谈恋爱、可结婚的良家妇女数量越来越少,这么一个简单的减法问题,对于某些人很难理解吗?
康有为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这帮人和东林党康有为胡适等一脉相承,就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如果可以重复送花,我天天送!
比如说现在政府不准上vpn,内部人士还不照样用vpn上外网?
文革时不准公开放美国电影,领导们不照样内部批判、参考?
解放时消灭妓女,消灭黄赌毒,并不是靠抓嫖娼。消灭赌毒不展开说了,就说消灭妓女。
当年一共消灭妓女,是从几个方面同时下功夫,一方面,对妓女进行统一甄别治疗,然后劳动改造,思想上把妓女从寄生阶级改造成靠劳动养活自己。另一方面,把改造好的妓女进行婚配,许配给单身的娶不起老婆的农村贫苦农民。更基础的配套措施是让耕者有其田,而不是大规模失地失业,产生流民。黄赌毒,都是由大规模失业失地造成的。消灭了大规模失业失地的土壤,就是从根本上消灭了黄赌毒。
也就是说,一共消灭妓女,不是靠抓嫖娼,而是从改造妓女,给妓女婚配入手的。靠抓嫖娼,永远消灭不了妓女。
这就是我说二共因小失大的原因。要消灭嫖娼这种现象,首先得政府主动去改造妓女,然后给单身人口进行婚配,由政府做主,解决个人的生活问题。然后通过大规模解决就业失业人口,社会上自然就没有了黄赌毒。这样操作,需要浪费本来就紧张的警力去抓嫖娼吗?二共自己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才是妓女死灰复燃的根源。三亿单身人口的婚配问题,政府视而不见,就是政府失职。
你家的女性做什么和你有什么关系?她们是你的私有物品?
只要她们做的事情不是被迫的,和你毛关系都没有!
这是真把自己当成封建家长了!
你是圣人?你是神仙?能脱离社会而存在?
连自家的人都不关心照顾,对其他人只会更冷漠。
等解封了,如果还有兴趣,可以接着讨论逻辑问题。
在中国格外好使,从孟子就开始了。这其实是儒家的一大弊病。春秋时期就好多了,儒家还没占上风,还有多种思潮涌现。可惜很多左派朋友批儒挺来劲,骨子里全是儒家的思维方式。
当然,是我个人看法。
非道德至上的思维方式,道德是关注的一部分。比如,可以说某提议是不道德的,没问题,除此之外,还可以研究实际效果,研究个人权利和义务,政府权利和义务,研究立法逻辑等等。道德方面,也还可以进一步研究,具体是什么不道德,道德标准是怎么来的,是否有过变化等等。
道德至上的思维方式,道德则是至高的,说某提议不道德,得,over,这个问题不用讨论了。不仅如此,胆敢提出这个提议的人,一定是坏人,可以社死了,他说的其他说法也都没有任何价值。
知道卖淫是件丢人的事情,所以将来即便卖淫合法了,别人可以卖,你们的亲人不能,是这个逻辑吧?至少你们对你们的亲人还有一点廉耻心和良心,知道善恶对错,所谓我龙眼感到很欣慰,为此被封心甘情愿。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