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大道容众,大德容下——我为什么还是右派 -- 云横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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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狼兄,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行而上和行而下是相结合的.

古代的欧洲宗教统治,也就是行而上直接代替了行而下的功能.文艺复兴宗教革命将行而上和行而下分割开来.上帝归上帝恺撒归恺撒才真正得以实现.但是说到这行而下的东西,还要有个隐隐约约却确实存在,其实起决定作用的行而上在支撑着,这就是上帝,就是天.平常人不见得体会到行而上的存在,但它却是这个行而下隐秘的限制......

所以你认为人权不需要天赋,也对,也不对.

其实,现在的GCD的做法是想在旧有的马克思主义和古代中国儒家传统之间找到一个契合点作为行而上的基础,这条路不见得能走通,但我觉得可以试试.

所以,在理论上,我不care光喊自由民主的人士的地方就在于,他们的制度,没有上帝.

家园 西方文化阿,这么深奥的东东

西方文化体系,若专就外形看,显属一种多角形的尖锐放射,而每一角度之放射指向,都见其世俗欲极强烈,权力追求之意志极执著,个性上之自我肯定极坚决。只有耶稣教教人超越现世,转向上帝,再回来把博爱牺牲精神冲淡实际人生中种种冲突,而作成了那一个多角形的文化体系中之相互融和与最高调协之核心。若在西方文化中抽去耶稣教,则必然会全体变形,成为矛戟森然,到处只是唯物与斗争之一个人类修罗场。

钱穆的东西也就是看看罢了。而每一角度之放射指向,都见其世俗欲极强烈,权力追求之意志极执著,个性上之自我肯定极坚决。想来钱老是没有机会读读《简单生活》之类的东西了。虽然在某些观点上,我很赞同。但是就西方文化的本质来看,钱老还是只看到了表面的东西。不可否认,基督教或者耶稣教或者天主教,圣经对于整个西方文化的影响是极其巨大的。但是,西方文化是多个地域文化相互间演化出来的,耶稣教只是其中的一个主要的影响因素而已。若在西方文化中抽去耶稣教,则必然会全体变形,这是对的,但是要是说成为矛戟森然,到处只是唯物与斗争之一个人类修罗场。恐怕还是钱先生脱不了以上邦大国的旧眼光来看那些蛮夷之地的窠臼罢。说到了五四运动时所对西方文化之认识,亦只提出民主政治与科学两项,并又鲜明揭起反宗教的旗帜。,这恐怕并不是我等国学大师的先见卓识,而是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的宗教完全是格格不入的原因吧。民主政治只像在对人争权,这句话说得倒是实在,可惜钱老非要加上一个茍无耶稣教,。试问什么民主不是为了争权夺利?哪一种民主不是为了维护其中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对另外一部分使用国家暴力?

然而,基督教精神不仅代表了平等,还有博爱,所以,由“天赋人权”引发的争权夺利,由博爱精神去调和了。

正如电子狼所说:我们接触到的基督教,是广告部分的博爱,真正的内核依然是对非信徒的高人一等,否则宗教就没有意义了。基督教代表的首先就不是平等,而是服从,这个宗旨从基督开始,就没有变过。平等和博爱是广告部分,在中世纪的时候,这个广告词恰恰是服从和虔诚。只不过,现在的广告词的作者是想推翻那些服从和虔诚为幌子的人想出来的,要找一个对立点。

真的要说一说平等和博爱,那么,什么是平等?每个人出生的时候,肤色,天赋,家庭,环境,一切都不同,以后每个人能走的道路也不同,什么是平等?机会平等么?你可以指望老布什的儿子跟homeless的儿子机会平等么?那么,连机会都不能平等了,还有什么可以平等的?

民主的基础并不是平等和博爱,而是利益!我的同志哥啊。是利益阿,醒醒吧,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实现实行民主的多数人的利益而出现的政治制度。在耶稣没有出现之前的雅典,那里的民主是虚伪的么?在更早时候的部族酋长议会,就像现在的阿联酋,是虚伪的?在没有那些所谓的民主和博爱之前,我们的人类就是一团糟,暗无天日么?在没有出现基督,佛陀,默罕默德之前,我们人类就是与畜生无异么。什么是宗教,什么是社会制度?

切,钱穆……

家园 飘飘宪政之香---读《总统是靠不住的》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这是一个如蝗虫般泛滥的印刷品将真理之光遮盖地晦暗的年代。正襟危坐的理论家正板着面孔用形式规范不亦乐乎地架构着干瘪理论。我万没想到,竟然有人用清新质朴的笔触向饱受苦难的华土演绎传输着宪政的脉脉芳香,用慈爱的上帝之手为国人摇响幸福生活的铃铛。当该书在“风入松”的排行榜上成为畅销书时,我激动不已,惊喜万分,因为,有充分理由相信,宪政启蒙已在不经意中开始。我将该书看作中国宪政智识积累的创世纪。

宪政是什么?是收银机。

宪政是台设计精巧的收银机。权力引诱人走向腐败堕落,收银机的设计就是将浑然一体的主权进行立法、行政、司法三大领域的分割,再将三支权力象菜刀下的胡萝卜般截截分开。对于权力,宪政的态度是,宁可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可全面统一高度集中。仅是这些还不够,一套“安全刹车装置”是绝对不可少的。在有着三权分立结构的英国,设计师们看到,任何权力分支时时都会膨胀,内阁和国会彼此相互解散推翻,政客如走马灯般上台下台,弄得国无宁日,晕头转向。为免于重蹈覆辙,防止帝王梦的诱惑,便必须使各分支的法定权力相互制约,任何分支都不能拥有大于他者的权力。最后,政府自身的权力制衡结构必须有其不可逾越的界线,它必须尊重基本人权,正是后者构成了对政府权力的民间制约。在收银机的装置中,总统是可怜的家伙。当尼克松被自己麾下的小小检察官弄得一筹莫展时,当克林顿为连绵不断的大小官司而愁眉紧锁时,我们发现,总统的生活便是在布满地雷的草地上跳舞,他始终难逃“被摆布”、“被捉弄”的命运,我们甚至会为那些踌躇满志、“武艺高超”而壮志未酬的总统洒一掬同情的热泪。

