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闲聊】又一个或许倒掉的标志性人物--王洛宾 -- 起于青萍之末
王洛宾享有版权的一系列作品一直有很大争议,但通过媒体宣传和政府评奖背书,他后人通过了一系列的版权登记,并在这十几年里在全国发起了数以千计的维权诉讼。这引起了音乐界、音乐研究界、音乐出版界的强力反弹,本月23日北京知识产权庭将对《在那遥远的地方》、《达坂城的姑娘》、《玛依拉》、《都达尔和玛利亚》、《掀起你的盖头来》、《在银色的月光下》、《青春舞曲》、《康定情歌》、《四季调》的著作权归属进行审理和判决。诉讼一方直斥王洛宾就是一个骗子,当年有人捧他不过是他坐过一共的牢,而且当年信息不畅,王洛宾竟敢把外国电影插曲说成是他自己的作品。
我刚看过一些充足的证据,比如《在那遥远的地方》目前的传唱版权完全是哈萨克斯坦民歌,传如中国后,在青海一带流传,被陈鹤田记录整理配器固定下来,并在上世纪40年代发表,跟王洛宾基本没有关系。
我阴差阳错地听了一个内部民族民间音乐保护的研讨会,以上所有涉案曲目,都整理了比较多比较充足的证据,证明王洛宾鸠占雀巢,徒有虚名。
我感觉,因为当局背书王洛宾用了太多的资源,如果真是一个假“民歌王”,官府可能下不来台,也只能低调处理。
这些歌基本都是从小就听的,却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民乐家
刚看到题目的时候还以为《临高启明》又出啥问题了😂
这些你应该都不知道吧?
年轻真好
91年的,这之前只在《读者》之类的地方看到过三毛和荷西,了解也仅限于知道这俩人名了😂
当时火,不过借着与三毛真真假假关系,三毛当时又死了,没人知道缘由。。加之老头蛮精神,又确实从事过音乐行业。远古时代的网红罢了。。
正经人谁信那些歌曲是他写的?更别说官方背书了。。
很多作品都由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认证了,通过诉讼得到了不少经济利益
就是笑话,漏洞很多,当不得数。。
前几年的视觉中国,还有印象吧,啥图片都是它家独占的,国歌国旗毛周朱图片,都是它的摇钱树,这还是前几年,20,30年前的哪些智慧法案更是筛子。。
他现在每年的收益能排进今天音乐行业前五百么?
早进垃圾堆多少年了,无非是掏出来借机炒作吸引眼球。
罗大佑在一张专辑里录入了《青春舞曲》,作者记录为民歌。
王洛宾将本曲视为自己的改编创作,自然要与罗大佑打官司。官司在大陆开火,罗大佑自然输掉了官司。一气之下,罗大佑不在大陆发行此专辑,只在台湾和海外发行。王洛宾虽然赢了官司却收不到版税,也无可奈何。
当然,大陆有盗版,王洛宾没收益,罗大佑也没收益。真是个怪异的年代。
百度上边有啊:
是王洛宾结合了三个民歌创作的歌曲。而歌词里那句“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是卓玛感受到了王洛宾的爱意,用赶羊的皮鞭轻轻抽了他一下。
那时候民歌采风,融合再创作是非常正常的。 当年的刘炽(“让我们荡起双桨”)很多的作品都是源自西南地区的民歌采风。 本来也没有版权的概念,觉得好就拿来用。
刘炽英年早逝,所以采访的是他的夫人。
他的夫人介绍刘炽常年去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出差,学习当地的民歌。回家后就开始整理。据说“听他唱歌比听他说话还多”。而民歌由于缺乏乐理知识,所以“那些民歌非常难听”,但是经过他整理之后,“就非常好听”。
刘炽创作往往很快,拿到任务一两天就完成。所以很可能就是素材积累的足够。可能自己创作一部分,而采用民歌中的一两个关键的旋律。换句话说,自己创作80%, 而借鉴20%。 但是很可能人们真正记住的恰恰是那20%。 如果按照今天的角度来说,可以说是妥妥的抄袭。
但是在那个年代,这属于文艺工作者向劳动人民学习的好榜样。
连王洛宾都不知道。
年轻真好。
王洛宾艺术简历-人民音乐家王洛宾官方网站 http://www.wangluobin.com/newsinfo/62153.html
这些都是利益之争。为了利益而如此指责,耸人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