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康熙:中医治疟的照妖镜 -- 邪恶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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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就问一下

你认为

我们区别西医和中医,是依据二者背后所持有的对生命的观点的差异
差异在哪里?

家园 差异在于:中医把握了人体生命状态的几种主要模式, 而西医把

人体作为由许多准独立的部件搭起来的复杂机器.

两种approaches都不可避免地作了某种近似. 就看在处理具体问题时, 哪种近似手段有帮助了. (一个不十分恰当的例子是级数的渐进展开.)

[顺便抱怨一句: 没人愿作科普, 都想做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 B4B4!]

家园 这是方法论的不同

对生命的观点,在西方进化论已经是科学界普遍接收的事实,而中医里有对应的理论么?中医认为人是进化,或者说,演化的么?

知道这些问题有些离题,就当继续讨论吧。

家园 请看

/article/606290

家园 没有对“两种以上药物的复合方剂进入临床试用”的限制

特别是在癌症药物临床实验中,将各种抗癌有效成分以不同的剂量和频率组合进行新疗法的研究是发现新的更有效疗法的主要途径,有时候新组合只要能有多出几个月的存活时间也会被认可成为新的有效治疗方法。

家园 白血病确实是很多癌症化疗药物的主要毒理副作用。
家园 你说的是疗法吧?

是指在一个胶囊或者药丸里面有多种有效成分的复合药物吗?

家园 提醒我了

治艾滋病的鸡尾酒疗法就是多种药物的结合使用。

你是说复合疗法,复合药方和复合药物不是一回事?只有接收复合药物才是不对中医排斥?

家园 不一定要“在一个胶囊或者药丸里面”

大多是在不同时间给药,比如上午/下午,今天/明天,本周/下周。

从病人的角度看,病急乱投医,“能抓老鼠的就是好猫”。

但是从研究者的角度看,知其然还要能知其所以然。又想起了前两天法官JONES的判决,科学是从可以重复实验(re-testable)的观察中得出的相对正确结果和理论,在相同的材料方法仪器条件下能够被重复,被验证。如果不许也不需验证,那很可能已经超出了科学的领域(比如进入了信仰或神学的领域),双方的辩论就如鸡同鸭讲了。

对中医了解不多,但是感觉中医在现代科学方法上的应用还不多,中医离真正成为一门科学还为时过早,任重道远。

家园 我认为大家先把中医西医的定义一致了再讨论比较好

定义来源要有权威,不要自己讲啥啥的,一点意义都没有。

家园 就我所知,中医没有涉及进化论.但哺乳纲动物与人的经络同胚

兽医也会用针灸治疗(当然有效啦,否则不会继续采用), 譬如对牛,马的穴位刺激需要用大一些的电极.

阴阳五行理论对描述至少是哺乳动物的生命状态一样有效.

(其实在佛家看来动物和人的身体没什么本质区别, 人不小心也会变成(投生成)动物的. 不过这不算科学啦, 姑妄听知, 哈哈.)

家园 中医是允许验证的,几千年来都是如此.

所以今天能够看到流传下来的方子.中药厂也根据一些方子制作出了成药,这样的药用现代的科学实验方法验证,没有问题.现在也是这么做的.

但中医本身的特点决定了疾病治疗过程中配方是根据当时状况随时调整的.这样如何用现代实验方法验证? 在这个问题没解决之前,就把中医说成不是科学,欲杀之而后快,我觉得实在是"草菅人命".

家园 中医离开现代科学的标准还是太远

不知道国内中药是如何获得卫生部或其它相关监管部门批准能够对病人临床使用的,有了解有关法规和程序的请普及一下有关知识。

对美国药物研究方面有所了解。首先,一种新药,从有效化学成分的筛选到成为商品上市,要经历一期毒理/安全性临床试验,二期有效性临床试验,三期扩大规模有效性确认及与类似药物疗效对比试验,到四期上市后的进一步跟踪及长期有效性/副作用试验。整个过程都在FDA(美国食品与药物检验局)严格繁琐的规章制度管理范围之内。药厂自身也相应有一整套内部操作规程严格规定必须作什么,禁止做什么。在美国,欧洲,日本还有一个IC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sation)的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是公认推荐遵守的药品研究法则。药厂一旦被发现在这一过程中有不对头的地方,将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比如百年老店世界排名前五的Merck,其前途由于VIOXX的失误和法律纠纷已经极为黯淡了。

对比来看,中药的被批准临床使用是不是显得有些草率和轻率?对那些事关生死的疾病而言,说中医中药的作用是“草菅人命”并不为过。

但中医本身的特点决定了疾病治疗过程中配方是根据当时状况随时调整的.这样如何用现代实验方法验证?

当然是有办法的了,主要的问题是没有去做。现在也没有必要将中医中药就划为非科学,但是对于那些很多世纪以来被认为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药物,必须经过现代医药研究方法的鉴定筛选去其糟粕。真金不怕火炼,真正有生命力的中医中药精华一定会生存下去并发挥其应有作用。至于混于其中的糟粕,抛弃掉又有什么可惜的呢?

家园 洗耳恭听"当然是有办法"的办法
家园 上一个回帖中就有,您没看仔细?

对美国药物研究方面有所了解。首先,一种新药,从有效化学成分的筛选到成为商品上市,要经历一期毒理/安全性临床试验,二期有效性临床试验,三期扩大规模有效性确认及与类似药物疗效对比试验,到四期上市后的进一步跟踪及长期有效性/副作用试验。整个过程都在FDA(美国食品与药物检验局)严格繁琐的规章制度管理范围之内。药厂自身也相应有一整套内部操作规程严格规定必须作什么,禁止做什么。在美国,欧洲,日本还有一个IC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sation)的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是公认推荐遵守的药品研究法则。药厂一旦被发现在这一过程中有不对头的地方,将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比如百年老店世界排名前五的Merck,其前途由于VIOXX的失误和法律纠纷已经极为黯淡了。

这不是很好的榜样应该效仿的?

现在中医有形形色色的特色疗法和古方,偏方,独方,坦率地说,对这些疗法和方子经过严格设计的临床试验后能幸存下来多少实在是值得怀疑。如果您需要理解为什么临床试验的结果能够证明一种药物或治疗方法是否有效(efficacy)及其可靠性(validity),可以给您提供一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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