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明朝一场矿工起义的第一手资料 -- 翼德
古来浙江藏书名家,估计大家多听说过宁波范氏的天一阁。山阴祁氏澹生堂,估计听说过的人不多。黄裳先生作为藏书家,为祁氏澹生堂写了几篇推介文章。祁氏澹生堂的藏书几乎全部散佚了。这是因为明末祁氏子孙选择为明朝殉葬,被满清残酷镇压的结果。澹生堂创始人祁承業是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做过几任地方官。他在安徽宿州地方做知府的时候,宿州发生了一场煤矿矿工起义。在他写给于北京求职的儿子的一封信里,他记录了事件的发展和处理过程。后来又单独写就一文。从中多少可以领略中国早期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大环境。先把他的文本全文抄在这里。明后天再讨论细节。多年不读古文,算是回顾一下中学语文吧。
关于此事的《符离弭变纪事》
【宿、故汉甬上地,亦称符离。春秋为宿沙子封国。幅员颇辽旷。入国朝,为中都北门,绾毂九省。轩盖如云,轮蹄如雨点。民疲而惰,土礉而硗。无山林薮泽之利。民之艰薪更甚于艰食。故民间多并日而炊。去州之东北三十里为徐溪,由徐溪而入为宋疃。宋疃有山一带,土人所呼为白塔山者也。山中多石炭,不减燕市,州民向不知采也。万历乙卯丙辰间,二东大饥,流民载道,而宿与东郡不甚远,故流民往往十百成群,为谋生计,有至白塔山握(掘)草根者。土中得煤少
许,试凿之,遍山皆煤也。流民则大喜,因取煤以献于有山者。州民方苦薪桂,一旦得煤,以济晨夕,州民亦大喜。于是有山者称窑户,采凿称煤工,两相济也。当此时。取煤者仅数十人耳。仰衣食于山主,听役使于山主,供采办于山主,莫敢抗也。为日久,则行煤之地益广,取煤之利益多,而凿煤之人亦益众。其间黠有力者稍稍欲自雄,每事与山主相颉颃,而其隙遂开。久之,隙益深。山主乃相约,不以粒米升酒资煤徒,而复令市贩不得相贸易,流民始大窘。初犹就山主贷升米。贷弗与,则拥众而强索。因而遍及村落,即山主亦不能自由矣。
夫强索与抢掠也,相去有几?州民遂哄然指煤徒为作乱,而赴余告变者无虚日。此正月二十六日事也。余默筹之,数千群逞之辈,临事一不当机,流祸地方者不浅。今欲制之于群逞之时,必须开之以谋生之路。姑外示驾驭,以安其心,而徐为散之策,此当机之着也。因择里老中为此辈平日所信服者二人,捧示谕之。谕意谓,宿方乏薪,赖煤以济。流民出力,土民出财,事固相须;但人众则嚣,众嚣则乱,必有法制,始为永图。今令窑户于流民中,每窑择窑长一人,十人为甲,甲长一人。每五窑则择居民之信实者为牙侩,以便贸易。一人犯法,州
以飞檄责之,窑长如期捕解,少有阻格,即与同罪,此二月初六日事也。流民得谕皆心动,愿自相推择,列名以报。会居民吴应宾持钱向窑户宗楼市煤,以争价相竞。宗撒其钱于窑中,弗与煤也。又适有外商策一骑入山中,群恶少复烹其驴食之,于是州民与外商复绝迹不至,而流民益大窘。且自知与州民之衅不可解,益备臂棍、铁圈诸物以自卫,而州民更危其词以激予,此二月十一日事也。予知此辈敢于群逞,皆二三豪民与州民相挟仇者为之耳目,密布余左右,即案头一
小吏,其父戴朝儒尤其巨孽也。倘予出一言,即顷刻密驰,故每遇父老于公庭赴诉,辄佯笑叱之出,且故为大言曰,鼠辈安敢尔!果若是,吾当以一骑缚之来,不必良怖。时缙绅父老及僚属与卫弁,无不力言当率民壮乡兵扑灭及早者。余笑问曰,公知此辈为众几何?吾尝谛视之,其开采一窑,有用力而操槌凿者,有辘轳引煤而上者,有荷担而出之水次者,非得四十余人则不能以回环而举事。今开窑已至七十有余,计众当不下三千人。而州中民壮仅五十,即乡兵可荷梃者,亦
