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淘书记(十七)火枪手与山茶花 -- 履虎尾
那天下午,俺从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手中,一鼓脑买下了十本书。
那个孩子低着头,把背在身后的书包拉到身前,解开书包扣子,露出里面装着的一书包书来:“不零卖,一毛一本,十本一块,你要买就全卖给你。”
俺粗略地看了一下,这十本书,有几本破破烂烂,另外几本则是来历不明,封面封底书口处,鲜红的馆藏印鉴清清楚楚。这位卖家胆小,不敢在书市久停,又不懂得行情,急着出手。俺呢,不慌不忙,掏出一块钱来,将十本书全部买下。
都是什么书呢?有五六本是那种过时的时事政治学习资料,根本没人要的,俺准备转手就送废品收购站去,资金有限,能回笼一分是一分。剩下的几本依稀记得是,一本《现代汉语》,界于保留与出手之间,先放着;一本复旦大学出版的《中国文学史》中册,可以留着等三本配齐了再出手,或者卖给缺少这一本的淘家;还有一本,破破烂烂,没头没尾,霉得发黑的,就是履虎尾这次要说的内容了。
世界文坛之上,流传着一些佳话趣谈,在某些大文豪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关系。譬如,福楼拜与莫泊桑二人,一个教,一个学,乃是一种“曰师曰弟子”的师生关系;《简•爱》与《呼啸山庄》的作者,亦即夏洛蒂与艾米莉,是一对嫡亲的姐妹,对了,还有一个呢,她们是著名的“勃朗特三姊妹”;而大仲马与小仲马呢,则是亲得不能再亲的亲生父子了。
大仲马与小仲马,都是名噪一时的大文豪。如果跟今天比较起来,这对父子的文风,跟正在走红的几位作家有点相似。大仲马擅长于描写剑侠行侠仗义,有点像是金庸梁羽生;小仲马擅长于刻画情场风月,儿女情怀,风格同不老的阿姨琼瑶姐姐似乎有点相近。呵呵,俺说反了,是金梁琼等跟人家相似吧。
大仲马的长篇小说《三剑客》,被拍成了电影,国内五十年代曾经放映过。比俺大几岁看过这部电影的孩子向俺炫耀道:“打!打极了,从头打到尾。都是‘苏联’古代剑法!”比《三剑客》晚一点,国内银屏上还上映过另一部外国电影,叫《勇士的奇遇》。这部电影俺也没看过,估计内容也是描写西方剑侠的吧,这也是大孩子们向俺炫耀的内容。俺原来以为,不过就是一部电影呗,没看过就没看过,没啥了不起的。等进了书市上才知道,电影《三剑客》,书市上的淘家几乎人人都看过,而且,人人称赞,真好,棒极了!人人称赞的东西俺履虎尾居然没看过,这真是大大的遗憾也。在书市中履虎尾还从淘友处知道了,《三剑客》又叫《三个火枪手》;大仲马就是小仲马的爸爸;大仲马还有一部更厉害的作品,叫做《基度山恩仇记》!
俺在书市上苦等大仲马,想找他的“火枪手”和“基度山”,可惜的是,连这两本书的影子也没见着,俺当时连“基度山”这三个字怎么写都拿不准。以后十年,俺一直没有停止对大仲马的“追星”,可是一直没有机缘。履虎尾是直到入学后,才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借到了最新出版的《基度山伯爵》。
小仲马是大仲马的私生子,他也是一位声蜚世界的作家。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大、小仲马”,构成了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罕见的“父子双璧”的奇观(当然,俺中华上国除外)。小仲马最成功的作品是长篇小说《茶花女》。《茶花女》的篇幅不太大,更像是一部中篇。小说的主人公玛格丽特原本是个农村姑娘,为了追求幸福,来到了首都巴黎,不幸沦落风尘。富贵人家的公子阿芒,亦即小说的男主人公认识了玛格丽特后,爱上了她。阿芒的爱情也使得玛格丽特恢复了对幸福生活的向往。然而好事多磨,阿芒的父亲理所当然地反对这门婚事,强迫玛格丽特离开阿芒。阿芒不明真相,还以为玛格丽特琵琶别抱,另觅新欢,狠狠地寻机羞辱了玛格丽特。终于,玛格丽特在贫病交加之中含恨死去。
小说出版后,大受欢迎。过了四年,小仲马又将小说改编成话剧,在巴黎上演。话剧《茶花女》上演时,剧场爆满,万人空巷。小仲马给在布鲁塞尔的大仲马发去电报报喜,大仲马发回电报表示祝贺。电报的电文也别出心裁:
“巨大的成功!就像你的剧本初次上演时所获得的成功一样!”——去电。
“我最好的作品就是你呀,我亲爱的儿子!”——回电。
《茶花女》的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它的艺术价值主要表现在作家对人物性格的刻画上,对复杂感情的渲染上。小仲马所塑造的茶花女玛格丽特这一形象,成为世界文化长廊中最美丽的女性之一,给以后的艺术家提供了写生的模型。读过《茶花女》,再读席勒的《阴谋与爱情》,再读陀斯妥也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读者能从书中女主人公的发辫上,读出一朵洁白的山茶花来。小仲马自己,也被《茶花女》的光辉所笼罩,再也没能写出超越《茶花女》的作品,因此,小仲马也始终未能跻身于超一流大师的行列。