“收银机”展现的是一套抽象的职位网络,它的主体结构由国会司法委员会、联邦最高法院、独立检察官和联邦调查局组成。然而,当我们将客观抽象的职位委托给生活在公关人情中的具体个人时,怎能保证它良性运作呢?在宪政体制下,职业伦理应优先成为公民的基本品格。新任独立检察官加沃斯基不顾尼克松总统的知遇之恩而“一意孤行”,司法部长理查德森无视黑格军人口吻的命令而奋然辞职……由职位本身所赋予的正义感与责任感已成为从政者履行职务的全部生命。宪政体是一套负责任的公职的治理,而鲜活的个人则被公职遮蔽。

宪政是务实的政治实践。大凡严格按一个完美的宗教、道德、政治或经济建设的思想去推行的政治,最后往往要么处处碰壁,要么事与愿违,走向理想的反面。宪政是世俗的随遇而安的政治生活,是关于现实世界中可能之事的艺术。它是具体的操作性的,而非理想的宣言性的。美国的宪法文本恐怕是世界上最枯燥的。一句句话单调得如同设计图上的线条和数字,它没有立国之本的宏大道理,没有华丽漂亮的煽情说词。缔造了美利坚的国父们没有一个被视作哲学家,很少有人声称他们有逻辑严整的科学的理论体系。他们也没有为走出奴役的美国人设计出严密推算的理想王国,号召为建设美好社会而共同奋斗。他们只是想解决当前所遇到的现实问题。正如为防止小偷小摸而设计收银机一样,他们制定了1787宪法。只有今天的问题才是实在的,至于明天的理想——不管他是何等地美好,何等地振奋人心,都见鬼去吧!理想让我们为了虚幻的明天放弃今天,谁又能保证这不是别有用心的蛊惑与欺骗呢?生活在理想之中便是生活在专制与痛苦之中,正是魂归天堂的理想构成了今生受苦的正当理由。

宪政是游戏,行动者玩得轻松,观众则觉得其乐无穷。“共和、民主两党的全国大会只上象是花花绿绿、大喊大叫、热热闹闹的节日聚会,男女老少没有一个是严肃板着脸的;比看马戏有过之而无不及。”(页3)会场中潮水般蹦跳的汽球,欢乐的震耳欲聋的尖叫,宪政使得政治变成了一种享受,玩政治与玩游戏无异。宪政下的政治必须是而且也只能诉诸于和平的表达方式。政治家肯定不会因为从政而被处死。游戏的输赢靠的是演讲技术所展现的说服水平。人在财产、容貌和智力上是有差等,但作为公民,他们都是平等的,理性公民间唯一合理的关系就是说服。“大权在握”的民众静观着政客间争取说服选民的唇枪舌战。这与争相取悦于观众的相声小品有什么差异呢?专制的政治则需要以生为赌注,鲜血支撑的宫廷政变构成了极权政治的主要内容。命令是唯一合法的关系形态,政权靠行刑队和绞架来维持统治。暴力是解决一切政治冲突唯一手段。在水门事件中,巨大的政治风波以总统辞职而过去后,一切迅速归于平静,没有引发政治博杀,没有社会动荡,没有政治报复和追杀,什么也没有发生。

宪政是“人”的政治,它对人的品格提出要求。

宪政体制下的人必须是自立的和理性的,唯其如此,才能自治。人都应自己过日子。寻求依靠的心态和非理性的情感冲动只能使自己沦为政府积聚权力的工具。依赖无异于自掘坟墓。过强的社会保障使得我们丧失了自我选择的动机与能力,无偿地奉送自己。一个罗马富人在饥馑流行时把食物施舍给穷人,而罗马人后来将这个富人判处死刑(马基雅维里,《里维史论》)。因为酷爱自由的罗马人担心,富人试图收买人心从而变成了独揽大权的僭主。也许他们更忧虑,穷人会出于侠义用涌泉之情回报滴水之恩,从而将富人视作再生父母为他效“犬马”之劳而甘受奴役。美德与政治应该保持适当的距离。宪政体制要求人民:自力更生以获得对峙的力量,理性节制以防止情感的滥用;要求统治者:即使是赤诚的爱心,也必须诉诸理性化的程序,从而实现主观人格的退隐。你不可以贿赂人民,贿赂不仅是财产,而且还包括好心善德和阿谀奉承。这往往是极权主义国家的惯例。领导者讨好民众,说他们是一切社会的进步的源泉,真正的铜墙铁壁,然而,实际上根本不把民众放在眼里,他们杀戳人民,将意识形态的沉重精神负担强加在人民的头上。与此相对,臣民则背负沉重的青天情结,舒服时,他们会唱“东方红”;倒霉时,他们唉声叹气地怪“老坟”,或干坐着臭骂已过去的贪官污吏,清谈正上演的皇宫花絮。他们生来就是任人摆布的,他们从不思考什么是自己的责任。专制社会中臣民的责任就是献媚,仙露萨德必须靠每日每夜给哈伦国王讲动听的故事才能免得一死。(肯尼斯·米诺格,《政治学》)宪政体下的公民不会企求政府赐于阳光雨露,不会责怪官员有负人民重托。如果政府真的错了,责任是在于公民自己,故而改变或推翻它以建立新政府便是他们法不容辞的责任。闲暇时,他们会静静吟唱大烟山动听的歌曲:“这是我的房子,这是我的树,这是我的菜园,这是我的狗,这是我的院子,这是我的马……”。