不过百余,若以法制之常论,则一老卒怀尺符,数百人可摄也。若以事变叵测论,督数百勉强承命之役,捕三千畏刑逃死之人,彼将束手就擒乎,抑铤而走险乎?万一我有损伤,亵威裂法,固不可言;即能捕斩此辈,将筑京观以示威乎?抑上首功以希赏乎?夫纵而养乱与激而酿变,皆守吏之所必不为。余日来默默为调剂驾驭者,不遗余力而让能,特无奈利之所在,人为贲诸,流民惟有走死地如鹜耳。余料此辈断不能为乱,诸君无惶惑以摇人心,但道路流传,讹言蜂起,不可不白之当道。然余不欲张皇其事,具文以请,惟退而手自削牍,条三策
上之。大概以开煤之衅,匪伊朝夕,法当擒治,事贵潜消。以职所见,群逞之流民,多方解散,使各还故乡,一意禁山,毋再令窥利。如此则既弭目前之衅,且杜后日之忧,是为上策。即不然而借天地自然之利,托宿民樵采之艰,听其开凿,而立以窑长,联以保甲,渐择其勤事者,量授牛种,使开垦荒地,令其有土著之思,此为中策。更不然而乞院道一旅之师,环而扑之,诘戎首而慑乱萌,此州民之所深快,然于此辈有锋镝之惨,而地方有玉石之焚,是为下策。而下策既有所戕戮,则事干题请,恐于上台亦有所未便。因缄付飞骑上之。不数日皆次
第得报可。自各台以及道府,一以解散为得策。而督抚漕台李公尤惓惓以奸人鼓煽为虑。若按台之意,则主于开采而榷其税,谓可以惠宿民也。惟操台以道远恐事难逆料,竟委州以便宜。云,事不可解,即令征兵于寿州。余藏其檄不以示左右,惟更令耆老申之以保甲,惕之以生死,又选民壮稍习事者,各率乡兵数人,但于邻近村落,往来巡缉,以防其四出为乡民毒。但勿令迫近,与之搏击,布置颇周。此二月十七日事也。然州民固惟恐流民之出而焚掠,流民亦惟恐州民之
入而擒捕也,誓相团结,如蜂屯蚁聚,相持益坚。乃一二奸民,又日相鼓煽,正如督抚所虑。妖言四布,州民日揭匿名帖送州。余即公庭前立取火焚之。一切不以视。余心知其不能为大逆,而特无可散之机,因乘谒按院之行,出境数日,以宽此一线地。因严谕捕官并握卫篆者,此辈吾已有驾驭笼络之术,此行正急而示之以缓,迫而示之以宽。俟吾回日,定当贴首弭尾矣。断不可听州民言,轻捕一人,捕必有变。途中又更示以手札,谆谆为嘱。此二月二十一日事也。比余至泗上,由泗上复趋郡,而捕官与卫弁之飞报一日而三至矣。盖以流民乘余出,有入城探视者,为州役所物色。而乡民亦陆续捕送十余人,遂有浪传流民欲率众夺狱者。人情汹汹,四门皆昼闭,使客尽从城外度,而道路纷纷,谓宿州煤徒乱矣。此二月二十八日事也。余心知其不然,然不可不速回以镇定人心。遂一昼夜驰三百里,至州则东方已曙。即令尽开城门,听人骑出入。余乃退卧,至日中方徐徐出。随取诸人环列庭下,令州民皆得纵视。才一鞫状,皆叩头曰,死罪有之,然
实不敢为乱。煤久不售,困饿弥甚。贷米而人不与,反为所擒。余因问,若煤今何在?皆曰,煤置各水次,露积,可验也。余因转一机曰,强抢法自当死,然使遵法者坐视露积之煤而枵腹就死,非情也。今民既不售,吾官为鬻之。汝辈即以此为路赀归乡可也。即不然,一遵前示,立窑长,联保甲,与土著为一体,亦无不可。但久聚而不散,情形涉于抗上,吾即以若辈数人枭诸市曹矣。即于案间取木牌四面用朱笔书之。大意谓犯法无可生之路,有煤无坐饿之理。今使里老诚实
