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 国民党时期的军事体系(1) -- 自向荒郊寂寞红
一、成立党军的背景:
现在我们都知道:决定民国之后政治局面的是军事实力。而民国之后,为护国、护法而奔走、奋斗的孙中山先生,有跟随他的党,也有用来反对北方政府的位于南方的军政府,但始终没有军队,没有属于他自己的军事力量。在如何结束当时中国混乱的政治局面这一问题上,孙中山与北方的段祺瑞、吴佩孚没有区别:都是要搞武力统一。一方要南征,一方要北伐,但没有一支听命于自己的革命的军队,北伐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孙中山先后依赖的各种军事实力都背叛了他。民六(1917年),从朱庆澜处拨过来的警卫军20个营,本来是有希望成为孙中山的第一支革命军队,但交给陈炯明编练成强大的粤军后,在扫平两广、赶走陆荣廷,准备北伐时,居然炮轰总统府,叛变了孙中山。这是一次被称为“祸患生于肘腋,干戈起于肺腑”的打击;自己一手扶植的亲信最后居然武力相向这对孙中山是个极大的刺激。比较苏俄,中国的辛亥革命要早上六、七年,可同样是革命党,相差何止宵壤!于是,二十年代的前几年,孙中山晚年的最后岁月里,一个重大的转折是以苏俄为师,改组党,编练革命军队,创办革命军校。二十世纪后来的轰轰烈烈的运动也都肇始于此。
二、黄埔军校
黄埔军校的创立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黄埔军校事实上是个试点,用来试验党应该如何领导军队。后来在北伐战争中所向披靡的国民革命军,其建军体制都是学的由黄埔校军发展而成的党军的体制。而黄埔校军的基本骨干都是从黄埔军校出来的第一、二期的黄埔学员。黄埔军校的教育使得这批青年在短短半年之内就成为信奉三民主义,严守党纪、军纪的革命战士,全然没有当时军阀部队里的暮气。所以了解了黄埔,也就很大程度上了解了北伐成功的原因。因此,我们先来谈谈黄埔。
1、黄埔军校
黄埔军校在近代军事史上最重要的贡献是:确立了党对军的领导,在军校里引入了政治工作制度,又通过建立校军,在部队里引入了党对部队的直接指挥。这两样最初都是学习苏联建军经验的。
成立经过:1924年1月24日中国国民党一大期间,决议成立“陆军军官学校筹备委员会”。一大之后,一月底,苏联的第一个军事顾问小组应邀参加军校筹备工作。三月份(3月27日),新生(黄埔一期)入学考试;5月5日,新生入校。在黄埔长岛上共培养了七期黄埔生,以后迁往南京。
组织:黄埔军校的组织图如下:
第一区队
军 政治部 第一队 第二区队
第三区队
事 总理 教练部 学生总队 第二队
第三队
委―校本部―校长 教授部 第四队
员 党代表 总教官室战术总教官
会 办公厅 管理部(处)
军需部(处)
军医部(处)
24年11月,由于蒋介石 “当时急于部署军事,不克致全力于本校”,故增设教育长,在党代表,校长不在时总揽校务。12月,因设立校教导团,在校本部又增设参谋处。25年4月又添军法处及军械处。26年,由于各军都仿效国民一军设立军校,军事委员会将各军所办军校合并,改“陆军军官学校”为“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在组织构架上,除政治、教练、教授3个部不变外,其余各部改为处,并增设入伍生部、经理部、军械处、编辑处和兵器研究处。
与同时代的其他军校相比,黄埔军校是十分的不同,因为它是国民党的军校,是由党掌握的军校。体现在几点:
第一,党代表制。军校的党代表是国民党在军校的代表,对校长的行政命令有副署权,他的职责是监察校内行政,指导党务进行并主持训练事宜。一句话,即对军校学员的意识形态负责。这种党代表制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党代表的权利很大,与校长同为学校的最高长官。
第二,国民党特别党部在学校的建立。黄埔生一入校即为党员,除了军校的纪律外,还要受党纪的约束。特别党部的组织图如下:
监察委员 校本部―执行委员会-党小组
军校 委员三人 教授部党部
中央党部―特别党部 候补二人 校署部处党部―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 其余各部党部
委员九人
候补五人
军校的每一个成员除了军校的生活外,还要有党员的生活。
第三,黄埔生在军校除了军事训练外,还要接受大量的政治训练。军校特设政治部以负责。每个学生对还配有政治指导员。军校的特点正是政治教育与军事教育的并重,而实际又是以政治教育为主,军校的军事教育只是属速成性质,因为它的学习时间只有六七个月至一年。在军事教育的课程上与当时的保定军校的课程没有多大区别(主要包括典、范、令及四大教程―战术、兵器、交通、筑城)。黄埔生的军事素质是在实战中成长起来的,黄埔学生参加过平定广东的各种战役:平定商团,两次东征,平刘、杨等。所以,使黄埔军校与众不同的是它的政治教育。包括的课程有:三民主义、国民革命、社会进化史、中国国民党史等等。正是党与军校这样紧密的结合,才培养出了一批批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的革命青年。他们不单会放枪,而且懂得向谁放枪。这也是从黄埔走出的党军之所以会有如此强的战斗力,以致在很短时间内就北伐成功的原因。
2、校军到党军
军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举动就是在1924年的11月、12月,利用黄埔一期毕业生为骨干,建立黄埔校军:教导一团、教导二团;25年4月,这支校军脱离军校,组成党军,由蒋任党军司令。教导团的建立在中国建军史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以后国民革命军的前身。国民革命军又被泛称为党军,即强调党对军队的政治领导,而这恰恰是从教导团开始的。
教导团的编制采用“三三制”,即一个团三个营,一个营三个连,一个连三个排,一个排三个班,一班6伍,一伍2人。这个“三三制”后来为国民革命军完全沿用。
教导团的另一个特点:党对军队的领导。体现在两点:第一,从连到团均设党代表,党代表为所属军队之长官,其所发命令与指挥官同。军队指挥官的行政命令,党代表须“副署之”,才得生效。可见党代表权力之大。党代表的职责是:负责指导所辖各级各代表及政治部、党部开展政治工作,协助军事指挥官执行党的指示和上级军事机关的训令,巩固与提高部队纪律等等。第二,教导团还从连到团设立党部,党代表是由校政治部挑选、培训并派出的,是自上往下任命的。
连以下设立党小组,党小组每星期至少须开会两次,党代表亲往参加会议,执委轮流参加。
第一营 营长 一连连长 一排排长
校长 教导一团 党代表 党代表 二排排长
校 党代表 团长 第二营 二连连长 三排排长
本 党代表 三连连长
部 参谋处 参谋长 第三营
特务营、侦探队、机关枪连、
政治部 二团 特种部队- 蓣重队、通信队、卫生队
各级党部是自下而上选举出的,每级党部都有执委会、监委会,全体官兵皆自动为党员。
党军成立后,在24年到26年短短两年内,为平定广东立下了赫赫功劳。平定商团,两次东征,驱逐滇桂军;有严格政治训练和政治领导的黄埔军在战场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也证实了政治工作在军队里的开展是卓有成效的。这支部队也成了蒋介石的实力所在。最终蒋登上了领袖的地位,正是依靠这支军队以及灵活的政治手腕。
三、国民党一大~北伐前(1924.1-1926.7)
1、背景
这个时期的主要大事有:24年一月份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黄埔军校的创办;商团的叛变;党军的创建;第一次东征;孙中山的逝世;平定滇、桂军;成立国民政府和中华民国政府军事委员会;成立国民革命军;第二次东征;中山舰事件;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成立。
2、军委会