宪政是怀疑的政治,它从人的不可靠性出发,无情地制约防备人性的罪恶。

潜在于“收银机”背后的一个根本的假定是,人是不可靠的。人非天使,花花世界又充满了诱惑。政府权力是必需的。而滥用权力的倾向是无法抗拒的。那么,如何防止由人性弱点而导致的政治堕落呢?江山在握的元老功臣无心举行开国大典,也无意去制定五年计划,他们似乎丝毫没有感受到胜利的喜悦,无暇体会胸有成竹的轻松。历史上往昔的革命不过是强权人物的替换,只是不叫皇帝而已。克伦威尔的幽灵依然飘荡。人性的罪使得每个有知之士被浓郁的悲剧情结所困扰。在费城的一所小房子里,建国之父们神情凝重,一分深沉的忧虑始终压在每一个与会者的心头,会议桌上始终笼罩着一团愁云。如何防止专制与暴君?如何保护神圣但脆弱的自由?在痛苦而紧张的三个月中,他们不知发生了多少争执,也不知费了多少口舌,“收银机”的设计终于完成了。他们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为历史做了什么,也无心去想。他们没有论资排辈,没有分功加爵,甚至没有点滴暗示。他们竟然就这样草草上路,匆匆离去。

不仅一般的普通个人是不可靠的,英雄也是不可靠的。当罗斯福第三次作总统时,一种不祥的危险感已经开始强烈地牵动有识之士的神经。于是,限制连任的第22条修正案诞生了。让一个人连续多年处于权力中心,无论如何都是危险的,尽管他有着非凡的才能,高超的魅力,尽管其劳苦功高,成绩卓越,也是请他下来,即使换上去的新总统更没有经验更低能,那也要换上去。只要能防止专制暴君,其他都是次要的:

不仅处于权力巅峰上的当权者是不可靠的,而且作为监督群体的人民同样是不可靠的。以理性著称的德国人竟然堕落为希的追随者,素无宗教传统的中国人竟会成为毛的忠诚信仰者,纳粹分子排山倒海的叫嚣,红卫兵激昂狂热的呐喊,这一切触目心惊、匪夷所思的事实都赋予了“人性”新的含义,无知的民众有可能被高明的政客给灌了迷魂汤从而彻底发疯。只有对“人性的罪”保持充分的敏感警惕,时时用罪恶去刺痛自己的神经,才不致盲目乐观忘却历史;时时地保存忧患意识,才可以不停地改进监督机制,一种权力的恶性扩展和群体的疯狂行为才可能被抑制,在整个社会中处于最弱势的个人自由才可能不被吞没。

宪政是富有人情味的政治,是保障和促进爱的政治,它慈爱地关怀呵护个人的脆弱,尽全力为人类建设幸福生活。

宪政以人的幸福生活为归旨的,它是服从于人的幸福生活的政治,时刻关爱着人性。人是生活于双重世界的动物,理智与情感维系着人的全部生命。因此,宪政体制应使人双重世界的生活成为可能,它应为人理智的进步创造条件,为情感的抒发提供空间,因此,宪政生长的基本前提是,私人生活与公共领域的界分,前者指家庭生活及个人良知(信仰和兴趣)领域。私人领域存在的先决条件是:具有统治权威的国家公共领域支持维护公民自主关系的法制体系。伯里克利在纪念伯罗奔尼撒战争的演讲中说:“在私人生活中我们自由而且宽容,但在公共事物中我们严守法规。”“个人的一切都属于政治”是20世纪极权政治的基本准则,它准确无误地标志着以人治代替法治的图谋,而且在根本上使人成为非人政治机器。智慧服从于自然,政治必须让位于人性。政治不能止息胸中燃烧的情感,不能为我解开世俗的枷锁,清泉不为它而流,藤叶不为它而长。对视亭亭玉立脉脉含情的姑娘,孤独冥思生的高贵生死的神圣,此时想到政治,我称其为罪恶。令华盛顿着迷忘情的是自己宽广的庄园,那明丽清朗的山河流水,那郁郁的花草树木,而不是总统宝座;杰斐逊则在声望如日中天、政治领袖之位指日可待时,坚决地放弃了一切,毅然回到了体弱多病的妻子身边,默默无闻料理自己家庭,与妻子女儿共享天伦之乐。他从来不会错过听夜莺唱歌,从来不忘记把泥土和天空的色彩记录下来;尼克松在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关头,也只能同亲人们商量,从而获得精神上的安慰与支持。在这里,我看到宪政所闪耀的人性光辉。反之,专制社会则将人异化成非人,权倾一方、光祖耀宗的政客一旦离开高位,便惶惶然如丧家之犬,沦为可怜的政治动物。

宪政是以人之道待人的政治艺术。宪政给人最大的理解和宽容。人有害怕和恐惧的权利,它崇尚英雄,但同时,它承认软弱。总统也有着七情六欲的血肉之躯,克林顿接连不断桃色绯闻,虽然伤害了美国人民的感情,最终他们还是原谅了总统。怕死的飞行员的故事让美国人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是他们心目中的英雄。(页336)