者四人,赍钱百余贯。某人见在煤若干石,给钱若干文。鳞次听给。愿归者即去,欲留者报名在官,分派各里中,酌与荒地,量授牛种,成熟之后,一体征租。见擒十余人,分别情罪正法,不以蔓延。即呼前所擒者遍视之,度其稍朴实者四人,命荷牌以往。复令小吏备诵牌中之语,令之记熟,流民中不识字者,即以所记熟者诵之。且戒之曰,斛煤若搀越,领钱若喧哗,即持归,一钱不发也。汝四人持牌,可遍传吾意,仍执牌以复我,我贷尔罪。若不来,吾有法擒汝。倘众人俱尽散,独留汝四人无益。即与之俱往,吾不问也。四人皆感激垂涕而去。
余复戒里老传语居民,倘煤徒取道还乡,而敢逞忿擅捕一人者,罪弗宥。仍令执牌者先往,赍钱者稍后,将及山,流民望见牌来,皆色变惊起,已乃见四人其同夥也,色稍定,竞问牌中何语。四人各传余所命,皆欢呼,喜出望外。因问,赍钱者何在?四人指后来以柜舁者钱也。则又欢呼,益喜出望外。间有一二人指煤度多寡为授钱计。而其中稍黠者互相计曰,吾向者恐州主之不我宥,而又知居民之不我容,故宁聚而图生,毋散而就死。今日即吾辈再生之会,且居民之意不可
测,不如乘散钱之际,可以脱身。初时二三人相率下山,众犹恐为地方所捕,徐之,知其无阻也,又百余人继之。稍间,复千余人继之。未及晡,而流民之散已尽矣。此三月初一日事也。惟何兴、宗楼业以土著乃为煤窝,饮食寝处,皆其图利之资,一方不宁,两人之肉,腥臊不足食也。而事发远逃,又为无法。必欲严捕,以正常刑。其所积之煤,斛有二千余石,流民既弃之以逃生,安可听土民攘之以为利。当责牙行变价输官,以抵睢阳驿新增夫马之费,不必更征之民间,亦足少纾宿民之困⋯⋯时余已有职方之命,而当道属以为地方善后计,绸缪相度,至蒲月方得离州。北至淮阴,则已闻滕县钜野“妖民”变矣。追念当日,流民聚而不散,声势响应,必至震惊陵寝。即使锋镝之余,抱恨而匿草野,亦必构“妖民”以煽乱,宿之为祸,可胜言哉!语云,痛定思痛,余回首并州,益不能不怦怦心动矣。遂略识梗概于广陵舟中,盖壬戌五月之二十二日也。】
阶级斗争教材
淮北市人民政府的网站上是这样介绍此次民变的
【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
烈山一带农民发现露头煤,并开始凿挖。当地山主豪绅竞相趋利,纷纷投资开采,经八九年,开窑已达70余处,计众有3000余人。
明熹宗天启二年(1622年)
烈山矿工不堪窑主的残酷压榨,爆发大规模的矿工自发的反抗斗争,历时2个月之久,后被封建统治者以遣散矿工封闭煤窑的办法所瓦解。】
黄裳先生在著作中对此次事件的评论,对祁承業特别是摇摇欲坠的明政府多有讥讽。这是时代加之与他的局限性。不过淮北市政府的叙述立场政治先行,与事实是基本不符的。宿州民变的时代,资本主义还远未成形。宿州民变并非劳资纠纷那么简单,而是揭示了资本主义在传统中国社会发展的艰难。
我所用“矿工起义”做标题也是虚张声势。宿州民变根本没有发生暴力。正如地方主管官员祁承業给儿子的家书中写:
【前二月间,宿州有煤徒三四千,几至倡乱。若此时我不以镇定处之,计策散之,万一率兵去擒剿,则其铤而走险,岂在邹、滕之后哉!数千人团聚不散之流民,只以二三白牌,密地晓谕,阴为解散,不动寸兵尺刃,所全流民及地方之生命亦多。】
事件参与者三方:
煤徒,即实际的采煤工作者,是来自山东和江北的失地流民,赤贫者。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是典型的无产阶级。
山主,即地主,是煤矿土地的所有者。又叫窑户。
州民,宿州地区的居民。这些州民在原始文本中某些场合是山主,某些场合是自然人,普遍意义是商人,从窑户处采购煤。因为煤的商业流通多数是通过商人进行批发零售的。
煤徒和山主不存在直接的资本主义的雇佣关系,而是一种买断性的合作关系。山主提供食物住宿,煤徒工作将煤挖掘整理待运。山主自行销售。