成立与权责:1925年7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取代大元帅府正式成立;7月3日,中华民国政府军事委员会成立,军事委员会受中国国民党之指导及监督管理,统率国民政府所辖境内海、陆军、航空队及一切关于军事各机关,是国民政府最高军事统御机关。在以后的大多数时间一直如此。在北伐期间,军事委员会的权力大部分移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北伐胜利后,一度被陆海空军总司令部替代,但不久又恢复,直至抗战胜利后才被再度取消,代之以国防部。
中执会
政治委员会
国民政府
军事部 军委会
常委会
政 参 海 航 军 秘 兵
治 谋 军 空 需 书 工
训 团 局 局 局 厅 厂
练 国民革命军
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军 军 军 军 军 军 军
组织体制:军事委员会以委员若干人组织之,并于委员中推举一人为主席;1926年1月上旬,军事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以汪精卫、谭延贻、蒋介石三人为常委。另有委员一名由国民政府特任为军事部长;军事部长的职责为:国民政府对外军事关系的代表人;国民政府各种军事问题决议案之代表说明者;国民政府有关一切军事文件,须由主席及军事部长共同签署方生效力;同时军委会内,对国民政府有关文告及命令,须由军委会主席及军事部长共同署名行之;省政府之军事厅受军事部长指挥;军事部在26年底为军委会取代。军事委员会设政治训练部、参谋团、海军局、航空局、军需局、秘书厅、兵工厂等机关;此时的海军十分弱小,共有大小船舰60艘,计8136吨,较大的只有3艘:福安1700吨,飞鹰850吨,中山780吨。空军也十分弱小,北伐开始时航空队的飞机、飞行员都是广东地方借调。北伐军直到27年宁汉合流之后,也才有飞机14架,编制人员972人。军事委员会之议决事项,须经出席委员三分之二通过方有效,如多数委员不在军事委员会所在地,主席与委员一人有决定处置之权;军事委员会所议决之件,由主席署名,以军事委员会名义用命令行之,其关于政治训练部及军需者,除呈主席署名外,须有该管机关长官副署。关于国防计划实施、军事动员、军事改革、高级军官及同级官佐任免、陆海军移防、预算决算及高等军事裁判等暨其他与国民政府之政策有关事项,其文告及命令应由军事委员会主席及军事部长之署名行之。
国民革命军:1925年7月,军委会建立,一个月后,即8月26日,军委会为统一军政,将党军及建国各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分别编成国民革命军第一至第五军。1926年1月、3月、6月又相继编成国民革命军第六、第七、第八军。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由黄埔校军改编而成,辖五个师,其中有两个师是由许崇智粤军改编而成。第二军:由湘军改编而成,谭延贻任军长,共辖三个师。第三军:由滇军一部发展而成,朱培德任军长,共辖三个师。第四军:由陈炯明粤军第一师发展而成,原是邓铿任师长,在陈炯明叛变时脱离而出。四军军长李济深。第五军:由陈炯明粤军分化出来的,军长李福林。该军共辖两个师。但该军原十三师划拨四军节制。第六军:1926年1月编成,军长程潜,该军辖三个师,其中十七师是由广州国民政府警卫军编成。第七军:是由广西李宗仁、黄绍告所部编成。25年初李、黄、白打败桂系沈鸿英,又在国民政府帮助下击败了滇军唐继尧的来犯,统一了广西。26年3月,国民党中央决定成立两广统一委员会,统一两省政务。同时将广西部队编为第七军,李宗仁任军长,全军辖九个旅二十一个团。第八军:由湖南陆军唐生智第四师改编而成,共辖四个师,一个教导师。
国民革命军各军的组织编制基本上是沿袭黄埔校军,以第一军为各军建设的榜样。革命军以师为陆军建制单位(除七军外),采取“三三制”组军,即自班至师,皆以三进,一伍二人,一班六伍,一排三班一连三排,一营三连,一团三营,一师三团。另外,团配有机枪连、侦察连、通讯工兵连等,师设警卫营、炮兵营、补充营、通讯连等。每师编制5500人左右,七军以旅为建制单位,每旅辖二团,共3200人左右。
3、党与军的关系:
军事委员会的设置,是学习苏联的经验,以加强党对军的领导。它的最大特点也是以党统军。体现在几点:
A 军事委员会的委员由党的中执会遴选,然后交与国民政府特任;军事委员会必须对党、国民政府负军事责任。
B 与黄埔军校类似,国民革命军都设立特别党部,军、师、团、连各级均设有党部。各级党部通过选举产生执委会和监委会(连只设执委会)。军师司令部里各部处以及营和排均有党小组,凡国民革命军官兵均为党员,除受军纪束缚外,还要受党纪约束,士兵均需过党员生活。
C 国民革命军各军自军以至连各级都设有党代表。党代表制是黄埔校军时开创的。其权责与黄埔校军时大致类同,即党代表是国民党在军队的代表。党代表与军事指挥官同为所属军队之长官,其所发命令与指挥官同;对于指挥官之命令有副署权。他的职责是:领导所辖各级党代表及党部、政治部开展政治工作等等。
D 国民革命军各级党代表、军事委员会下辖海军局、航空局、中央政治军事学校、参谋团及军需局之党代表,统统辖于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政治训练部受军事委员会指挥,掌管军队中政治人员(包括党代表)之选择及任命,并有权指挥“军队中之一切党务工作员及其他政治工作者”。它通过各级党代表、政治部行使命令。军队中政治部设于军、师、团各级,政治训练部的主要职责为:“指示国民革命军之党务、政治及文化工作”。政治训练部设主任1人,下设总务处,辖文书、财务、收发3个科;宣传处辖宣传、文化教育、统计调查、编辑4个科;党务处辖党务、组织2个科。从政治训练部的职责权力来看,它是军事委员会里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它掌握的是军队里的党权。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北伐前,国民党中央临时全会作出决议,在中央党部设立军人部,将原归政治训练部直辖的各军事机关党代表改为直隶中央军人部,党代表的任免“由军人部以中央党部的名义行之”。这事实上是把军队里的党权从政治训练部剥离出来,政治训练部的权限因此变小,成为北伐总司令部的从属机构。
4、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
成立与权责:1926年6月4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临时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案。6月5日,任命蒋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并授权组织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7月7日,公布《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规定:
A 总司令由国民政府特任,并兼军委会主席,统辖国民政府下之陆海空各军,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在军事上负完全责任。
B 总司令部设在军事委员会内,军委会原辖各军事机关都移于总司令部,只保留秘书厅办理军委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事宜。厅长一职则由总司令部秘书处处长兼充,不另委人。
C 出征动员令下后,即为战事状态。为图军事便利起见,凡国民政府所属军、民、财政各部机关,均须受总司令之指挥,秉承其意旨办理各事。
D 总司令出征时,设立治安委员会代行总司令职权。其决议案中之“关于军事者,交与总司令部执行。
E 北伐期间,为巩固后方治安,将广东省划为7个警备区,直辖于总司令部,并设立后方留守司令部,以李济深为司令。
由以上规定,可见总司令部不仅取代了军事委员会之职权,而且大大扩大了。它集军政于一体,是国民政府北伐期间最为重要的机构。
5、蒋介石的崛起