宪政从不干预人的信仰。政治与意识形态是截然分离的。宪政体制“深知全能的神所创造的心灵是自由的,一切用世俗的惩罚以来影响心灵的企图只会养成虚伪和卑鄙的恶习。”(《杰斐逊选集》,页296)每个人都是自己灵魂的临护人,替上帝看护自己的灵魂。“臭名昭著”的太阳圣殿教使好端端的年轻人走火入魔集体自杀,民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将来也许会有人重蹈覆辙。政府不能管,民众不想也不敢让政府管,因为,这事一管开头便没有边际,自由就岌岌可危。专制社会通常是,那些本身易犯错误和未得神灵启迪的世俗之徒对别人的信仰的持有生杀大权,那些非教会立法者和统治者用强力把异已的神圣信仰蛮横粗暴地定性为邪教,一棒子打死,而后把他们自己的见解和思想方法作为唯一正确的、绝对不会错的(甚至自己都怀疑)竭力强加于人。

宪政是一种信仰,是十字架上的平常心,是面对宪法的羞涩和虔敬,是懂得怕和爱的生活的灵魂创造的催化肠断的艺术,它贯注着生命与痛苦莫解音响。宪政是值得英雄为之献出灵魂的政治。黑夜里站在寒冷的秋风中等候选举的小小老百姓;听证会中井井有条、一丝不苟动真格的公务员;法官西里卡的六亲不认的品性和令其狂喜的69岁生日礼物;控诉时全部出庭的独立检察官考克斯的11名助手,这一切的一切无时无刻不让人感受到一种信仰的力量,感受到宪政体下公民守护内心神灵的决心与勇气。倔强如牛、誓死一拼的尼克松被迫向宪法低下骄傲的头颅时,我们看到的是宪政文化中政治家内心最深处那一抹敬畏,那种对神圣的怕。尼克松完全有力量顽固到底,而且,当他在进退之间痛苦抉择时,美国离专制只有一步之遥,然而,选择了放弃。当回归庄园,静静品味着回忆所赐于的忧伤时,他一定无愧于自己的选择。仅此,就足以让美国人自豪。毕竟,在世界历史上,人们看到太多同样权高位重的政治领袖,在类似的情况下都选择了抗拒到底。他们坐在被刺刀团团围住的“皇宫”内,恐惧地作着自己的专制恶梦。1996年,尼克松去逝,所有的美国总统都出席了这一隆重的的葬礼,以寄托自己的怀念和尊重。我想,当凄苦的哀乐在加州小院子里静静响起时,回荡在每个人耳畔的是那因宪法十字架而受难的心灵发出的怕的呼唤,萦绕在每个人心头的必然是挥之不去的“水门”事件。政客们以特殊的方式咀嚼着宪政体下的辛酸,咀嚼着一种宪法的沉重十字架酿造的痛苦。自此以后,凡是政府行政分支最高层出现的丑闻都被冠以“XX门”,看似轻松平常的做法表明,美利坚是不善忘却的民族,他们愿以历史的不幸刺痛自己的心灵:专制暴君的幽灵无处不在!我无限崇拜尼克松——那因宪法受难的灵魂。宪政的意义就在于将自身强力奉献给精神性孱弱的宪法。如果脆弱的心灵再无法经历世俗的风吹雨打,如果颤抖的双腿再无力承受鲜活欲望的层层重压,那么,就下跪吧,怀着虔敬对尼克松受难的灵魂下跪,体验着怕对专制的不幸苦难下跪,流着热泪对至高的宪法下跪。我们是以“天不怕地不怕”著称的一代,不怕权威,不怕牺牲,不怕天翻地覆,不怕妖魔鬼怪。类似的傲慢狂妄使得自以为和上帝一样伟大,我们已因触怒上帝而遭到了几近毁灭性的报应。如真心期望宪政,学会怕,学会认真,学会敬畏,恐怕是最重要的一课。

宪政是极端脆弱的政治,它甚至丝毫经受不起强权的挑战。历史不容许假设,但至少假设可使我们具有反思的能力,回想当年,如果尼克松真要拼个鱼死网破(凭他手中的权力,这并非不可能),美国人今日生活状态估计不会比我们好的哪儿去,然而他毕竟还是自动放弃了。我从中感受到了一种道德的力量。宪政的生命不能靠军队警察得以维持的。根本上讲,宪政是一种道德的治理。于是,我想起了华盛顿,还有那50余位国父,江山是他们打下的,他们的学识和威信都是无可挑剔的,没有什么力量可能阻止他们作皇帝大臣王妃娘娘,然而,他们竟然没有!伟大的政治必须奠基于高贵的道德。犹太人十分赞赏他们的罗马盟友:“罗马的将军们从不要求登上王位以满足个人的野心。”在罗马时代的早期,对国家的爱高于一切,后来成功和财富腐蚀了罗马人,在自己曾鄙视过的专制体制下,他们堕落了,美德和自由一起衰亡。宪政是收银机,但是,使收银机得以生成的最终的因素是美德,诸如宽容、节制和博爱(肯尼斯·诺米格,《政治学》,页23)。同样是开国元勋,但是,当一些人在苦思冥想如何防止专制暴君时,另一些人却在绞尽脑汁加官封爵,前者人格的高尚足以使我们感动地落泪,后者则只能招来我无情的鄙夷。伟大的政治本质上是伟大道德的治理。

