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受虐与交媾(读书笔记)ZT(及其严肃而又生涩的一篇文章) -- 柴禾儿妞
读书笔记
西方哲学史 [罗素]
卷二 天主教哲学
导言
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一书,在很多正统哲学学者眼中都算不上是一本好的著作,更遑论是一本好的哲学史了。这大概与罗素个鲜明的个人作风,不加掩饰的独立臧否和较为特立独行的行文风格有关。然而,在学习了其他较为正统的哲学史和哲学理论(如门德尔班《哲学史教程》等)之后,回过头来看罗素这本文字优美、简洁流畅且角度独特的哲学史,却也别有一番收获。
在此,笔者略过通常较为引起,尤其是中国的哲学系学生关注的古希腊部分与近现代哲学部分,选择其卷二,即天主教哲学一章进行阅读和思考。按照罗素的定义来说,这一时期包括了上起奥古斯丁,下至文艺复兴之前的时间阶段。这是欧洲思想与文化史上一个极为特殊的阶段,此前与此后,希腊精神(以及与其有关的政治、思想和文化形态等)都较为显著地统治了西方人的生活;而这一漫长的,经常被冠以黑暗、蒙昧等形容词的历史时期却在西方社会的核心深处打上深刻的希伯来烙印。两种文化根源在发展过程中彼此交缠融会,才最终形成了今天的西方模型。忽视这一历史时期的哲学或者给其一个较低的评价,是无法帮助我们正确理解今日西方人心中一些根深蒂固的,几乎成为文化上的集体无意识的东西的,哪怕这一时期的哲学从任意角度来看也与其他时期显示出更大的不同。理性与信仰,哲学与神学(或者宗教)的关系不断引起思考和争论,也给历来的哲学史撰写者增加了难度。为了避免一种陌生与无目的的盲目(也许与中世纪的世俗政治经济制度的建立同等盲目),罗素首先考察了教会制度以及教皇制的成长。以次为开端,不但僧侣们在修道院中苦思冥想所得的见解得到关注,中世纪的普通人群或说是平信徒们的思考和信念也通过教权王权之间彼消此长的大势得到了间接的体现。
1、 受虐:有关犹太人
在教父篇章的一开始,罗素便为我们描绘了整个犹太民族从诞生、繁衍、生息至今的整个过程。当然,由于史料的缺乏,许多相关资料我们除了从圣经旧约中获得之外,别无他法。我们可以暂且将亚伯拉罕同意为犹太人的祖先,然而,要剔除耶和华在旧约中的各种或明或暗的影响而将纯粹的史料剥离出来是相当困难的。但是,至少,大多数人都承认所罗门王和大卫的存在。那么,在以这两位人物的事迹为民族辉煌的最高点的犹太民族,拥有哪些特殊的民族性格与民族力,并借助后日的基督宗教而传绵不息呢?
罗素列出了这些要素,它们分别为:1)一部圣史(即旧约)2)上帝的选民3)关于“公义”的新概念4)律法5)弥赛亚6)天国
确实,这些因素构成了犹太教与基督宗教共同的骨架。任何一点的缺乏都将导致整个宗教神学系统的不均衡与不完善。
仔细阅读有关篇章和资料,可以发现,事实上有一条主线贯通了这六点要素。这条线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民族特征,也可以干脆说成犹太民族本身。如果抽丝剥茧,条分缕析,可以将其列为一张精细而立体的表格;然而从远处汇聚地观看,它又确实成为一个可以辨认的形象。
就好比我们说到“犹太人”这个词汇时,本身包含的一切语义和感情,又比如我们用“菊与刀”来象征大和民族,把中国人和陶瓷、丝绸联系在一起看待一样。
从历史的源头,我们便可以发现,正是层出不穷的苦难造就了犹太人的历史,同一意义上,造就了基督宗教的本身。