蒋介石的崛起是与党军的壮大密不可分的。黄埔校军的建立以及随后的第一次东征的胜利,平定滇桂军的成功,使得党军和它的领导人蒋介石的声望都急剧上升。但直到25年国民政府成立,设立军事委员会,蒋也只是国民政府的一名重要将领,掌有国民革命军一军的军权。至于党权,甚至军队里的党权都不容他插手。廖仲恺被刺杀之后,国民革命军的总党代表及各军党代表都由党内之老汪精卫担任。但是随着蒋介石军权的扩张以及他强大的个人政治野心,从军权到党权的跳跃,他轻易的就完成了。蒋的军权扩张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与汪联手,成功的驱逐许崇智,改编他的粤军。自此以后,蒋就取代许成为军中第一人。而从军权向党权跳跃,最重要的一幕发生在26年上半年:“中山舰事件”是军权对党权的悍然蔑视,也是国民党以党治军原则的第一次公然违叛。蒋介石在没有党代表及军委会的允许下,擅自调用部队,又是抓人又是戒严。而身为国民政府主席、军委会主席、国民革命军总党代表、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党代表的汪精卫空有这些名号,对于蒋介石肆意的军事行为竟无可奈何,居然软弱的跑去法国。蒋介石如此轻易的就尝到了军事实力带来的甜头。“中山舰事件”之后,他借整理党务,开始插手党权,不仅将共产党人从中央党部赶出,还当上了中央党部组织部长,更于北伐前当选为国民党中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由张静江代理)。军队里的党务、党权,他通过在中央党部设立军人部,自任部长,直接接替政治训练部,掌控了军队里党代表的任免。26年7月组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之后,他就走得更远了。党、政、军的大权都握于总司令手里,而所有这一切都是从军权开始。这预示了国民党以党治军的失败,同时事实上也是当时社会一个逻辑的必然结果:军权在乱世里是最重要的。
四、北伐(1926.7-1928.10)
1、军事委员会
自北伐开始到28年8月定都南京、宣布训政开始,这段时期,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对军委会组织大纲的修正多达四次。第一次发生在27年3月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上。当时国民革命军势如破竹,连克长沙、武汉、南昌,国民党中央决定迁都武汉。同时为了限制蒋介石日益膨胀的权力,提高党权对军权的驾驭,对委员会的组织大纲作了修正。主要有:军委会设立于中执会之下,军委会不设主席,设主席团7人,成员由中执会指定;由主席团执行中执委关于军事之决议及军委之决议,并处理日常事务;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只是军委会一员,由军委会提名,中执委任免;军官的任免也由军委会决议,中执会通过总司令执行;总政治部改归军委领导,负责军队的党务与政治工作;同时撤消中执委下的中央军人部。这样一来,蒋介石的军委主席、军人部部长事实上都被剥夺,而更重要的是党权再次压倒了蒋的军权。
政治部
中执会 军委会 主席团 参谋处
秘书处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
对于这样的一次修改,蒋介石显然不会满意。他在发动“四?一二”政变后的一个星期,就在南京宣布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并对二届三中全会的一切决议“一概否认”。4月29日,南京国民政府也公布了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对二届三中全会军事委员会问题作了修改:取消主席团,设立常委会。常委是从委员里选5-7人充任的,常委里又选1人为主席。这基本上就恢复了广州时期的军委组织体系。同时还规定军委会下设四个厅:总务厅、参谋厅、军务厅、军事教育厅;四个处:海军处、航空处、经理处、政治训练处。这是北伐期间对军委会组织大纲的第二次修改。
第三次修改发生在宁汉合流之后。1927年8月,蒋介石下野为宁汉合流铺平道路。9月,宁、沪、汉三方组成中央特别委员会。11月,中央特别委员会修正公布了《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裁军委会主席,重置主席团。军委会议案与命令,由主席团常务委员署名,常务委员由军事委员所在地之主席团委员推定之。军事委员会设主席团、办公厅、参谋厅、军政厅、总务处、经理处、审计处、军事教育处、政治训练部及兵站总监部等机关。
但这次修改之后没多久,1928年1月,蒋介石复出,重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2月12日,国民党在南京举行二届四中全会,对军委会组织大纲又作修改,这是第四次修改:重新设立军委会主席,主席从军委常委中指定。改主席团为常委会,常委由中执会在军委委员中指定,交由国民政府特任。委员会设常务委员办公厅、参谋厅、军政厅、总务厅、经理处、审计处、军事教育处、政治训练部等机关。同时还公布了国民革命军总司令组织大纲,其中规定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兼任军委会主席。蒋介石似乎特别偏爱广州时期北伐前的军委会设置,在这种来来往往的拉锯战般的修改中,他始终主张要设立军委主席。而且他在二届四中全会上获得了全面的胜利,不单是军委主席、总司令,而且还被选为中央政治会议主席,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
2、军与党政关系
在围绕军委会-国民党最高军事领导机关的斗争中,蒋介石最终大获全胜。在这一胜利背后,支撑他胜利的是他的军事实力。军权压倒了党权。二届四中全会通过蒋之“整理党务案”,规定停止各省党部活动,由中央派员整理等等。而当时中央党部名义上是丁惟汾负责,实际上大权是在中央组织部长陈果夫手上。所以蒋介石通过党务整理,掌握了党权。这事实上意味着党权的衰落:蒋控制党权只是为了更好的控制军权。党权的衰落还体现在军队内党的色彩逐渐淡化,在北伐途中收编的各路军队,有的还装装样子任命政治工作人员,而有的连这点门面都不装点了。至于北伐期间成长起来的几大军事实力派,如冯玉祥、阎锡山,他们的部队更是不容国民党插手。所以到了大革命后期,党代表制事实上是被政治训练部取代,而特别党部也只是在师一级以上还保留,但也不是民主选举,而经由上级派专职政工的党员兼主其事,成为一个有名无实的松散组织。
北伐时期,国民政府处于军政时期。军政时期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有权集军、政大权于一身。28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再次北伐。同时为方便作战,设立了战地政务委员会,处理战区内民政、财政、外交、司法、交通各政务,直隶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受总司令指挥。战地政务委员会设民政、财政、外交、司法、交通等处,各处设主任1人,办事员若干。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国民政府特派,委员会还设秘书长1人,秘书若干。战地政务委员会在28年6月奉军退出山海关,北伐任务完成之后撤销。
北伐期间,北伐军自身发生分裂。同时在北方又有两股新的军事实力派加入北伐阵营。北伐军分裂的结果是:宁、汉两方政府以及唐生智、李宗仁、蒋介石三个实力派。但由于李宗仁与蒋介石的合作,唐生智被打败,所部被收编。而宁、汉双方又在冯的调和下“合流”。所以到28年蒋复出,召开二届四中全会,当时有四个大军事实力派:蒋、李、冯、阎。为了收买各实力派,同时也是对既有事实的承认,二届四中全会上,除选蒋出任中央政治会议主席外,还在广州、武汉、开封、太原四处设立政治分会,以李济深、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分别为政治分会主席。但规定政治分会专理政治,不兼管党务。关于政治指导之区域,则广东、广西属广州分会;湖南、湖北属武汉分会;河南、陕西、甘肃属开封分会;山西、绥远、察哈尔属太原分会。政治分会于1928年8月二届五中全会上被裁撤。