可怜的中国人——悲哀总该有结束的时候,我们开始在漫漫暗夜中抬起沉重的脚步,让我们一点点地开始敬畏朝拜内心深处的良知,开始用美丽而勇敢的心去追随宪政之光,让这一抹微弱的宪政之光在宁静的心中燃起万丈豪情,让那浮动的暗香指引着我们摸索善良政治的曲径。路漫漫其修远。值得一读,一切都只是开始。

家园 宪政的完善不是通过一部美妙的宪法和在黑屋子投票就可以实现的。

事实上,很多柿油派就成天在有意或无意误导大众,企图让他们认为是可以毕其功于一役的。

PS:好象就是在国朝的宪法里,政协也是一个标准的纯边缘的礼仪性机构吧。英国现在的上议院是两院制里上院权力微弱的典型吧,可它还有暂时搁置下议院通过的议案的权力,这还是不考虑英国最高上诉法院其实也是上议院的一部分。而中国的政协呢?请问,即使在理论上,政协有什么实际的公权力?这样的机构,如今的产生方式如何不符合权力源自人民的原则?

:有点搞笑

我想是你搞错了,选举法里并没有规定农民的选票只相当于城市居民的1/4,事实上在直选的县区级或乡镇人大代表中,所有投票人都是一人一票。选举法的相关规定是在划分选区上,城市的选区选民人数只是农村选区人数的四分之一,也就是各个选区的大小不一致。这对现实的妥协——任何人都无法否认,自建国起直到现在,农村还是城市多选出一些人大代表,对于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那么,这么做的理由只能是其它方面。而其实也非常简单,农村人口是中国人口的大多数,但中国的主流阶层、精华人才和发展前途只能是在城市,在政治上和管理需要上,不可能让最高权力机构(哪怕大多数时间只是个橡皮图章)里坐着百分之八十的农民,只剩下百分二十的席位留给其它所有阶层。而由于户口制度,中国又无法如印度之类国家,让大批实际上的城市居民代表农民选民。

顺便说一句,美国立国之初就比大清任何时候都富(当然是按人均算,否则孟加拉国搞不好比科威特还富),而它在建国初以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有选举权都不是成年的精神健康者的天然权利,换句话说,只有部分人有选举权,我想你肯定不会同意,中国在这上也照搬美国的经验。

至于民国初期的联省自治运动时期,对不起,我不认为那是什么民主。稍微知道一点民国史的都知道,那是南方系军阀为了与北洋军阀控制下的中央政府在法统上对抗搞出来的文字游戏。如果那也叫实现了民主(哪怕是粗糙的),那同样读一读1914-1927的军阀各次混战的通电、公告,那可真都是一群大公无私、廉洁勤政的爱国忠良,每每只为了人民与国家的利益在忍辱负重、互谦互让了。

家园 心有戚戚焉,献花之~~

民主主义也罢,自由主义也罢,其主旨就是保护人民自身。民运、个别自由主义者以及美国的一些丑恶现象并不能否认民主与自由本身的涵义。

我一直对左右的分类并不太清楚,究竟何为左派,何为右派,我始终还是不能理解,不知道谁可以给一个准确定义出来。

家园 其实俺也搞不清楚,主要是57年的故事使得右派听上去不那么恶心

从理想主义和关注弱势群体来说,我还新左呢,哈!

家园 联省自治的意义不能简单化地否定,这且不论

即使我也认同有许多柿油党都是与其你独裁不如我独裁的主,但我觉得即使是他们的误导也是不能简单用嗤之以鼻来否定的,当年的右派真有不少都是一些在单位里胡言乱语,在社会上大放厥词的主,我还是服膺伏尔泰的话,不要感觉取得道德优势就可以予取予求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学习先进经验时觉得美国其实缺陷多多,不足为法;在借鉴失败教训时,却一下就盯住许多中国人在最穷时也有些暗中鄙夷的第三世界朋友。

我觉得很少人会被毕其功于一役所误导,问题得往前走啊!

关键词(Tags): #总得走
家园 谢谢道长的回复

我本人不是基督徒,因为正如罗素所言,"上帝还没有展示给我他存在的充分理由"。我只能就我个人对基督教的有限的理解,继续讨论这个话题。

仔细阅读你的回复,发现涉及实质性反驳的有如下几处:

说到了五四运动时所对西方文化之认识,亦只提出民主政治与科学两项,并又鲜明揭起反宗教的旗帜。,这恐怕并不是我等国学大师的先见卓识,而是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的宗教完全是格格不入的原因吧。

这点国学大师跟你的意见是一致的,“中国人在其自己文化之潜意识下,用另一眼光来看耶稣教,既已把它拒绝”

民主政治只像在对人争权,这句话说得倒是实在,可惜钱老非要加上一个茍无耶稣教,。试问什么民主不是为了争权夺利?哪一种民主不是为了维护其中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对另外一部分使用国家暴力?

从微观上看,每个人使用民主的权利,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为自己争权夺利;但从宏观上看,当大家都使用这个民主权利的时候,就实现了权利的制衡,民主使得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成为可能。而基督教的作用,就在于缓和争权夺利产生的矛盾,降低了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使用国家暴力的可能性。

正如电子狼所说:我们接触到的基督教,是广告部分的博爱,真正的内核依然是对非信徒的高人一等,否则宗教就没有意义了。基督教代表的首先就不是平等,而是服从,这个宗旨从基督开始,就没有变过。平等和博爱是广告部分,在中世纪的时候,这个广告词恰恰是服从和虔诚。只不过,现在的广告词的作者是想推翻那些服从和虔诚为幌子的人想出来的,要找一个对立点