前1800左右,亚伯拉罕率领他的闪族后裔到达了迦南之地。100多年后,大饥荒使他们举族外迁,依附于富庶强大的埃及人。前1300左右,著名的出埃及记在先知摩西的带领下上演。扫罗时期,犹太人第一次形成了自己的统一国家。短暂的辉煌过后,前6C时巴比伦两次攻陷耶路撒冷,制造了至今仍在犹太人心中留下永恒伤痛的“巴比伦之囚”。辗转为波斯人、马其顿人、亚历山大大帝、塞琉古王国统治,最终犹太人的命运被抛向了伟大的罗马帝国。傀儡王时期,撒都该、法尼赛、艾赛尼和奋锐党的明争暗斗中走出了一个伟大的人物――耶稣。然而在嫉妒宗教走向世界之后,再也没有人将基督宗教的辉煌与犹太人等同起来。几千年过去了,颠沛流离的犹太民族直到20世纪才终于建立了自己的国家。
这样的民族历程无疑比世界上绝大多数历史久远的民族都更浸透了苦难和艰辛。正象强大可以带来霸权主义和沙文主义一样,长时期的苦难经历也会给一个民族的个性带来深重的影响,甚至加以扭曲。弗洛伊德主义的学说认为童年时代的经历使一个人全部行为和性格的根本动机与肇因,那么,一个民族早期的历史经历也有相似的效果。重压之下必定改变原有的形状。不在压迫下反抗,就在压迫下扭曲。犹太人既选择了积极主动的抗争和起义,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命运所赋予的个性――他们严守律法,在他人的鞭笞之前先以最严苛的尺度鞭笞自己;他们沉默顺从,谨守一神宗教,对于神的命令从不以任何道德和理性的标准加以怀疑,甚至可以亲手将自己的亲生子献祭;他们不寄更多希望于现实生活,而希望在永恒的天国得到善恶的酬报,伸张神圣的正义;他们不相信人可以自我拯救,而固执地认定只有弥赛亚才能带领他们走出苦海,战胜仇敌。可以说,充斥在犹太要素地基督宗教意象中的审判、鏖战、称义、惩罚等等,都是现实生活中犹太人不断遭受显示的审判、迫害、断罪、刑罚的变形。关于天国、来世、以及基督(救世主)的一整套信念构成了犹太民族共同的梦境。这个梦境代代相传,以集体无意识的形式贯注刀了犹太宗教之中,又被同样受到国家暴力机关的威胁和恐吓而心有余悸的罗马人乃至世界各地的人民所接受,才成就了基督宗教最终在西方世界的一统天下。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犹太民族是有受虐倾向的民族,而基督宗教是有受虐倾向的宗教。在理论上来说,受虐的原因可以归结到以现世的苦难换取永恒的喜乐这样堂皇的主题,然而,事实上,同个人的受虐狂一样,持续的虐待本身就足以构成渴望受虐的原因。也就是说,虐待倾向是可以人为培养的,这与道德的纯洁和高尚无关,哪怕此后正统的定义将其合理化到极度的纯洁和极度的高尚的程度。
2、 交媾:圣奥古斯丁的哲学与神学
在此不必探究为何著名的神学家必然也是高尚的哲学家这一问题。事实上,纯粹的宗教实践家不乏其人,比如我们日夜念祷其名的耶稣本人就是以行动说话的典范。然而,任何一种宗教,在其发扬壮大的过程中,必然会暂时或永久地陷入到理性的领地中去,从而使其自身不同程度地成为了形而上学的一个门派,虽然这种关系反过来也一样能够成立。
圣奥古斯丁,从宗教精神上来说也是一个明显的受虐分子,他(与当时许多人一样),将自己幼年时候的调皮淘气看作是一种可怕的罪恶,因此才在其实并未悔改许多的成年时代写出了《忏悔录》这样的著作。有些《忏悔录》是十章的篇幅,另一些较为完整的版本则包涵了几乎纯粹是哲学讨论的第十一章。――
基督教的“时间”,既非东方那样是一片混沌或者周而复始的轮回圆圈,也非无始无终的一条直线,而是一条有清晰两端点的射线:一端记载于旧约第一章《创世纪》,一端预言于新约最后一章《启示录》。
“那么什么是时间呢?”