3、军队的编组
北伐军自北伐开始,一路过关斩将,战事进展迅速。同时随着战场上的胜利,北伐军也不断扩编改编。1927年4月,武汉国民政府将北伐军改编为两个集团军。其中第一集团军总司令为蒋介石,下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四个方面军及总预备队;第二集团军总司令为冯玉祥,第二集团军由国民军改编而成。包括冯玉祥的国民一军,胡景翼国民二军,孙岳国民三军,魏益三国民四军,方振五国民五军。同时武汉国民政府还任命阎锡山为第三集团军总司令,但为阎拒绝。宁汉对立,汉方委任唐生智为第四集团军总司令,率队东征,但为李宗仁部击败,残部为李宗仁改编,李宗仁新桂系实力大增。1928年二届四中全会之后,蒋将北伐军改编为四个集团军。第一集团军辖第一至第六6个军团及总预备队和后方警备部队。同时还收编了大量的地方部队及残兵。如第十三路军、暂编第一、二军等,总司令为蒋介石。第二集团军为阎锡山的晋军改编而成。第四集团军总司令为李守仁,他在北伐结束时已俨然是一大军事实力派。第四集团军分驻河北、湖北、湖南和广西,共有十六个军,两个独立师。、除此四大集团外,还有由李济深担任后方留守总司令的后方留守部队改编而成的第八路军,辖四军、五军、十六军、十一军。此外还有西南各地方军,如滇军、黔军及川军各军。
1928年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南京政府委任张学良为东北边防司令长官。张学良将军队改编为国防军和省防军。国防军步兵制为旅制,炮兵为团制,工兵为营制,省防军步骑为团制。计有陆军一个师另24个旅,骑兵5个旅,炮兵3旅,工兵8营,空军5个大队,海军3个舰队,3个陆战大队,共约308人。
4、海空军的发展和后方勤务
北伐时期,北伐军海军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北洋海军的投诚。1926年,北伐东路军攻入福建,北洋海军第一舰队陈季良归附。27年,北伐军攻打沪、宁时,北洋海军司令杨树庄易帜。27年3月23日,杨树庄就任国民革命军海军总司令,直隶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下辖第一舰队、第二舰队、练习舰队及鱼雷游击大队,还有要港司令部、海军陆战队等等。1924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时,海军舰统共44艘,排水量达30201吨。1928年度海军舰艇统共50艘,排水量34361吨。
空军的发展很慢,主要依靠的也是收编各路势力的航空实力,比如苏浙联军航政司令部接收后,所需飞机被编为2个队。北伐军攻克南京后,又接收鲁军遗留飞机成立航空一队。27年4月,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航空处设军事,经理2科,并辖有飞机2个队。9月,改隶军委会,增设政治部、总务科、参谋室。28年1月,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设立航空司令部,所辖除第一、第二飞机队外,增设水面飞机队1个队(从海军划拨而来)。
25年7月军委会成立时,其下即设有军需局,以指挥后方勤务和战时的兵站,旨在保证战斗的顺利进行。26年北伐开始后,总司令部内设立兵站总监部,有总监、副监、参谋长各1人。兵站总监下设参谋处,掌计划设施;设交通处,掌运输通讯;经理处,掌粮秣械弹;卫生处,掌伤病官兵收容治疗。同时兵站总监部在每一个军设两个兵站分监部,收集由兵站基地或集积场运来之军品,向野战部队分别输送。或收集由各野战部队后送之物品,转送于兵站基地。兵站总监部还在兵站线路上适宜地点置分站,各军之兵站线按情况一线或数线置分监部。有关战线的选择、后方的警戒、仓库的设立则按战斗需要予以权衡实施。28年北伐后期,总监部分监部有所裁撤,但基本组织不变。依集团军战斗序列,每军团设分监部,统属各军兵站支部,师的兵站事务则以分站办理。兵站的设置,改变以前以日行程设站的方法,采取在陆路上取相当距离与适宜地点设立分站。若有铁路和河流可资利用,则设于水陆交换之地和船舶运输交换处。各兵站下设1个通讯排以传递公文,1个押解班以护送军运品。
国民党时期的军事体系(2)
五、训政开始到抗日(1928.10~1937.7)
从训政开始后的十年,直到抗日战争爆发,中国军事体系的各个方面都有长足发展。
1、陆海空军总司令部与国民政府
1928年6月,北伐军张作霖奉军,奉军退出了山海关。28年12月,张学良易帜,北伐宣告胜利,国民党形式上完成了全国统一。1928年8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通过《政治问题案》决议转入“训政时期”,并决议召开国防会议,设立军政部,裁军事委员会及各总司令部、总指挥部。28年11月,正式裁军委会,所管事务分别移交军政部、参谋部、军事参议院及训练总监部等机关处理。1929年3月,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亦撤销,随之成立陆海空总司令部。
陆军各部队
陆海空军总司令部 海军各部队
空军各部队
总务厅
各部 陆军署
国民政府 行政院 海军署
军政部 航空署
参谋本部 兵工署
军需署
训练总监 军法司
军事参议院
编遣委员会
陆海空总司令部为全国陆海空最高统率机构,下设参谋总长室, 以参谋本部总长为总司令参谋总长;还设有机要室、参谋处、副官处、经理处、交通处等。
军政部:该部原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政厅,总司令部撤销后,以该厅为基础组建之,隶属行政院,但按《陆海空组织大纲》规定,军政部受陆海空总司令指挥。军政部的职责是掌陆海空军行政事宜。但海军署在29年海军部成立时撤销了。航空署在33年也改隶军委会。
参谋本部:该部掌理国防及其用兵事宜,统辖全国参谋人员、海陆空军学校、测量总局和驻外武官。为“全国陆海空参谋人员之最高机关,与行政院所属各部之性质不同”。参谋本部下设总务、第一、第二、第三厅和测量总局。总务厅由原军委会办公厅改称,掌理人事、文书、章制、治理事宜。第一厅,掌理国防作战事宜;第二厅,掌理谍报、调查事宜;第三厅,掌理后方勤务事宜;测量总局,掌理陆地测量、地图绘制等。
训练总监部:该部是由军委会总政治部、训练处等机关改组而成,掌管全国军队教育及所辖学校教育并国民军事教育事宜。对全国各军队主管教育长官关于教育上有直接指挥监督之权,下设总务厅、步兵监、骑兵监、炮兵监、工兵监、辎重兵监以及国民军事教育处、军事编译处和政治训练处。
军事参议院:该院为军事最高咨询建议机关,实为安置高级军官而设。设院长一人,副院长二人,置军事参议四十九至九十九人(人数以后有所改动)。军事参议院下署军事、政治两个研究会及总务、军事2厅(以后有所变动)。
2、编遣会议与军队编制
1929年1月,国民党中央召开编遣会议,会议通过《国军编遣委员会进行程序大纲》规定:全国军队一切权力收归中央,取消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各集团军和海军司令部,各军静候原地改编。会议制定的编遣方案规定,将全国180万军队分期整编,陆军不超过65个师,60万人,同时实行统一编制,以师为战略单位,平时不设军一级,军只作为战时指挥机构。师分甲、乙、丙三种,甲种师每师3旅,每旅3团;乙种师每师3旅,每旅2团;丙种师每师2旅,每旅2团。会议还决定设立编遣委员会为全国编遣常设机构。