开始的时候煤徒与山主能够相安无事。流离失所的饥民,有口饭吃就满足了。时间一久,采煤规模愈大,工作人数愈多,眼看山主满船满船地销售煤,自己每日辛苦,却只得温饱而已。人心思变是正常的。于是“黠有力者稍稍欲自雄”,欲讨取更多利益回报,结果被山主无情拒绝,矛盾遂产生。煤徒们聚众多达三千,山主们没有能力驱赶。只能采取“不以粒米升酒资煤徒,而复令市贩不得相贸易”的方法,断绝煤徒们的食物来源,杜绝煤徒们自行销售的可能性,意图将煤徒们逼走。山主中特别有一人名宗楼,可能是当地一个恶霸,竟然把一个宿州市民前来买煤的钱扔进煤窑深处。同时煽动地主恶少把一个外地煤商的驴子杀了吃肉。这种对商人和消费者的人身威胁目的是很明确的。煤徒们出于饥饿,只好采取非暴力的“强索”方式从山主家里取得食物。山主-地主们因此有理由上政府告状,要求武力镇压,维护社会秩序。
祁承業承认社会秩序需要维持。但是他是一个真正的儒家知识分子,有“仁”的考虑。他从务实角度给上司主管做出三条建议,请求指示:
上策是传统的儒家重农之道。矛盾起自争利。封山不得采煤,煤徒遣散回乡。没有利,无所争,则天下太平。
中策是“借天地自然之利,托宿民樵采之艰,听其开凿,而立以窑长,联以保甲”。这本是一个承认现实的可行政策。接受新事物,加强管理。不过建议的后半部分,“渐择其勤事者,量授牛种,使开垦荒地,令其有土著之思”,又回到儒家的“耕读”旧路上去了。
下策就是如州民-地主-山主所愿,派遣军队围剿煤徒。然而“然于此辈有锋镝之惨,而地方有玉石之焚,是为下策。“
他的上司们,主管司法的按察使倒认可中策,全面负责的漕运总督却倾向于上策,且担心煤徒使用暴力。所以官场惯例,所上建议退交宿州知州自行处置😁,不过也批准宿州政府可以使用军队镇暴。
煤徒和州民矛盾愈演愈烈。地主们以乡兵的名义逮捕了若干煤徒。流言说此时煤徒意图进攻州城夺狱。千钧一发之际,祁知州会见了这些被逮捕的煤徒,好言劝慰,说了一句充满中国儒家政治智慧的话,“强抢法自当死,然使遵法者坐视露积之煤而枵腹就死,非情也。“ 他动用政府公款,从煤徒手中购买煤。这样煤徒们有乡资,可以自行散去。他再通过中介,将所有已经开采的煤销售,收入归政府。
从整个事件过程我们看到,宿州煤矿这个资本主义萌芽实际上是很弱小的。
首先,这里不存在资本主义的原动力,即资本家的利润追求。山主们能卖煤得钱则可,不卖亦无妨。这里的原因可以解释为社会整体生产力不发达,对煤的需求不多,只是居民消费,而不是大规模的工业消费。量小则无所谓关心。
其次资本主义生产要素的种种权限界定,即法律对利益的规定和保护。山主是煤矿所有人,但与煤徒不是雇佣关系。因此无权解雇煤徒,从而更换新的工人继续生产。更可笑的是,祁承業知州最后的决策,尽管解决了问题,却是对山主权益的公然践踏。这里默认的是政府的公权力,而不是山主的私权力。举个不是很恰当的例子。英国疫情期间,政府命令饭店等饮食业企业关门。饮食业可以通过议员向政府追索损失的。
最大的问题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价值观,以农为本。话是不错的,“无农不稳。”从本事件看,政府方面对商业的政策性抑制,对采煤这个资本主义基本生产之一,在中国的发展,是很大的副作用的。在清朝宿州煤矿也被禁止,直到清末大势不可阻挡。宿州煤矿,就是今日的淮北煤矿之一部分,已经成为中国的动力主要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