不止我们,无数人这样问过,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位圣奥古斯丁本人也这样问过。至于他的回答则是:实际存在的,既非过去也非未来,而是现在。只有在时间点的本身时间才存在并能够被感知,被测量:过去不过是片片回忆,未来不过是种种期望。
这无疑是个纯哲学的问题。后世无数哲人重复着这一领域的探索,伯格森、海德格等都是时间的忠实观察者和阐释者。然而,奥古斯丁的特征就是他能够将哲学神学,随手拈来,合而为一。他的理论认为,在上帝创世的同时也创造了一切观念和范畴,包括时间。在创世之前,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根本没有时间这个概念,甚至根本没有任何东西,无论是实体还是非实体,存在还是非存在,可能还是非可能,一切都是彻底的“无”。上帝就从这无中创造出有来,创造出世界万物。I`m the alpha and the omega;I`m the first and the last;I`m 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那么,上帝本身又是什么?有还是无?――上帝不在这范围内。他是“不可思议”者,他不可被理解,但可以被讨论――当然,这已经是后世哲学家的命题了。
千万不要以为我在说的是佛教。不错,谈空说有是禅宗的强项,然而,在古希腊人那里,他们早就对世界的本源做了“有”和“无”两方面可能性的讨论。最终他们不能接受无中生有的说法,就好像我们使用这个词语的最基本意思一样。在这一点上,基督教表现出了明显的不同。
时间是相对的,但是对于“我”而言,它仍然是错综难解的,是以它是主观的。――难以令人信服的论断,但是却合情合理。罗素这个撰述者此时跳出来,果断地指出了这一论述的卓越性,他认为奥古斯丁的时间理论不仅起启发了康德的灵感,更比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在完整性上更胜一筹,因为奥古斯丁不禁提到了“我思想”,也提到了“我行走”。
除此之外,奥古斯丁的伦理学观点指导下的各种细微的神学论述也很令人着迷。面对许多在罗马被蛮族攻陷时期惨遭强暴的处女,他这样说道:“别人的情欲是不会玷污你的。”放在很多虚伪而丑恶的礼教分子眼前,这句话真可谓是熠熠生辉。但是话锋一转,奥古斯丁仍然认为,自杀是不可饶恕的罪恶。也许基督的本义是要人珍惜神创造并赐予的肉体,但是从特别的角度来看,这又是另一种施虐与受虐的游戏,因为死亡从来就只是一种消极之中最积极的解脱方式,却从来不曾是受虐者的最高追求目标。当然,一切关于强奸与被强奸者的辩护中,仍有一条至关重要却令人捧腹:被奸者不得乐于受奸。这与基督宗教的一贯原则:性爱可耻一致;同时,也与基督宗教潜在的一贯表情:快乐可耻一致。性交本身如若不包涵感情,并无罪恶。那么,难道要以理性来性交么?与犬儒学派一样,奥古斯丁严厉要求人们与自身本性背道而驰,因为,另一边才是上帝之城。除此之外,奥古斯丁还探讨了关于占星术,关于天使,关于复活等等的细节问题,这些问题倒是纯神学的,可惜并不如其他部分一样精彩和吸引。最后,罗素的身影又一次浮现:他将一些东西作了有趣的对比。
第二篇 经院哲学家
1、 教皇VS皇帝
整个第二篇章以教皇制的兴盛为开始,以教皇制的没落为结束。我们知道,“教皇”一词,是中国人的特别创新,既包含了“教”之圣洁,又兼有“皇”之尊贵,这个译名要比英文或拉丁文原文作“牧养者”或“父亲”并加以大写的那个词汇要更加传神和贴切。和秦始皇的那个“朕”一样,原本这个词语是某些宗教人士的通用名称,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才逐渐成为罗马主教的专用称呼。至此,“罗马主教”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词汇淡出,慑人眼目的变成“教皇”这样一个霸气十足、光芒四射的词汇。
历史上有着无数的罗马主教,也有无数的教皇。当然,其中也有天纵英才,将教会发扬光大,让教民安居乐业的英明人士。当年,“上帝之鞭”阿提拉兵临罗马城下,让整个欧洲谈黄祸而色变之时,正是一位勇敢的罗马主教利奥一世出面与之谈判,才避免了已经疮痍累累的罗马城经受又一次的劫难。当时他们在罗马城外谈判了些什么到今天也没有人能够得知,若无什么重大历史发现,可能会成为人类的又一个千古之谜。当然对于虔诚的教徒来说,毋宁坚定地相信是吾主庇佑,神力加神。严肃一点的历史学者可能会从当时基督教传播的迅猛势头和匈奴民族本身信奉的情况加以分析,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当时这位准教皇仍然是与民同甘苦共患难的真正意义上的宗教领袖。