编遣委员会:职掌为拟定全国兵额、编制及饷章;划分卫戍区域;拟定全国军费;规定现有各部队官兵裁留标准,规定接管现有各军队之程序;厘定军官佐任免、调补各项办法;点验及校阅全国现有之海陆空军;筹办编余官兵之分遣、安置事宜,关于编遣经费之经理事项等。委员会设委员长1名,由海陆空军总司令兼,委员由各集团军总司令、国民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人共同组成,设常务委员会9~11人。编遣委员会下设总务部、编组部、遣置部、经理部。编遣委员会成立后,将全国分为6个编遣区:第一编遣区专管编遣原隶第一集团军各部队,第二编遣区专管原隶第二集团军各部队,第三编遣区专管编遣原隶第三集团军各部队,第四编遣区专管编遣原隶第四集团军各部队,第五编遣区专管编遣原山东省之部队,第六编遣区专管编遣原川、滇、康、黔省各部队。除此之外另设中央直辖各部队编遣办事处和中央海军编遣办事处。各编遣区设立办事处,采取委员制,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9人,下设总务、军务、遣置3局。
编遣会议的召开和编遣委员会的成立,使得蒋与各实力派的矛盾急剧升级。1929年3月,蒋桂爆发大战,5月,蒋冯发生战争,30年春,全国性的蒋、冯、阎、李大混战;至此,编遣会议完全破产,国民党中央于1930年11月决定裁撤编遣委员会;国民政府明令,编遣委员会于1930年12月底结束。
中原大战蒋介石依赖与张学良的结盟,最终一一击败各实力派。凭借着军事上的胜利,蒋得以对陆军进行统一编制。(两广军队因两广宣布独立自成体系,东北军张学良部也自成体系),共分26路,42个军,每军一般为两个师。师为战略建制单位,下辖2旅,旅辖2团,团以下“三三制”,此即所谓的“方块制”。对军队的整编事实上是中央军借“剿共”吞并杂牌军队实现的,即以“剿共”消灭杂牌,扩编嫡系,使地方部队“国军化”。1932年6月,全国军队再次整编,共编48个军96个师,后不断扩建。至卢沟桥事变前,国民党步兵发展为182个师另46个旅;骑兵9师另6个独立旅;炮兵4个旅另20个独立团,共170万人。其中1936年购买德械装备调整20个师,均为蒋之嫡系部队,称为“调整师”。其余部队就现有装备补充整理,称为“整理师”,编制大体相同。
3、军委会、国防会议、国防委员会
军委会:1931年11月30日,陆海空总司令部撤销。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开始,波及南京。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临时西迁洛阳。3月1日至6日,在洛阳举行四届二次中央全会,决议再度设立军委会,实行委员长制,以蒋介石为委员长,委员7~9人,由中央政治会议选定,国民政府特任。军委会职掌为:关于国防绥靖之统率事宜,关于军事章制、军事教育方针之最高决定;关于分配、军实重要补充之最高审核;关于军事建设、军队编遣之最高决定。中将及独立任务少将以上之任免审核。军委会成立后,为统管全国军事的最高统率机关。原军政部、海军总司令部、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军事参议院均受军委会指挥。军委会下设办公厅及第一、第二、第三厅。办公厅:掌军委会印信典守事项、会议通知事项、关于机要文件撰拟收发事项、关于电务及秘本编订事项及其他不属于各厅之重要事项。第一厅:掌关于军令事项,关于参谋本部业务之联络事项;关于国防作战绥清计划事项;关于军事章制事项;关于国内各军事呈报收集及通报事项等。第二厅:掌关于陆军、海军、空军事务之决定审核及联络事项;关于各项军费之核定事项;关于军事教育训练
方针,关于政治训练宣传事项;关于审核中将及独立任务少将以上之任免与管理海陆空铨叙事项等。该厅1935年撤销,所掌业务分归陆海空和铨叙厅等执掌。第三厅:掌军委内人事事项关于;关于文件收发事项;关于本会会议记录事项;关于本会警备及军队风纪事项;关于本会庶务会计经费事项。35年该厅改为审计厅。军委会成立后,蒋介石长期以委员长名义指挥全国军队,军委会也随着其权力的扩大逐步扩充。1934年,为统一掌管全军人事,增设铨叙厅,下辖三处。第一处负责将级人员的任免事宜;第二处负责校级以下人员的任免核审、统计等事宜;第三处负责人事考核及奖惩等事宜。1935年,军委会组织大纲及系统表又作了修改,将原属参谋本部的国防设计委员会扩大为资源委员会。将复兴社特务处扩大为调查统计属,将军委员委员长南昌行营侍从室扩编为军委会委员长侍从室,其中资源委员会的职掌为:关于资源的调查研究,关于资源的开发,关于资源的动员,其工作重点为重工业建设,委员长侍从室到抗战时是个十分重要,地位十分特殊的部门,在36年内南昌行营侍从室设组时,设第一、第二2个处和侍卫长室,分掌军事、政治人事和警卫事宜;第一处,掌军事,钱大钧主任,下辖3个组,第一组,负责全部侍从室的机关事务管理的责任和蒋在驻留、外出活动的一切生活上的供应和安排,第二组,主管参谋业务,凡作战指挥、部队训练等参谋总长不能决定或不敢决定的报告、指示文件等,都由该组参谋人员研究审核、答注意见送给蒋作最后裁定,第三组,主要任务是在蒋介石驻留和出发各地期间担任保卫工作,由保卫股、特务股和警卫大队3部分组成,侍卫长负责指挥第三组和警卫大队,第二处,负责处理国民党政治、经济、外交、党务等有关业务,主任陈布雷辖第四、第五小组,第四组,主管政治、经济和国民党党务,也包括蒋交办的其它机密案件;第五组,主管关于国民党党政高级人员的调查、考核和安排使用业务。
军委会设置之后,国民政府在应付“九•一八”、“一•二八”事件时,感到划清军政、军令取权,加强军令机关之必要,所以继军委会之后,对参谋本部、军政部、训练总监部都作了一些调整。参谋本部32年第一次改组,将第三厅并入第一厅,同时设立边务组和城塞组,专门整理设计现有要塞及边防,又成立国防设计委员会(32年月)专门从事国防上各项资源调查研究与规划,作为统制各种产业的基础,为战争的经济动员作准备,国防设计委员会1935年被扩大为资源委员会,改隶军委会;36年春,第二次改组,主要是厅之下一些部门的调整。军政部也有变化,它成立之初是统管陆海空军军政,但随着海军署分离为行政院下海军部,就只统管陆、空军军政;32年8月,航空署划归军委会指挥,33年8月,改隶军委会,于是军政部就只单一掌陆军行政,陆军署也在35年1月裁撤,其所属各司均改直隶属于军政部;35年7月,军政部实行新的组织法,其下辖组织为总务厅、军务司、交通司、军法司、军需署、兵工署和会计长办公处(后改称军政部会计处)。训练总监部职掌无多大变化,人事及所辖机构略有变动,35年5月,增设交通兵监和通讯兵监,36年10月,增设陆军测量监。
国防会议:1936年7月13日,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国防会议条例》,设置国防会议;这是为应付日军侵华而设置的机构,目的是整理全国国防,《条例》规定,国防会议审议国防方针、国防外交政策,关于国防事业与国家庶政之协进事宜、关于处置国防紧急事变事宜、国家总动员事宜、关于战时一切组织和其他与国防关联之重要事宜等。国防会议设议长、副议长各1名,议长由军委会委员长蒋兼任,副议长由行政院院长蒋兼任,国防议会委员包括中央军事机关各长官,行政院关系各部长,中央特别指定之军政长官;国防会议由议长召集,每年开大会1次,遇必得召集临时会议,国防会议决议事项,由议长呈请中央交国民政府令主管院、部、会执行,国防会议置秘书厅,厅长由参谋总长兼任。1937年2月,第五届中执会第三次会议将国防会议改设国防委员会。
4、地方军事机构
这时期的地方军事机构主要有:军分会行营、绥靖公署、保安处等,其中军分会行营、绥靖公署是方便军事作战的战斗序列,真正属于地方,由地方政府筹办经费,并可直接指挥的,仅有保安处这一机构。
陆海空军总司令部时期,为方便作战,曾设立行营作为总司令派出机构,各行营主任由资历深且有相当指挥作战能力的将官担任,自29年底到30年底,先后设立的行营有:武汉行营、广东行营、洛阳行营、潼关行营、郑州行营、南昌行营等。南昌行营由湘赣两省“剿匪总指挥部”改编而成,是为围剿红军而设;30年10月中原大战结束后,为剿共,绥靖地方,国民党设立了绥靖督办公署这一机构,先后设立的绥署有:豫鄂皖边区绥靖督办公署、豫陕晋边区绥靖督办公署;江苏绥靖督办公署等,“剿匪”区内党务、政务、军务、行营、绥署总揽指挥。
军委会时期,为“剿共”和绥靖地方,在全国重要地方设置行营或绥靖公署,指挥所辖地区的一切部队,在“剿共”之区域,由国民政府训令各省政府,关于政务应受各行营指挥,在“剿共”之区域,由中央党部训令各省党部,关于党务应受各行营之处理,总之,剿共区内党务政要务皆由军委会委员长行营支配,先后设立的行营有:委员长南昌行营、宜昌行辕、武汉行营、西安行营等;先后设立的绥靖公署有:河南绥靖公署、驻鄂绥靖公署、西安绥靖公署、驻闽绥靖公署等,绥靖公署多设在后方或边远地区,属长期的地方性军事组织,军委会时期,最大的区域性地方组织为军分会,比如军委会北平分会,负责华北地区一切军事事宜,军分会的结构相当庞大,设有与中央军委会相适应的一些机构。