呵呵,这一点我也不同意,作为一名非基督徒,我本人从来没有感受到基督徒在我面前的高人一等。基督教徒强调信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其理论基础是,因为信主,基督徒的原罪被耶酥十字架上的鲜血清洗干净,因而得以上天堂,而并不代表基督徒本身无罪。基督教首先代表的是服从,但这个服从只是在上帝面前的服从,上帝是唯一的服从对象;而承认上帝是唯一的造物主,正构建了世人平等的基础。并且我认为,当我们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去探讨宗教的作用,而不是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对上帝的存在证实或证伪的时候,应该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基督教。我同意,基督教在发展初期是黑暗的,但基督教本身也在发展进步,就当代基督教而言,如果你坚持说平等和博爱不是核心而是广告,还希望能提出有说服力的证据。

真的要说一说平等和博爱,那么,什么是平等?每个人出生的时候,肤色,天赋,家庭,环境,一切都不同,以后每个人能走的道路也不同,什么是平等?机会平等么?你可以指望老布什的儿子跟homeless的儿子机会平等么?那么,连机会都不能平等了,还有什么可以平等的?

呵呵,道长你走极端了。绝对的公平是不可能的,因为公平和自由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相悖的,追求绝对的公平是极左,追求绝对的自由发展是极右,而任何一个好的民主制度,都是在起点公平(也就是你说的机会平等)和自由发展之间取得平衡。我个人认为,小布什儿子和HOMELESS的儿子之间机会的差距,要比江CORE的儿子和下岗工人儿子之间机会的差距小一些。

更何况,以基督教教义而言,人在世上走一遭,不过是演给神看的一出戏(这一点倒颇似佛家所说繁华不过一掬细沙),真正的平等,是死后站在上帝面前的平等,无尽的平安喜乐,呵呵。

民主的基础并不是平等和博爱,而是利益!我的同志哥啊。是利益阿,醒醒吧,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实现实行民主的多数人的利益而出现的政治制度。在耶稣没有出现之前的雅典,那里的民主是虚伪的么?在更早时候的部族酋长议会,就像现在的阿联酋,是虚伪的?在没有那些所谓的民主和博爱之前,我们的人类就是一团糟,暗无天日么?在没有出现基督,佛陀,默罕默德之前,我们人类就是与畜生无异么。什么是宗教,什么是社会制度?

完全同意,利益是民主的基础,但我想钱穆的意思是,如果没有宗教的调和作用,这个利益的争夺可能会有损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社会生产的良性发展。雅典的城邦制是民主的萌芽,可惜昙花一现。有人指出,公民缺乏道义感产生内部腐败从而陷入愚民政治,也是原因之一;而这个原因,恐怕和缺乏信仰不无关联。至于部族酋长制度,你不会认为阿联酋实行的是民主制度吧?议会成员由酋长提名的民主制度?

在基督,佛陀,穆罕默德出现之前,人类文明已然开始了;不过我认为钱穆这里强调的是契合:现当代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和基督教信仰的完美契合。基督教信仰未必适合部落酋长制,未必适合封建领地制,但它适合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这才是重心所在。

家园 谢谢狼兄的回复,试着继续讨论这个问题

在回复道长的帖中我已经说过,我们不是在对上帝的存在证实或证伪,便不必揪住基督教发展初期的黑暗不放,还是应该讨论现当代基督教的思想行为。否则,我们也要质疑民主制度初期的纯洁性,从而否认民主制度:古希腊的城邦制也是特权民主,公民和奴隶享受的权利是不一样的。

至于力所能及的博爱,这很符合人性啊,我想我们并不需要每个人都如耶酥般博爱,如果每个人都能付出力所能及的博爱,那社会就很美好了。

天赋人权的提出、兴起和适用范围的变化都密切和当时社会发展有关,宗教并不是这些的推动力量。我觉得钱穆先生的这段话太看重基督教的作用了。

宗教未必是唯一推动力量,但还是重要的推动力量,天赋人权,这四个字本身就包含了宗教意义。况且,钱穆这段话,强调的重点是锲合,基督教精神和现当代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锲合,至于产生的契机如何也并不重要。

不管人本性是善是恶,只要人类不得不相互合作,人就不得不互相尊重,互相“博爱”。既然在自然界,不懂任何宗教的动物植物都会具有合作的关系,都会有群体的概念,为什么最聪明的人却一定需要信点什么才能合作呢?

呵呵,问题就在于人最聪明。合作的结果是利益共享,而人性本身决定了,人总希望让渡最小的利益,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我相信没有恐惧则没有道德,人类道德最终来自于恐惧,对法律制裁的恐惧规范人的行为,对宗教终极审判的恐惧净化人的心灵。国内现在普遍道德滑坡,官员大肆腐败,这是法制不完善和缺乏信仰的双重结果:在我死后,管他洪水滔天。

当然,我并不是在布道,也并不表示我认同,人只有站在上帝面前才能平等。但是我相信,基督教信仰对增进西方社会的人际关系,调和阶级矛盾,维持社会秩序绝对有积极意义;而林仙儿MM提出的问题,钱穆的模型也的确给出了合理的解释,这就必然带出我的疑问。从个人立场出发,我当然同意,民主是好的,人人平等是好的,我很希望每个中国人都能拥有。或许走样的,幼稚的民主,仍比专制强?我没有能力下判断,可谁又有资格替全体中国人回答,作判断?我想不通的事情实在太多拉。

家园 兔子,等着瞧!