被历史公认的教皇之父,即教皇制的真正开创者是590-604在位的格列高利一世。蛮族大举入侵,却又对城市管理和权利分配兴趣不大(这点上与我们东方人尤其格格不入。从希腊到罗马再到蛮族时代,似乎没有人将民族的统一、帝国的昌盛当成至关重要的事情,更别说什么家天下、完善的继承制度云云。倒是当皇帝当得不耐烦要将国家一分为几去给别人治理的大有人在。事实上,在教皇之前,无论恺撒还是屋大维都未曾拥有过绝对的权利。)于是,相对而言在兵荒马乱之中仍旧保有了相当的体系和控制力的教廷教会就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了管理城市的义务。而教会积蓄的钱财则刚好拿出来作为军队的粮饷。逐渐地,教会成为了控制原西罗马帝国范围的唯一物质与精神支柱。再加上格列高利大力加强中央集权和推进修道院制度,教皇的权威凛然建立起来,不可侵犯。
无论是丕平献土还是君士坦丁赐予,教皇再入世再嚣张到底基于其宗教身份无法实际干涉俗世的具体统治义务。蛮族纷争尘埃落定之后,教廷立刻与法兰克王国结盟,谋取双赢的结果,此时的基督教廷,并非我们意味中的文化的戕害者与启蒙的反动者,而是事实上古希腊古罗马仅存的文明的最后幸存者和承担者。但是,随着时间的过去和权利的稳固,越来越巨大的教会系统已经不满足于目前的状态。一山不容二虎,教权面前俗权必然此消彼涨地退却,而独揽大权的教廷也注定走向文明的背面,在绝对权利之下自身和对象双重荼毒于绝对的腐败。
未必所有人都甘心事事遭受控制。宗教改革为时尚早,国王们只能依靠策略和周旋。当然,任何一个真正强大的帝国也必然同时收到教廷的拉拢与尊敬。查理大帝在时,诸多的加冕礼使得欧洲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不止一个的皇帝。西方人眼中甚为重要的“皇帝”和“国王”的明确分野每每令中国人不解。但是“皇帝”这个宛如苹果般诱人的称号却使得英名神武的拿破仑也一失足成千古恨。教廷的涂油加冕礼制度的确是个天才的设想;它一边阻止了任何觊觎者军事政变的可能性,另一边却也为有一天教皇把皇帝踩在脚下铺好了红毯。终于,曾经挑战教皇权威(绝不是最后一个)的亨利带着全家在严寒的冬季赤脚站了三天才得到了神与教皇的宽恕(又一个施虐与受虐的游戏)。
在持续不断的斗争和冲撞中,修道院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这种原本被作为苦修之地的场所显然被赋予了过多的使命:有时它是学校,有时又是堡垒和军队。蒙特•卡西诺修道院被称为“西方修道院之母”,著名的托马斯•阿奎那在那里接受了5年的正统神学教育。然而他未及毕业,因为第5年时某位国王御驾亲征,足足花费了三个月的工夫终于打败了这所伟大的修道院。所有的修道院都直接属于教皇,俗权和地方教会都管不到它。一个一个自成体统的修道院就像一个一个大大小小的钉子,插在王国的土地上。
格列高利七世时,教皇权利达到顶峰。盛极必衰,这以后教廷逐步开始走下坡路。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曙光双双在目,新教很快将占据压倒地位,瓜分走大块基督的领地。再以后,教廷唯一剩下的遗产就只有矮子丕平所献的那一小块土地了。
2、 中世纪有没有上帝?
有些问题的答案很清晰,比如“桌上有没有苹果”之类。若果一定要对“桌上有/无苹果”提出证明,恐怕逻辑大师如罗素也难以为之。但是另外一些问题则是那种好似有答案,又好似没有答案,连有没有答案本身都能引起长篇争论的,就是“上帝是否存在”这种命题了。
当然,这里想探讨的是并非是“上帝是否存在”这一问题本身,早在康德那里这种探讨便被贴上了nonsense的标签。然而,中世纪的许多著名的以各种途经、手段和方法进行的论证,却不可谓不是哲学史与神学史上一朵有趣又特异的奇葩。
最为人们熟知的关于上帝存在与否的证明无疑就是安塞尔莫的本体论证明了。对这个证明的反驳和对反驳的反驳也一样著名。在更早的年代,上帝存在是一个根本无须证明的问题,只存在着如何接近上帝找寻上帝的探索。而稍早些时候,许多人从经验上讲上帝诉诸于有或者无。本体论证明的特异之处就在于它完全从概念出发归结到概念,并不用经验的眼光来推论。因此,这也是中世纪以来欧洲理性主义抬头,逍遥学派传统发扬光大的一个例证。