保安处:27年国民政府在南建都时,即规定各省成立保安处(后改称保安司令部),下属保安团,保安队,作为维持当地治安之用,保安处改称保安司令部后规模相当于一个军司令部,保安司令多数由省政府主席兼任,所辖保安团,一般三到十数团;省的各行政委员公署也建有保安团、保安队;保安处(保安司令部)是真正属于地方的军事机构。
5、海、空军和各兵种的发展
海军:1928年12月,海军司令部改编为海军署,隶军政部;为了加快海军建设,于1929年4月,扩署为部,隶行政院;海军部下设总务、军衡、军务、航政、军学、军械、海政、军需8个司,同时还辖有海政各机关,包括海通测量局和海岸巡防处。海军部初时所辖的舰队有:第一舰队,第二舰队,练习舰队,及鱼雷游击队,这是从北洋继承下来的。1933年,原东北海防第一、第二舰队编为第三舰队,正式纳入海军编制序列;国民革命军北伐时留在广东的舰艇编为第四舰队,归广东省政府管辖;海军部所辖的部队还有两旅的海军陆战队,它们也是从北洋继承而来的。到1937年抗战开始时,共有各型舰艇120余艘,总排水量约为6.8万吨;与当时日本相比,相差甚远。1937年中日海军舰艇总吨位相比为1:18,中国海军不但数量少,而且质量也差。驱逐舰只有“建康号”1艘,3900吨,炮艇最大者不过100吨,最小仅三四吨;一些鱼雷艇还是光绪年间造的,全军能与日舰作战者,仅“逸仙”等4艘巡洋舰,总吨位9063吨,不抵日军一艘万吨巡洋舰,海军航空兵几乎等于0,原有10余架水上飞机,后来也划任航空委员会。
空军:28年底,训政开始后,国民革命军航空司令部裁撤,军委会航空处改为航空署,隶军政部,所属飞机队改称航空队,扩充为3个队,水面飞机队改称航空第五队,共有24架飞机;30年空军,参加中原大战,编并广东空军一部,增编为航空第六队,并成立侦察一队,32年航空署划归军委会指挥,迁驻杭州,名义上仍属军政部一署,内设总务处、军务处、技术处、经理处四处及情报、建筑、教育3个独立科;航空队缩为4个队;33年8月,航空署改隶军委会,内部组织上又添设防空、统计2个科;航空队增编轰炸、驱逐、侦察3个队,1934年5月,航空署改为航空委员会,蒋自兼委员长,内设办公厅,置主任1员;下设5个处,17个科。第一处参谋处,第二处教育处,第三处总务处,第四处技术处,第五处经理处。1936年,国民政府从美国购进大批飞机,加上35年10月接收湖南航空处,36年秋接收广东空军等,空军力量有所加强。同年,航空委员会下令全国空军统一组织编制,从600多架飞机中挑选能担任作战的314架飞机编成9个大队另4个中队,4个中队分别担任轰炸、驱逐、侦察、运输任务。空军大队的编制是,每大队下设3中队,每中队下设3分队,每分队三、四名飞行兵,至此空军改以大队为基本建制单位成为建制,空军最终发展为独立军种。
多兵种的发展:抗战前,陆军特种兵部队也开始初步建立和发展。
炮兵:1930年前后,自德国购买野、重炮百余门,建立了一个炮兵旅(辖2团)及若干独立炮兵团,至抗战前共有4个旅另20个独立团。作战中,炮兵多以团为单位配属各战区使用,旅一级编制逐步取消,其司令部人员在战区建立炮兵指挥部,指挥配属的各炮兵团,炮兵团编制也为三三制。每连配炮4门,编制人数依炮种不同而有所区别。
通信兵:抗战前仅有2个团,抗战中扩建为6个团另3个独立营,分别配属各战区和驻印军及兵站总监部,负责军事长途电话敷设、管理及集团军以上指挥部的通信业务。主要分为无线电、有线电通信两种,每个营、每个连都具有独立作业能力。
装甲兵:1935年国民政府从英国政府购进威克斯炮坦克及威克斯轻型两栖坦克32辆,组成第一个战车教导营,附属于交通第二团,37年5月,又将新从德国购进的坦克16辆与战车教导营、步兵炮第二营、摩托车连、装甲汽车连、高射炮营合编为装甲兵第一团。
化学兵:抗战前军政部兵工署内曾设有一个化学兵队,专门训练化学兵干部,抗战开始后,才正式组建化学兵,至1940年前后建成4个团。
辎重汽车兵:抗战前仅有1个团,750辆,抗战中发展为20余团,多以团为单位配属到各战区兵站总监部,担负运输任务,编制采用“三三”制,另有器材、修理、油料管理人员编制。
骑兵:抗战前共编有9个师另6个旅,抗战期间发展至22个师另数个旅(团),是陆军中仅次于步兵的第二大兵种,骑兵多分布于北方各省非嫡系部队,作为基本作战力量使用,而不像其他特种兵反配属于各部队协同作战。
6、军事教育
国民党统一全国后,在扩大和整顿军队的同时,也着手军事干部的培养,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军事教育制度,陆军军官教育分养成和深造两级: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由黄埔军校演变而来)招收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培养初级军官,学制3年;陆军大学(继承北洋),招收军官学校毕业后任职两年以上军官,培养高级军官,学制3年。1932年前后,国民政府为加强对各兵种军官的培训,仿照日本军事学制,先后军办各兵种学校,作为养成和深造之间的进修教育。兵科学校计有步兵、炮兵、骑兵、工兵、辎重、警官、海军、航空、防空、通信兵等学校,学制多为1年。同时,国民党还创办了兵工、军需、军医、测绘、兽医等专业学校,学制一般为3年(兵工为5年);1933年6月,蒋介石为了“整军饬政”和第五次围剿,又开办了“庐山军官训练团”,对校、尉级军官实行短期轮训,34年夏,蒋又下令全国各部队高级将领分3批赴庐山集训,庐山军官训练团也成为国民党培训军事干部的重要基地。
7、兵役制度
1924年,国民党一大,发表政纲,即规定“将现时募兵制度,渐改为征兵制度”;1928年,国民党政府又制定了《兵役法原则》,试图将募兵制改为征兵制,但这段时间军阀混战,国民党根本无法落实征兵制,只能采用募兵制,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规定,兵役分为国民兵役和常备兵役,男子年满18岁至45岁,在不服常备兵役时服国民兵役。常备兵役又分现役、正役、续役。平时征集合定年满20岁至25岁的合格男子入营服现役,现役3年,期满退役为还役,为期6年,平时在乡须赴规定的演习,战时动员招集回营。正役期满再转为续役,任务与正役同,至年满40岁,转为国民兵役,满45岁退役。这是一个义务兵役制的兵役法。但还保留着常备兵在“地方自治未完成之区域,得就年龄合格志愿服兵役之男子募充之”的募兵制的规定。《兵役法》定于1936年3月1日起施行,但直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才正式实施。为了执行兵役事务,国民政府在军政部下设兵役署(抗战中期扩大为兵役部),在各省设军管区,以指导全国及各地的征兵工作;同时,由军政部划分全国为若干师管区和团管区,职责为:征集现役兵,训练在乡国民兵;管理在乡军人。师、团管区直隶于军政部,受所在地省、军管区的督导,同时受所驻区域的行营、战区长官领导。师、团管区的配置按各省人口多寡,数目不一。有的省师管区设四五个,有的仅一两个,师管区设司令、副司令各1人,司令部设参谋、副官、军医、军需等处,其编制小于一般陆军师司令部。每个师管区通常辖三四个团管区,团管区设司令1人,司令部设少数参谋、副官、军医、军需人员,直辖管理所辖补充团及新兵大队。各团管区范围内各县的乡是征兵的重点。乡设乡队副,先把适龄壮丁编为民兵队,征兵时从民兵队抽答后征入伍。师、团管区征集的新兵都加以初步训练,再向正规军交接。方法有送兵、接兵两种,送兵由师、团管区派员率领新兵开往接兵部队所在地交接;接兵是由接兵部队派员到师、团管区所在地接收。抗战初期,为使征集来的新兵到部队后即可投入战斗,军政部还在各地设立了20多个补充兵训练处,负责训练征集到的壮丁。训练处的编制,设处长、副处长、参谋各一。处本部编制略同于一般师司令部;此制实行不久,因作战需要,补充兵训练处又多直接扩建成野战师,有的二、三个补充兵训练处之上,又设补充兵训练总处,其编制略同于军司令部。
8、军衔制度
