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29.老师们为甚么会偏爱? (幼儿园零碎) -- 非
家长的优势在于一对一,老师的优势则在于一对多。
和小孩子在一起,最大的好处是,生活会变得很简单。
有人比那个葛朗台还葛朗台
每次去接雪珠儿都走不了,因为会被一群孩子围上,告诉我很多话,还要求一起玩. 有人说, 小孩喜欢爱微笑的人.
小心官司,还是删了照片吧
因为我们幼儿园要给每个小孩子做portfolio,所以老师们都会用幼儿园或者自己的相机给小孩拍照片,然后选取拍的好的放进portfolio里面,淘汰掉的也不会给回家长,做废片处理。我拿上来贴的都是淘汰掉的,其实仔细看就会发现照片内容很单一。而且在两年前我最开始在西西河写这个幼儿园的系列的时候,早期很多篇并没有配照片,之前这里有些朋友要求我贴的时候,我还这么跟他们解释过,说可能贴出来不好。记得当时这里有位在美国的网友把她拍的小孩中学里同学照片贴出来的时候,我还提醒过她,问有没有征得同意。那时候在这里当斑竹的还是即晴。有关照片这个问题前后大概有两个人跟我说过。很感谢大家的关心。
之后,我特地问过家长,说我想把一些不用的照片放在我中文版文字界面上,不是商业用途的,行不行?家长回答说,没关系。
一般来说,涉及到商业用途的就会有麻烦。
单纯所拍的群体的活动照片不用做商业是没关系的。而涉及到个人的大头照其实我贴的很有限,因为实际上我带过的小孩子可能都超过一百来人,但我实际贴出的只是少数几个跟我关系特别好的。
而且我贴出来的小孩的家长我都征求过意见的。我想他们的心态是相信我,就象这里的很多做父母的把自己的小孩的照片贴出来给大家看一样,其实也是向公众开放的。有些人把路上随手照的人物照片贴上来,也是一样向公众开放,这样的在国外更多。人物网页比比皆是。若涉及肖像问题,还有很多细节可以讨论。实话说,我不算是个很粗心的人,也还算守法良民,olier2想到的问题,我不是没有想到过。
但是,oiler2确实提醒的对,这类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之前我也是再三考虑过的,在想这些照片会不会被人当下去作为商业用途?原先我考虑过后,觉得可能性不是很大,其一是我所拍照片的规格,其二是所拍照片的内容,不大符合中国的情况,而不通中文的外国人是不可能来浏览中文界面的。其实我这样想,也确实是有点自我心理安慰。只要有人有心要那么做,非要拿去干点什么,我也是没有办法的。而且西西河人数越来越多,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这也是不受我控制的。
西西河不是个商业场所,愿意看我的幼儿园系列的人,我想也不会是那种心里有很多拐弯的人,更不会想着利用这个去发财,也发不了财。而且我所写的幼儿园还是个特定环境下的,我无法想象如果还有人利用这个去做坏事,那确实会令我很悲哀。
想来想去,即使是我征求过家长的同意,贴上来的也是淘汰下来的照片,但既然有河友这样想,我就觉得不太好了,就好比本来骑车玩的高高兴兴的,自己也还知道要小心,但突然有人再次提醒要注意安全,那我不得不承认,此后是会有心理压力的。因为无人能够保障路面安全。
而且多一事还是不如少一事,万一以后河里为此有什么争执呢?我是这么想的。
所以,既然有朋友郑重提出,那我会从善如流,(老实说,也有点借机下台的意思),呵呵,把我权限内所有照片链接删除,其实之前一些朋友可能没有注意过,我贴人物照片通常会在一段时间后就回去删除掉的,之前的链接本来有些就已经失效了的。。只有最近在西西河上传的两篇因偷懒而超过修改权限的,我会劳请斑竹或铁手来进行删除。
最后,谢谢关心我的朋友。
顺便问一句,西西图库里的照片要如何才能删除呢?你有没有这个权限?
我今明两天休两天假,正在家呆着呢。
我刚下班。
那只能等铁手失完恋再解决了。
如果别人未经你的同意,将照片拿去做商业用途,那是他犯法,不是你。
即便家长同意了,还有孩子同意与否的问题,假如孩子长到一定岁数,发现自己小时候照片被POST到公开场所,他(她)如果不高兴,也可以控告,这时候家长和当事人都要负责任.而家长并没有和当事人签约,于是全是当事人责任.
总之,在律师多如牛毛的国家生活,小心谨慎是没错的.
每学期开学,教育局都会发给家长一个表,让你选择是否允许孩子上媒体(如电视采访等),你签了这个表,今后孩子不高兴也只能跟家长打官司...
我理解你说的对,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应该这样,但今天我特地查了一下,好象目前我这里的法律还没规定到互联网上非商业用途肖像使用这个细节。
而且,我比较困惑的一点是,按照你目前提供的加美的法律信息,那但凡在国外生活的西西河家长们,把你们的照片放上互联网来的时候,最好也征得你们家孩子的同意,还是小BB的,最好也先弄张文书按个手印???不仅仅是西西河,我在互联网上看到家长们贴的孩子照片,孩子同学照片,孩子同学家长的照片,老师的照片,岂止是成千上万。。而且,恐怕有99%还是没有征得过同意的。
而且,据说直到目前,互联网上的肖像问题还没有什么真正的办法可以解决。印刷到纸质媒体上的肖像倒是见过有官司的,而且多半是名人官司。
所以,也颇有点感慨,有时候理智上理解的东西,感情上还是有些难以接受的。
而这个问题最终应该怎么解决,是个难题。
但,至少,我会小心。所以,还是要谢谢提醒。
这篇文章居然改了13次!
想必没有大碍的,放心好了!
去年就有一个天生残疾孩子告家长怀她的时候不负责任,造成其一生痛苦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