将小说改编成话剧,再将话剧改编为歌剧,好比是莱茵河“三疉浪”,这使得作品中震撼人心的思想感情,得以更直接的充分发挥出来:
“让我们高举起金色的酒~~杯,杯中的美~~酒使人心~~醉——”
观听歌剧《茶花女》,就如同饮几十年的葡萄陈酿一般,入口香醇平和,不知不觉中,人已经沉醉矣。
《茶花女》不仅征服了法兰西,而且征服了整个的欧罗巴。据说,《茶花女》传入俄罗斯,彻底征服了罗刹老毛子。俄罗斯上流社会原本就是一贯的“哈法”,贵族们交谈,必须使用法语。《茶花女》在彼得堡上演之后,就更不得了了,罗刹贵妇人爱屋及乌,连演员头上的山茶花也随着身价百倍。淑女名媛们再出入沙龙、歌剧院,发辫上一定要插上一朵山茶花作装饰,特别是白颜色的山茶花。有位俄罗斯作家写了一篇短篇小说,来反映这种情况。
甲、乙两个纨绔,同时爱上了一位贵妇人。为了表达自己的深切爱意,两个哥们儿便满城地搜寻山茶花,好用来给情人插戴。然而,城里的茶花都已经“名花有主”了,于是甲哥们儿就“一马离了平凉地”,去莫斯科郊外搜寻。甲哥们儿快马加鞭,跑出莫斯科三十俄里,才在一个乡下地主那里找到一棵茶树。不过呢,甲哥们儿早来了几天,茶花在枝头兀自含苞未放。甲哥们儿放下定金,讲好了三日后再来取花。等三日后,甲哥们儿再来此地时,乡下地主曰:你不是提前昨天晚上派人来取走了吗?原来“同行是冤家”呀,是乙哥们儿抄了甲哥们儿的“后路”者也。甲乙两哥们儿为此翻脸,拔枪决斗……谁胜谁负,呵呵,俺履虎尾可就不记得了。
大清光绪二十三年,闽中秀士林纾林琴南的夫人不幸患痨病仙逝。林琴南因劳燕分飞,每日里愁眉不展,抑郁寡欢。林琴南有一好友,名王寿昌,刚从欧罗巴佛朗机国游学归乡。王寿昌为解好友之忧郁,于是携书上门,与林琴南谈论起了西方文学,同时,特别介绍了法国小仲马的名著《茶花女》。讲论到高兴处,王寿昌提议,两人合作,将这部佛郎机名著翻译成汉语。
怎么合作呢?由于林琴南不懂法语,因此,先由王寿昌口述原著的一段情节,再由林琴南把它写将下来。每天,王寿昌口述一个小时的内容,林琴南听过之后,将其整理成大约数千字篇幅的文字。一个口说,一个笔写,两人合作了将近半年的时间,终于将此书全部译完,书名便定为《巴黎茶花女遗事》。
《巴黎茶花女遗事》甫出便风行全国,令国人读后大开眼界,多少读者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抛洒下同情的泪水。国人原来以为,俺天朝上国,“奇技淫巧”虽不如西人,但俺们的文章道德,却是别无分店,独此一家。《巴黎茶花女遗事》一出,国人方才明白,原来西方洋鬼也有他们的李白杜甫太史公啊!于是,《巴黎茶花女遗事》“不胫走万本”,一时之间,洛阳为之纸贵。大学者严复诗曰,“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就是对此译作所产生的巨大影响的真实写照。
以后,歌剧、话剧、小说,三种形式的《茶花女》被争相翻译成中文,译本不下三五十本之多。履虎尾在书市上淘到的这本《茶花女》,破破烂烂,没头没尾,书页已经有点发霉了,黄里透黑。字体呢?自然是竖排繁体。文字呢,居然是“之乎者也”文言文也。女主人公的名字玛格丽特被翻译为“马克”,男主人公的名字被译为“亚猛”。马克与亚猛,说起话来,文绉绉的,不像是才子佳人,月下花前,卿卿我我;倒像是岩穴之士,之乎者也,论道谈玄……还记得我们曾经谈论过的鲁迅、郭沫若的翻译吧?要知道,郭、周二人的翻译虽然不尽人意,但毕竟是在白话文运动之后哇!俺读着这本小书,只觉得三分好笑,七分滑稽。于是,便将它换了出去。
俺说到这里,海天、雪个、亨利等人惊叫了起来,老虎尾巴,难道你得到的就是……
是的是的,俺是从页边的字样上,看出此书的书名的。俺得而复失的正是这本在翻译界大大有名的,由林琴南王寿昌合作翻译的,法兰西作家小仲马的名著,《巴黎茶花女遗事》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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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也看了好几遍,德帕迪奥那个大鼻子。
文化革命时期,图书馆清理毒草。大堆的书摞于院中,以待明日付之一炬。不料,根正苗红,贫下中农子弟出身的老爸,居然就打上了这个监守自盗的念头,趁月黑风高,结伴出手。窃得两大麻袋,战果甚是可观。
倘若事情就此打住,也不失为一段少年向往知识,勇于追求的佳话。
可叹的是,毕竟当年的几个毛头小子不是叱咤风云的一代风流人物,在窝点盘点拣选“赃物”后。。。居然趁黎明一阵黑的时候,把自己看不上眼的7成“毒草”又送回祭坛刑场。。。。
每说至此,老爸总是一声长叹:老实,胆怯,不足以成大事。。。。。。
关于书的来历问题,有一包子,先莫急
还有<<块肉余生述>>.
