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今日之美国究竟是谁家之美国 -- 亮子
华尔街的既要又要只是因为他们觉得优势在我,能够既要又要,当他们认清现实以后,当然要有取舍。
近期西河常用句式,xxx又不傻……
说中国人控制了这次游行示威。
结果被查出来原来是个韩国人,也是哈哈哈。
这种对华人、东方大国的针对性还真挺明显啊。
之所以骂的是贱人,而不是骂贵人,不就是因为当卖国贼更便宜嘛
在“造反有理”面前,屁都不是。
甚至还会得到欢呼、涨粉丝。至于人家是不是卖国贼,骂人的人是不会去证明的。
所以,我对那些反间谍部门、国家安全部门的秘密人员肃然起敬,而不是那些网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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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不骂贵人?道理很简单,不顺口呗😂😂
赶在“禁止反犹太法”生效之前,趁机多聊几句。
等法案生效后,估计铁手要开始删帖了。
到时候再闭嘴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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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人就是,在太平洋的左岸还能当缓则;到了太平洋的右岸,立即被打成反贼。
太庙大婚,生怕别人不知道犹太人是他们家的后台。
等到中美交恶,中共清理美犹在中国代理人的时候,太庙大婚就是灭门的祸根。
好像涉及了你写的好几个帖子,我也没看全,所以也不太清楚你想说什么。
我从来也没说美国牛逼,议会就是好,校长是对的。我就是针对规则谈一谈。说议会把你叫去,逼你回答是或者否,这是他们的权利。当然即便如此,你也可以说我不回答。 而学生没有把校长叫去的权利,更没有问询校长的权利。但是就是问了,你能如何?结果也看出来了,校长很怂,虽然他有权利当场说:你们都被开除了,赶紧从学校里滚蛋。但是他就是不敢用。 这和文革是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说秩序下看起来理所当然的规则,未必是真的那么牢不可破。
犹太天龙人这个,我本来想回一下的。一想算了,爱天龙不天龙。大家高兴就好。 再这么下去,我真成殖人代言人了。
文革这个,我写了很多次了,我觉得该说的也说清楚了。
关于美以关系,河里有一个写的挺好的,我也推了一下。当年英法埋了个诱饵,犹太有识之士也看出是个诱饵。但是没办法,能够重新凝结建国只有这一个办法。喝了这杯带毒的酒。 现在就是为当年的选择付出代价。即便未来身死国灭,但起码还能活一次。若是不吃这杯毒酒,连重生的机会都没有。
支持以色列必然是美国长期国策,其他的一些乱七八糟都是掩人耳目。 其他大国的底线也必然是以色列不能亡。 真要是有亡国那一天,中国都有可能出手相救。 这么好的一颗钉子,怎么能让伊斯兰给拔了呢?
我来河里可不是为了杠,我就是来学习学习,不是为了杠。这个跟 @懒得 兄不同。
Swell 河友你认为一介平民百姓能不能影响国策,这得看你怎么办看待民主。如果你认为民主是存在的,那么每个人都能影响国策,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如果你认为民主不存在,那就没几个人对国策有影响。严格的来说,你这句话是有漏洞的,不过,算了吧。只是你若要拜时别忘了对自己也拜一拜。
有人敢自称自己对改开政策有过贡献吗? 要是有,请受我一拜。
而你这句话则是与现实不符的:
剩下的除了拍手和执行还能干啥。普通老百姓想改开还是不想改开有任何作用吗?
对于“改开”,还有很多人反对并且付诸实践反抗的。继续保持集体的那些村,好象还有一个公社?党内外人员反对反抗的,工农暴力非暴力反抗的并不少见。这些对“改开”有没有影响?毫无疑问是有的。
兼回 @普鲁托 小普兄。西不西河都是这样的,讨论问题,我觉得有些原则还是尊循的好:1,自己说的话,要承担后果。2,话说出来了,被人评判是合理的。请问两位同意我这个意见吗?
对了,别忘了罪罚一致的原则。
比如我说:中国外卖/网约车从业人员从1000万增加到2000万,说明中国就业形势不好。
需要动脑反驳的会说: 逻辑不成立。说明这个市场在扩大,并不能说明就业不好。另外,人均收入还增加了XX。总之,你需要有一些知识储备,并且费点劲。同时还给我反驳留了口子。我可以说你这个人均是被平均,马云财富涨了,你没有。。。
也可以所谓阴测测回击:你们殖人好啊,在线要饭。网约车都不用开。这样吸引对方回骂: 好过你买烂尾楼,资产还是负的。。。这么下去大家忘了原来的题目了,改成双方互喷了。
最好的就是:你个润人有什么资格谈我们中国。 不就是不想我们好嘛。再来几个:对,老阴阳人了;跟这个殖人有啥好说的。。。那你连喷都不敢了,直接跑吧。
海峰兄,请问为何你在美洲能当缓则,在亚立马被打成反贼?求解惑。
他那个时候,多说一句硬话,都是没有必要的蠢话 ---- 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不说硬话,不做软事 ---- 是所有有能力的领导者的基本素质,中外皆然。
昨天跟一位邻居遛狗。她是纽约一所高校的教授。动手那天晚上,9点钟纽约市警察在有关“闹事”学校统一武力清场。
而之前的下午5点,各“闹事”学校的校长,已经内部统一发了信,详细交代了随后几天的各项安排,包括接下来的远程授课 ---- 有条不紊。
那一夜,仅这个学校,就捕了170多个学生。
别看不起美国体制的严密与各级机构的组织纪律性。
中国是左岸,我在中国是缓则,会被封号;美国是右岸,在美国现在是社死,到”犹太“法案通过后,是犯罪。
你这里用神经病来打哈哈,是意识到了自己的论点薄弱。
重要的不是菜刀,而是数量。如果你能鼓吹到一千个人跟你一起拿菜刀抢银行,那就绝对不是神经病的行为。要不你在美国试试,肯定被警察抓起来信不信?甚至一枪爆你头信不信?
你要是鼓吹殖民三百年,这确实是卖国行为,只不过后果较小,也就是在论坛里被人骂得抬不起头。但凡你的言论成了点声势,聚集起一批志同道合的人,那就罪过大了,不要说坐牢不冤,就算直接弄死你我也是支持的。
言论自由是保留给自己人的,敌人有何自由可言?譬如香港反对派,允许他们活着就是天恩浩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