半夜起来看帖子不是好习惯。看完你的回复,再躺下的时候脑子里波涛汹涌,害死我了。

大概我的思路如下:

1、分析基督教在中世纪过渡到现代的发展,目的不是为了抹黑基督教,而是探讨基督教和民主、平等的思想各自发展的关系。我认为两者的发展都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基督教的信仰决定了民主、平等的思想。从经济发展的起因看,美洲的发现以及对美洲不太博爱的掠夺对于欧洲经济的影响远大于基督教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从发展动力和趋势来看,基督教的发展是被推动者,它努力改进自己以保证能够活下来:正如冲浪者弄潮一样,在浪尖上跳舞并努力保持平衡,并不能说明海浪是冲浪者制造出来的。

2。力所能及的博爱是我的客气说法。现实是,有真正理想化的基督徒,但早期基督教的传教活动是功利性的,围绕着殖民统治服务的。

3。天赋人权的宗教意义是在宗教环境下提出口号的结果,他本身的真正含义是作为一件否定其他“天赋”的武器。

我认为宗教这类上层建筑本身不是推动力量,是起到维护、强化力量的作用,是力量的堡垒,不是力量的源泉。在社会变革中,是起到了帮助确立新秩序的作用,不是变革的起源。的确存在基督教精神和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契合,但基督教本身并非决定性的因素。生产关系带来的深刻变化,一定会选择能够支撑这种关系的精神。对于资本主义,这个精神是为了确保资本的量化和自由流动,表现为民主和平等,基督教只是表象。

4。如果人足够聪明,就会体会到合作带来的好处。合作的动力是物质的,不是精神的。我列了一个大纲可以展开这个观点,兔子兄可以直接批驳:

1)二战之后的西方国家对殖民地的放弃,不是精神境界提高的结果,而是找到了更为合适的掠夺方式。

2)从西方国家的比较,宗教发达的国家不是民主发达的国家。

3)从美国各州的比较,自由主义色彩浓、民主平等程度较高的州在两海岸和大湖地区,这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和宗教色彩的分布恰好相反。

4)不考虑民族因素,在西方国家里比较而言,日本在国内平等方面做的相当好的,在民主方面至少算及格吧。据我所知,日本的基督教色彩很弱。如果你把功劳归于信教的麦老板,我必须说麦克阿瑟只是给出了一个好的初始化,并不能一直构成其后日本发展的支撑。日本、韩国的道路,在不必接受基督教的条件下,可以给我们的发展一点信心和经验。

5。国内的普遍道德滑坡,不是缺乏信仰的后果,而是对信仰寄予过高期望的后遗症,是非理性因素而不是理性因素造成的。我们现在的腐败,不是因为官员的信仰危机,而是我们用信仰来保证官员的清廉,而这个保证是不可靠的。

不管是主义、国学、民主和基督教,都不是解决问题的答案。不存在这么一个东西,只要坚持xx就能保证胜利。不管从哪方面看,这是唯心主义或者是偶像崇拜,只要一跪下来,不管跪的是什么,都是错的。面对问题,我觉得阿甘的态度才是正确的:一直跑就是了,如果能看一看、想一想会更好,但首先要肯跑。

家园 民主化并不意味着能短时间里解决掉社会不公的问题

在我看来,民主化并不是说要在短时间里达到一个怎样的高度(比如说要和现在西方成熟的民主化程度看齐),也不是说能短时间里解决掉社会不公的问题,而只是扭转了专制体制下社会向更大不公平滑落的惯性趋向而已(吴思的《潜规则》里就揭示了这一点,这也是国人历史循环论的根本原因,至今我们也未能摆脱掉这个规律),如果有一个合适的起点,就可以避免社会转型初期的动荡。

因此我主张以现在的社会状态为民主化的起点,既得利益阶层的特权维持不变(潜规则明文法律化),来换取社会变革的最小阻力。这就是所谓的以逻辑(而非情绪)判断来跟原有的状态进行比较,只要维持持续的适度的社会进步(我认为只有在民主体制下制衡机制有效性的提升、教育和舆论自由的综合作用下才会有这种可能),我认为就可以视为是民主的,而尽量不要跟他人去进行横向的比较(这往往会引起情绪上的冲动而导致过激行为)。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美国立国之初的民主体制也是相当不公平的(比如黑人民权和妇女选举权等方面),之后花了近两百年的时间才有了大致的社会平等,期间也付出过血的代价(南北战争),但我们能就此下结论:美国立国之初没有民主?

对于联省自治期间的湖南民主运动,您认为不是民主,但我不知道您的参照系是什么。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民主而只有相对的民主,追求民主如同追求人权,只能自己跟自己比,否则就有欲速则不达的危险(暴力革命)。因此,尽管湖南自治期间的民主化进程有黑幕操纵、贿选等种种弊端,但无论再坏的弊端也总比原先的状态(独裁或内战)是个进步吧,至少说明了各政治势力还愿意遵守游戏规则,只是在钻孔子而已。

btw,

我想是你搞错了,选举法里并没有规定农民的选票只相当于城市居民的1/4,事实上在直选的县区级或乡镇人大代表中,所有投票人都是一人一票。选举法的相关规定是在划分选区上,城市的选区选民人数只是农村选区人数的四分之一,也就是各个选区的大小不一致。这对现实的妥协——任何人都无法否认,自建国起直到现在,农村还是城市多选出一些人大代表,对于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那么,这么做的理由只能是其它方面。而其实也非常简单,农村人口是中国人口的大多数,但中国的主流阶层、精华人才和发展前途只能是在城市,在政治上和管理需要上,不可能让最高权力机构(哪怕大多数时间只是个橡皮图章)里坐着百分之八十的农民,只剩下百分二十的席位留给其它所有阶层。而由于户口制度,中国又无法如印度之类国家,让大批实际上的城市居民代表农民选民。