当然是横排的.
虎师淘书系列篇篇精彩,让我不禁也想起当初四处买书的日子,特别是上大学时,转遍那城市的书店,书市,书摊.
现在的孩子们没有这种对名著的渴求了吧.想起我留在国内的那些书,唉.
连前江core都说过:《基督山伯爵》是最好的小说。
大仲马编故事是一流的。但由于他作品多倾向于剑胆琴心、英雄美女之类,遂远不如同时期的雨果为新中国所推崇。更关心民生饥苦的当然更符合无产阶级的口味。实际上,这两人当时是惺惺相惜的。
但大仲马在思想上的保守在作品中还是能看出的,网上对他的评价有
一直不能接受《基督山伯爵》结尾,唐泰斯未能与旧情人复合这一安排。大仲马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呢?以他本人的生活作风,竟会有“白璧有瑕”一类的心理么?
其实他的作品风格更接近古龙,只是由于他喜欢把故事放在历史中写,因此有点像金庸,他的火枪手中的几个人物都有这种特点。
叙述半文半白,有时候之呼者也一大串,有时候碰到新词就直接上手,例如<侠隐记>里面:"达特安之恋爱密李狄."据我手头那一册的后记者考据,这个"恋爱"其实就是勾搭的意思,跟新文化运动里那个"恋爱"完全是两回事....这种文风一路读下来,颇有点博尔赫斯的味道......太魔幻了....呵呵.
此人不懂外文,所以翻译的时候,他人持书一边读,他在一旁用毛笔记录,速度极快,往往声音刚刚停顿,他就写好了(汗,多快的手,多厉害的文言文)...
那两部续曲里面所牵涉的历史可真是生猛之极啊。
三个火枪手的后来事(不惜说书)
★不惜
谁都知道大仲马最著名的两本作品,《基督山伯爵》和《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是单枪匹马挑战命运的英雄,书也就是孤零零一本。《三个火枪手》书名上写着是三个,但看过的人都知道,里面每次拿出剑来念那段“一个为了全体,全体为了大家”,其实都是有四个火枪手同时在场的。书嘛,也是厚厚的三部曲,只不过两本续集《二十年后》和《布拉热洛纳子爵》没有第一本《三个火枪手》这么出名罢了。
大仲马总说:历史,就是用来挂我的小说的钉子。《三个火枪手》虽然声名远播,但里面那段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英国的白金汉公爵争风吃醋、以及英法两国为信仰不同争夺罗舍尔城堡战役的故事,不管是野史还是正史,真还不如两部续集里所涉及的历史更加知名。
《二十年后》中的背景是正史,中学《世界历史》课本上是将它作为近代史的开端来讲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砍了英国国王查理一世的脑袋,阿多斯与阿拉密斯营救查理一世不成,眼睁睁地看着他人头落地,一直躲在断头台下的阿多斯,额头上沾了国王的鲜血。这本书里最大的反角是《三个火枪手》里的坏女人米莱狄的儿子。可惜,和艳若桃李心如蛇蝎的母亲比起来,这位一直苦着脸打扮成一个小修士模样的儿子实在是给人印象不深。尾声部分,他一切为母复仇的努力都化作泡影,眼看就要在英吉利海峡中灭顶的那一刻,他一把抓住阿多斯拖入水中想要同归于尽,并高声叫道:
“母亲!如果让你来选,你也会选这一个的!”
船上的几个火枪手一阵慌乱,忙施援手,终于坏人玩儿完好人得救,阿多斯坐在船上仍然心有余悸。我每次读到这里,也是如此。
《布拉热洛纳子爵》的背景则是野史。鼎鼎知名的“铁面人”,法王路易十四的孪生兄弟,阿拉密斯企图利用他李代桃僵,取代路易十四的位置,当然也是功败垂成。书里还说了四位火枪手的大结局。
书名这位布拉热洛纳子爵,在小说里其实是阿多斯的私生子。还记得方鸿渐在《围城》出场时坐的那条法国船么?钱钟书老先生写成“布拉日隆子爵号”,钱老做学问出身,行文严谨,文中直接给出了这条船的法语名字。我手里那一本《布拉热洛纳子爵》的封皮儿上,也恰有法语全名,两相对照之下,不懂法语也看明白了,此子爵即彼子爵。
可怜的大卫科波菲呀。
那苦海孤雏的名字也是林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