国民革命军初建之时,即实行军衔制,基本沿用北洋军等级表。1931年,国民政府增设空军军衔。1934年,又重新制定陆军、海军军官制表及士兵等级表。军官衔为3等9级,即将、校、尉3等,每等分上、中、下3级,少尉下增设准尉一级,但不划入官等。对于非直接指挥部队的现役官员,国民政府另设军佐衔,军佐衔分监、正、佐3等,监分总监、监工级,相当中将、少将;正分一、二、三等3级,相当上、中、少校;佐分一、二、三等3级,相当上、中、少校;对于蒙、藏等边疆省份的现役武职人员,专门设立一套特别衔称,分3等10级,称谓类同晚清军制;士兵分军士和兵卒二等,兵卒通称“列兵”,为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班长、文书等为军士,分为下、中、上士,准尉亦属军士阶层。1935年,国民政府又对军衔制度加以改革,将上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3种,特级上将只授予蒋介石;此后直到1949年,国民党军衔制度无大变化。
国民党时期的军事体系(3)
六、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1945年9月)
1.国防最高会议、国防最高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
国防最高会议: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为谋求作战期间统一指挥党政军一切事项,37年8月,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国防最高会议组织条例》,设立国防最高会议,同时将原国防会议撤消。《组织条例》规定,国防最高会议为全国国防最高决定机关,对中执会政治委员会负责;它的职权为:国防方针之决定,国防经费之决定,国家总动员事项之决定和其它与国防有关重要事项之决定。国防最高会议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以军事委员长即蒋介石为主席,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为副主席(汪兆铭),委员包括中执委、中监委常务委员、中执委秘书长、各部部长、中政会秘书长、五院正副院长、行政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军委委员等。主席在上述委员中指定9人为常务委员;常务委员每星期开会2次,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随时招集之。战期间关于党政军一切事项,国防最高会议可不依平时程序以命令,采取简便措施。1939年1月,国防最高会议为国际最高委员会取代。
国防最高委员会: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大纲案》,规定设置国防最高委员会,统一党、政、军领导,并代行中政会之职权。中执会所属各部,会及国民政府五院、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兼受国防最高委员会之指挥,行政院下辖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直隶于国防最高委员会。国防最高委员会设委员长1人,蒋介石以国民党总裁的身份担任委员长;委员包括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国民政府五院正副院长,军委会委员及委员长提出、经由中执委常务委员会通过者等。在上述委员中,委员长指定11人为常务委员;国防最高委员会为执行议案,还设立执行委员,包括中央党部秘书长,行政院秘书长,军委会参谋总长等。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每星期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委员长定期召集;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对于党政军一切事务,可不依平时程序,以命令之便宜行之。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秘书厅、机要室、第一第二第三处和设计委员会;它的附属机构有:中央设计局,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从国防最高委员会上述组成人员及其附属机构,清晰可见国防最高委员会不但权力最高,而且组织庞大,它使党政军各首脑机关综合化、集中化、统一化。它的组成,一方面,是适应抗战时期国民党战场的需要,以便统一指挥和调度;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最高的独裁机关,它代行中央政治委员会和国防最高会议二者的职权,再加上其本身的权力,并且领导它的委员长又是国民党的总裁,事实上,身为最高委员会委员长的蒋介石,他的权力在此时达到了无穷大。
军事委员会:1937年8月12日,国防最高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以军委会为抗战最高统帅部,并授权军委会对党政军实行统一指导;8月20日,《大本营国军抗战指导计划训令》曾拟成立大本营,统率陆海空军及指导全民抗战,但8月30日,蒋介石决定,以军委会为抗战最高统帅部,不另设大本营,9月17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使陆海空军最高统率之权,并授权军委会对于党政实行统一指导。1938年1月,军事委员会进行改组,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参谋总长、副参谋总长,下辖:委员长侍从室、委员长办公厅、军令部、军政部、军训部、政治部、兵站总监部、军事参议院、海军总司令部、航空委员会、宪兵司令部、铨叙厅、军法执行总监部、军事调查统计局、后方勤务部等;其中,军政军令军训政治部是主要职能部门。军事委员会经过这次改组,机构基本固定下来,此后除增加或扩编一些新的机构外,直到抗日战争结束,没有多大变化。限于篇幅,以下主要介绍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
委员长侍从室是委员长蒋介石的直接办事机构,随着蒋个人权力的不断扩大,侍从室机构也不断扩充,权力日益增长。在蒋当上党总裁和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之后,侍从室的权力地位也许只有清朝的军机处可勉强比拟。侍从室抗日前已有一室二处五组,抗战时又扩编为一室三处,侍卫长室专门负责委员长的警卫侍从;第一处主管军事,第二处主管党政,第三处主管党政军人事;与抗战前比,第二处多了第六组,负责国内外情报业务;还多了第三处,下设第七、第八、第九组;其中,第七组负责对人事的调查考核,第八组负责人事统计登记,第九组负责中央训练团毕业学员的通讯、调查。
2、军队编制和地方军事机构
抗战初期,国民党陆军以师为基本战略单位,师分甲种师和乙种师。甲种师即为调整师,仅15个,每师定员10923人,乙种师即整理师,每师定员8652人或8120人,但在与日军的对抗中,国民党的陆军无论在兵力还是火力上,较之日军师团均相差甚远,无力单独执行战略任务。因此军政部于1938年颁行军师新编制,确定以军为基本战略单位,各路军名义取消。甲种军辖3师,乙种军辖2师,师下设3团,取消旅一级,此即所谓“三角制”。这一制度一直贯彻到抗日战争结束。
抗战时,为方便作战,采用两级指挥系统:即军委会下设立战区,战区辖集团军,集团军辖一线作战各军师;到抗日战争结束,共编有12个战区。战区设战区长官司令部,主要职责是指挥一个方面(即一个战略方向)和有关省区的作战,对有关省关系作战方面的行政,也有督导之权。因此战区长官司令部是抗战时期十分重要的区域性组织。地方军事机构除战区长官司令部外还有行营、绥靖公署、陆军编练司令部、军管区司令部、防空司令部、保安司令部、警备司令部、城防司令部、戒严司令部等等。