比如二千多万的加州只能和四十来万的阿拉斯加一样有两名联邦参议员。

你的这段话只是说明了城乡两元化的现实,也就是说,同一片国土之上的城市、乡村相当于美国的两个州,但还是说明了农民选票=市民选票的1/4,好比选举参议员时加州选民的选票=阿拉斯加选民选票的1/50。

家园 说过了,在同一个选区内,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个人选票是同等的

问题是出在选区划分上。

联省自治是否是基本的民主制——如果督军和省长的选举是直接用枪炮进行的也代表了一种民主,那么就是民主好了。

不对比外国是不可能,我们不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状态。在一个界限前,可以小步推进,事实上也正在小步推进,但到了某个界限,借用网上评论家洗岩的话说,必须作“惊险的一跃”,而历史证明,要在这“惊险的一跃”后成功站住,必须先练到一定的条件。

家园 左右政治光谱在中国也是有特殊国情的

基本上,实际是以对当今国朝的态度来划分。

家园 那我还是摘录一下吧,大家可以自行判断。

第十二条 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的,或者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镇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可以小于四比一直至一比一。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摘自[url='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258']《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url]

我不否认有的选区可能是包括了农民和市民,该选区内一人一票,但总体而言呢?

联省自治是否是基本的民主制——如果督军和省长的选举是直接用枪炮进行的也代表了一种民主,那么就是民主好了。

你说的情况就是以武力为后盾来参与选举,但原先的体制下他们就不用枪炮了么?更何况枪炮下的交易还是桌面下的(老百姓根本没有选择的可能),如果再进一步擦枪走火,那就是内战了。

顺便说一句,美国立国之初就比大清任何时候都富(当然是按人均算,否则孟加拉国搞不好比科威特还富),而它在建国初以至很长一段时间内,有选举权都不是成年的精神健康者的天然权利,换句话说,只有部分人有选举权,我想你肯定不会同意,中国在这上也照搬美国的经验。

我记得十八世纪的中国的GDP占整个世界GDP的比重要比现在大得多,但具体人均的倒没仔细比较过。原先的表达可能有误,我的意思是,美国立国之初的国力也不强,经济也不发达(直到南北战争时南方主要还是种植园经济,跟同期的西方工业革命不怎么相干,北方只有一定程度之工业化,而南方拒绝成为北方的工业品销售市场,这也是南北方的主要矛盾之一),周遭也是强敌环伺,但也没有以此为理由拒绝实行民主。

换句话说,之所以现在看似民主成功在富国而民主失败在穷国,那只是一个结果,并不能作为民主失败或成功的原因,这个现象说明了说明了民主也有好坏之分,因此才有富国(强国)和穷国(弱国)的区别。

不对比外国是不可能,我们不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状态。在一个界限前,可以小步推进,事实上也正在小步推进,但到了某个界限,借用网上评论家洗岩的话说,必须作“惊险的一跃”,而历史证明,要在这“惊险的一跃”后成功站住,必须先练到一定的条件。

我比较相信历史的经验主义,烦请告知历史上有过哪一次“惊险的一跃”的成功案例吧,从历史的长久眼光来看。

家园 哈哈哈,倒,我真的正在看那个动画片!

直奔主题,进入第4点你的大纲吧

1)“更为合适的掠夺方式”。。。这样解释的话,当前西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统统该视之为掠夺了。“不是。。。而是。。。”,俺不得不说,这话太主观,而且,诛心啊。

况且,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基督教对国内民主的意义,国际社会,我不认为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所以,这个话题跟咱的主题关系不大。

2)欧美西方国家,并非宗教色彩越浓民主就越发达,但民主发达的国家差不多都有基督教/天主教基础吧。其实宗教只是起调和作用,如果过强,就会妨碍经济自由发展了。

3)第三点,同第二点解释。不过你这里“自由主义色彩浓、民主平等程度高”应该偏指自由主义色彩浓吧,通常来说,自由主义浓,公平程度就会低一些,不大可能同时偏高啊。

4)我完全同意,日韩的案例的确有助于俺们增强信心。然而也许该注意,不少人谈过,日本人工作压力太大,精神疲劳又空虚,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如果有宗教信仰是否能缓解这个症状? 而韩国有较强的宗教基础,各种教徒人口总和得占百分之五十吧。

5。你说的信仰和我说的信仰完全是两码事啊。你说的信仰是主义的信仰,这玩艺儿早就土崩瓦解了,哪还能起作用呢。说了就不怕挨砸,俺认为教人向善自律的宗教信仰,对整体社会的益处胜过让人肆无忌惮的无神论,尤其是在法制并不健全的社会条件下。

不管是主义、国学、民主和基督教,都不是解决问题的答案。不存在这么一个东西,只要坚持xx就能保证胜利。不管从哪方面看,这是唯心主义或者是偶像崇拜,只要一跪下来,不管跪的是什么,都是错的。面对问题,我觉得阿甘的态度才是正确的:一直跑就是了,如果能看一看、想一想会更好,但首先要肯跑。

基本赞同,没有万能药,一定要肯跑。但是方向还是要考虑清楚。现在不也在跑么,但至少目前的情况,这个跑的效果,从社会公平的角度看不太乐观,失业率,医疗和教育成本的大幅提高,使许多普通百姓的生活在倒退。往哪条路跑,还是要想好啊。

其实经验告诉俺,论坛讨论通常是没有结果滴,掐上十天十夜也谁都说服不了谁。所以,俺们的目的就是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俺不往下掐拉,到此为止,和而不同,或者求同存异,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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