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为了忘却的纪念--回票票 -- emilyGerm
刚才把头发剪掉了
留了十年的长发,现在凌乱得散在地板上,卷曲着,即使是已经死去的肢体,依旧是很可爱
小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到一岁了还是光头,拍周岁照的时候,大热的天也只有戴了顶帽子挡住,免得被识破是个小秃子
于是一直很珍惜我的发,可是事情总是这样,你越珍惜的东西,往往就越难得到,或者越难守住。于是我的发,也是艰难而缓慢得成长着
记忆中似乎只剪过两次发,一直留着的,只敢太长的时候修掉一点。长得太不容易,哪里舍得剪呢
那一次,是初中升高中,暑假快结束的时候,生平第一次进了理发室
那时我的马尾辫及了腰了,跟师傅说了句我要剪短发,就闭上了眼睛
师傅很麻利,喀嚓一声就把鞭子绞了,我的后颈,感觉出剪刀散出的冰凉,眼泪就下来了
我不敢睁眼睛,心里怕得要命,总觉得耳朵会被剪掉,又心疼头发,只好不停得哭,抽抽噎噎的,憋得身子乱晃,害得师傅不好剪,真的弄伤了我
那一天,理发室里,破旧的半导体录收音机,一直在放小虎队的歌,一首接一首,混杂着我委屈的哭声,成了整个院子里的风景
只是后来就再不敢听小虎队,一听就条件反射得要摸耳朵,要想起那个懵懂的夏天
高一入学,有个男生坐在我后面,我们没有什么交道,却各自明白其中有些微妙的东西,只是我没有说,他也没有说
后来分班,他有了个女朋友,我自己把刚养起来的发又绞了。剪得太快,弄伤了自己的手,哭了整晚,终于明白,自己不再是个没心没肺的小子了
好多年以后,再次遇见他,他说,当年好喜欢看我的后颈,有时上课开小差的时候,就会看入迷,好白,
我问他到底当时是真的不知道还是知道假装不知道,他说,他知道的,可是我不说,所以他也不说
高一那年合肥特别流行范晓萱的《雪人》
我们多年之后相遇时,路边的音像店里,已经是周杰伦的《开不了口》
再后来,我离开家,来到这个陌生而寒冷的国度
那年的冬天,我去拜访一个人
我说我喜欢Eagles的《Hotel California》,我喜欢里面的吉他。他说,我有现场版的MTV看不看
于是彻夜的畅谈,聊各自喜欢的音乐,聊各自的经历,聊这里的破天气
第二天去了别的同学家拜访,下雨了,我打电话给他说,下雨了,你来接我吧
再后来,几个认识十年的朋友一起去捷克,在早春的布拉格广场上,流浪的艺人弹奏着Prince的《Purple Rain》
黄昏中带着些寒意的金色光芒,洒在艺人与听众的身上
突然想起,卷发也有六年了,染发快四年,我真的很喜欢折腾我的头发
内心一直期待,当生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抚摩着我的发的时候,会说,好柔软好美
我以为自己不会再爱,真的这样以为了
所以专心得去养头发,每周都做仔细的护理,头发好滑好柔软,象海藻一样披散在肩上,我以为我注定是要这样一辈子的孤单下去了,心安理得穿着美丽的衣裳,卷曲着发,想象它是他的手,绕上我的脖子,环上我的肩
这一段时间,特别喜欢久石让的《少年的黄昏》
突然间似乎一个人闯进来,我有些措手不及
疯狂得去听摇滚,听那些焦躁的灵魂,仿佛我内心的激战的共鸣
Metallica的《Seek & Destroy》,《Whiplash》要一直循环播放,用力得摇摆自己,头发遮住了双眼,不要去看,不要去想,我的内心,满满的是对未来的渴望和对信任的恐惧
今天晚上,我细细得洗了头发,做了最好的倒膜,然后等它干
好滑啊,这十年,它陪我度过
我没有哭,出手很快也很稳,内心很平静
看着它们一缕一缕飘落,头变得好轻,十年的欢笑与悲伤,不再留恋
我甩甩小脑袋,很得意自己的手艺,刚刚盖住耳朵的短发,跟十年前一个样
即使时间无法倒流,即使青春不再,即使内心还有些东西暂时放不下
我扬起头,再次出发
刚才剪头发的时候,一直在听梁咏琪的《花火》
再见我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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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雪人>>和一个总是爱剪短发的假小子
高中的时候曾经把头发留到令年段长忍无可忍的地步,扬言再不理发就由他免费给我操刀。现在想想其实也不算非常长——年段长发那么大火可能和他自己是地中海有关
大四的6月,一切都即将尘埃落定,可期末考试还要继续。 每日的思绪总有一份饱含失落的坦然,以及绝望里的随遇而安。
晴朗的下午,和哥们爬上楼顶复习功课。 初夏的天空极蓝极开阔,一道青色的霞光穿透薄云从西面斜射下来,在强烈的光线映衬下,显得无比通彻无比绚丽。 呆了。 那一瞬,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无论结果还是过程,时间静静的停滞。
云,渐渐的散去,直到夜色弥漫上来。
...
总有一些这样的瞬间,或者音乐的碎片,成为我记忆的连接点,也是回忆的港湾;疲惫的时候,可以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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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艾MM好文,如若坐看云起...
就是脖子累,总得偏着看,
剪头发的时候,倒是不痛不痒的。
可是,有一次,遇到一个长发女生的时候,也许是她的头发很秀美,而且富有弹性的缘故吧,忽然拿起她的头发的末端来玩。用拇指和食指轻轻的擦起来,有一种沙沙的感觉,一种不可名状的快感,而把它轻轻的缠绕在中指上,又感觉到特别滑爽,松开来,就变成一个很美丽的曲线。玩了好一阵子,她也只是用温柔的眼光看着,于是我问她:“你的头发很长,而且,我的动作很轻,在你看起来,这和别人的头发一一样吧?”她却毫无迟疑的答道:“没有那事,我的头发感觉很灵敏,它感觉到你在拨动它。”
不过从实际角度出发MM是该剪短发的。因为烫染过的头发发质已经被破坏了。
正琢磨过两天给我们家小胖胖剃个小秃瓢,好让她的头发长得快一点儿... 看来得小心行事,免得在她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什么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