3、海空军情况
抗战爆发后,海军无力海上拒敌,第一第二舰队集中于长江,协同陆空军攻击溯江而上的日军舰队,其他舰队分别在山东福建广东沿海阻敌。仅半年时间,中国海军主力舰艇损失殆尽;除一部被击沉外,大部自沉于各要塞,用以阻塞航道,迟滞日军进攻。至抗战结束时,堂堂中国海军只剩下10艘小型舰艇支撑门面。
空军在抗战中,由于先后得到苏联、美国支持,有较大的发展。抗战初期,中国空军积极出动与日机对战,取得了十分不错的战绩,但由于连续作战,消耗过大,至1937年11月底,作战飞机减至30架左右,几乎丧失作战能力;37年底,空军开始得到苏联的援助,到1941年底,共从苏联购买飞机997架,其中作战飞机884架,从而使空军恢复元气;但1939年二战爆发后,苏联自顾不暇,开始逐步停止对华军援,空军又陷入困境,到1940年底,仅余作战飞机65架,基本丧失制空权;1941年起,美国开始援助中国空军,41年8月,美国志愿航空队在昆明成立,后来以飞虎队闻名天下,同时美国在印度和本土为国民党培训空军人员,提供装备美制飞机,由此中国空军再度发展起来,又逐步取得制空权。到日本投降,中国空军飞行队有第一、三、四、五、八大队及尚在美国受训的空运第一、二、十一大队,空军并且划分为5个路司令部,其中,第一路辖重庆地区,第二路辖桂林地区,第三路辖成都地区,第四路辖兰州地区,第五路辖昆明地区;各路司令部对辖区内所有空军部队、厂、站、仓库均有权管理和指挥。
七.抗战后(1945.9~1949)
1. 军事一元化的改革
1946年3月,国民党政府接受美国的建议,实行军事一元化改革,对军事机关改组,撤销军委会,设立国防部。国防部隶属行政院,职责为秉承国府主席(宪政后改为总统)之命,综理军政军令事宜。设部长、参谋总长各1人。
国防部长为内阁成员,亦为国民政府主席(总统)之军事顾问。国防部长负责军事政策及行政责任,对政府负责。部长办公机构为国防部本部,下辖10个司及1个科学委员会,分掌其职。
参谋总长主管军队,对于军事业务方面承国府主席(总统)之命综理军令事宜。参谋总长为全国最高统帅(国民政府主席,总统)之幕僚长,也是国防部行政职责上之首要顾问,同时也是陆海空全军司令官。其下设一般参谋业务6个厅。特别参谋业务8个局,分掌各种军事计划与指导部队业务。另设副官、军法、总务等3个处,分掌其业务。
国防部设陆、海、空军和联合勤务总司令部,各设总司令1人,各司令官既为所属部队之司令官,又为参谋总长之幕僚。国防部还设立战略顾问委员会,直属国民政府主席(总统),为最高军事咨询机关。
综上所述可见,国防部组织系统由决策机关、计划及指导机关、执行机关三部分组成:决策机关,为国防部部长及部本部,部长代表政府掌握军政广泛政策,以人财物三者大权控制部队;计划及指导机关,为参谋总长及其以下的各厅局,帮助参谋总长担任一切计划与指导;执行机关,为国防部所属陆、海、空、联合勤务总司令部,分别遵照参谋总长之各种计划而履行职责。蒋介石先后以国民政府主席和中华民国总统身份统率陆海空三军。原军委会委员长侍从室稍作精简,改为总统府参军处军务局、总务局、侍从室等。
2. 军队整编
国民党军队指挥系统在抗战结束后解放战争期间也有所变化,由原来的军委会 战区 集团军 第一线军师变为国防部 剿总 兵团 一线军师。此时的陆军编制也发生了变化。1946年3月起,国民党军进行整编,计划用一年时间分三批,将所有部队整编为30个军、90个师,原来的军缩编为整编师,原来的师缩编为整编旅。原3师9团制的甲种军编为3旅6团的整编师,原2师6团的乙种军编为2旅4团的整编师。骑兵军、师改称师、旅。但这次整编的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大批军师职军官被降职使用,他们极为不满。因此,整编师、旅只维持了两年。1948年8月,南京军事检讨会议决定撤销整编师旅番号,恢复军师番号。军下设师团营连,按三三制编组,一个军的编制人数为3.5万人。同时装备较抗战时期进一步改善,主要有美械、日械、国产三种。在86个整编师中,有22个是美械、半美械装备,主要是蒋的嫡系部队,比如“五大主力”新一、六军和整编第五、十一、七十四师。
3. 海空军的发展
海军:在抗战中几乎全军覆没。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重建海军。1945年9月成立军政部海军处,12月改组为海军署,1946年扩建为海军总司令部。在此期间,国民政府先后收缴侵华日军各型舰艇船舶1400艘,从日本本土分得降舰34艘,接受美国援助军舰300余艘,英国赠送舰艇11艘。经过甄选,保留大小舰艇440余艘,总排水量约13万吨,官兵3.5万人,组成海防第一舰队和第二舰队、江防舰队、运输舰队及10个炮艇队。同时将全国沿海地区划分为4个海区,于榆林左营上海青岛分别建立基地司令部,后改为海军军区。海军陆战队恢复建制,重建陆战队总司令部,将3个陆战团扩编为2个陆战师。至此,国民党海军从分裂到统一,从消亡到重建,历经兴衰曲折的过程,发展到最强大的时期。
空军:在战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1946年5月,航空委员会改组为空军总司令部,并在沈阳北平西安汉口重庆分别设立第一至第五军区司令部。空军在美国援助下,发展到8个大队另1个中队,飞机总数936架。第一、八大队为轰炸机大队,第三、四、五、十一大队为驱逐机大队,还有第一、二空运大队,第十二侦察中队;美制飞机代替了以往杂乱不堪的飞机,型号也渐趋统一,另有高射炮8个团、伞兵(空降兵)3个团归属空军系统,空军总兵力达16.3万人。
八.结语
国民党时期,军事制度变化很大。它的主要的变化方向是有进步意义的。比如将募兵制改为征兵制,统一军事体制及编制,组建和充实了军兵种等等。但在我们回顾国民党的军事发展历史时,我们发现:第一,国民党的统一中国是依赖武力征服的;第二,国民党在组建党军时是设想以党统军,但最终蒋介石却以军权驾驭了党权、政权,获得凌驾一切的独裁权力。这两个事实清楚的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国民党在历史上走过的历程是符合当时历史逻辑的;它以消灭军阀为起点,最终自己却成了最大的军阀,这是符合当时社会逻辑的;总而言之,它是均衡。
为什么是这样呢?让我们想象这样一个人群,其中有一个特别强壮的人,他有绝对的武力,那么这个人群要怎样才能在这种武力前达到一个稳态的均衡呢?有两种方式。其一,就是武力独裁一切。每个人都要苦练武力,以取得对人群的控制权。这个人群在一团混战后,将由武力最大的人统治一切。这就是国民党时期中国的写照。以党控军的失败是因为它不能形成社会的稳态。总有武力强的人要违背它。其二,就是让武力最强的人对于不受约束的使用武力有着深深的羞耻感。并且这种羞耻感是全体人群共有的,那么在这样的人群里,才可能发展起一套民主的制度;用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权力公共事务,对于武力的使用有群体意识的束缚,这将成为这个人群的一个稳态的均衡。而这正是近代革命党要追求的共和国制,但由于我们缺少对武力使用有羞耻感的国民,共和国制在近代注定要失败的,最终必然要向军阀混战武力统一过渡,同样这也是国民党试图以党驽军失败的原因,党权最终要向军权弯腰,蒋介石最终总是要独裁的,这是当时社会逻辑的必然,同时也是当时社会走向均衡的必然结果。
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所以,我们在学习套用民主制度前,应想着怎样改造我们的国民,改变他们的预期,这是留给我们后来人的最大的一个课题。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往往比其他一切更为奴隶。
归纳得挺全面的, 长知识。
虽然结语里的话不完全赞同。 某种国民组成某种社会, 同样某种社会也培育出某种国民, 两者我觉得是互动的关系。 另外国民党以党驭军的失败, 也应该放在当时的国际大环境里面去看, 不能仅仅苛求当时的国民, 因为毕竟当时的中国也还同时承受着各列强的不断冲击, 亡国的危机一直都没有减轻过, “强军才能强国”这样的思想必然弱化人民对“武力使用的羞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