这个证明的开头是一个归谬。愚人说,“上帝是不存在的。”这说明,他知道“上帝”是什么。上帝是什么?上帝是无与伦比的东西,这个东西,就目前所知,在愚人的思想中存在。那么,一个在思想和现实中双重存在的东西必定比一个只在思想中存在的东西更加伟大。如此,若上帝只在思想中存在,他便不再是“无与伦比”的东西了。因此,无与伦比的上帝必定在现实中存在。这是一个不算复杂的三段论。
一个著名的驳斥如下:我能够轻松想象某片海洋上有个无与伦比的小岛,美如宝石,熠熠生辉。然而,这个小岛完全没有必要在现实中存在,即可好好地呆在我的思想中。这便是高尼罗的“仙岛说”。
关于驳斥的驳斥是这样的:一个小岛再如何美丽完善,亦不可能是“无与伦比”的,因为,只有上帝才是这样一种东西。任何经验事物都不可以用来反驳一个纯粹本体论的证明。
而善于总结的康德则另辟蹊径:将上帝定义为“无与伦比”的同时,亦已经事先将上帝定义为一个“存在”,虽然这种定义稍为隐晦。在此前提确立之后再进行上帝存在与否的讨论只能变成无用的循环论证了。就好像笛卡儿所说的,当我说“三角形”的时候,我就已经定义了它的内角和是180度,否则它便不是三角形。
与奥古斯丁遥相辉映的神学大家托马斯•阿奎那的“五路”(即五条接近上帝之路)则被归结于宇宙论和目的论的范畴。前四个几乎相似,都借鉴了亚里士多德的“无限后退不可能”原则。上帝被赞美为第一推动力,第一因,自身就是自身根据的必然者,以及最完善者。第五个证明把上帝说成一个钟表匠,而世界不过是被遗弃的钟表,具有精美的结构和目的性很强的精巧设计。
康德利用闲暇时间(我们知道,除了读《爱弥儿》的那天之外,康德一直是个富有闲情逸致的人物)也对此五个证明作了研究和反驳,可谓孜孜不倦,兴趣盎然。他说,首先必须证明为何无限后退不可能?其次上帝若成为某条锁链上的一环,那么他又如何与万事万物发生关系?他的超越性又如何脱离第二环、第三环……等等来存在?再者,若上帝有兴趣建造钟表,那么他从何得到齿轮、钢壳等物?这与无中生有的创始说是否矛盾?另外还有一个通用的困惑:如何知道,这个第一推动者、第一因……等等等等就是我们所认识的上帝?
当然,中世纪还出现了很多巧夺天工的论证,比如一根针尖上可以站几个天使之类。笔者一直对此类证明非常感兴趣,可惜很少看到介绍有关事迹的书籍。但是可以确信的是,这些论证一定都是非常美丽而精致的,无论它们是否有现实意义,但它们确实是有趣的东西,闪耀着人类思维和信仰的光亮火花。
理性与信仰曾经是一对仇家,屡屡被认为不可并存于世上。也有人将他们或是叠加,或是等同,或是拼装,或是融会,或是部分叠加,总希望理出个高低前后顺序来。“哲学是神学的婢女”,这句话一度被认为是真理又一度被看作耻辱。然而,关于上帝存在的诸多证明本身,就暗示了理性与信仰完全可以携手并进,互相体谅。而它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简单一两句话可以说得清楚,就好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样,非敌非友,奥妙难言。理性是人的头脑中一种顽固的存在,顽固到几乎成为习惯又能隐蔽而不被察觉。信仰则是支撑人直立行走的重要梁柱,是对一切不圆满和所有负面情绪的唯一的也是最有力的安慰。牛顿和爱因斯坦都是虔诚的教徒。理性到了极致与信仰到了极致的那种境界一定是相通的,就好像每一条光线都指向太阳本身。殊途同归将会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宽容本身就是无上智慧。――虽然,智慧就是原罪。但人们要是失去追求,要以什么来打发漫漫黑暗?好在很快曙光就要来到。
对于罗素的有关章节的阅读便到此为止。主要撷取的章节和段落是以笔者自己的兴趣和知识作为准绳,还掺杂进了一些相关性稍小的内容和些许独立思考的产物。罗素与其说在撰写哲学,毋宁说在撰写与哲学略有关连的历史。唯物史观教导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可以继续信仰这一结论,也可以只把它作为是真理的一部分来接受。人与人之间的勾连构成了社会,而这种勾连在时间中蔓延就成为了历史。我们对于看清历史巨人的全貌感到无能为力,但是我们决然可以同先人一样进行思考。这既是先天注定,也是我们努力的结果。
你把她娶回家来,那时候你比她还大
原来你不喜欢神道教,那你看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