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都等着中国买单(十四,全文完) -- 陈经
央行印钱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再把钱扔到社会上,社会就运行起来了。钱多就通货膨胀,央行有责任保证这个钱的价值稳定性,办法很复杂。政府从这些社会上的钱里收走一小部分用来做政府的事情,就是收税。央行可以直接印钱买外汇。所谓银行拿税收去买外汇的说法,是把银行与政府混为一谈了,没法再分析了。
至少我感觉没有学到什么东西。
么字的拼法是 me 前段时间偶尔发现的
之前有很多人支持我的看法,我想我有责任去释疑。
不厚道的说
这种连基本概念 甚至不能算经济学基本概念 只是普通的词汇基本概念都在搅和在一起的
若是我 一定没那么好耐心指点词汇含义而是直接叫他回去翻字典
陈大竟显大家风范.
此外,请教别人一定要有请教的态度,不可造次.
先说一下,我不是陈经老大,被冒认不好意思。
双规不是经济问题,本不该在这里探讨,只是简单说一下。
1、从双规的原意来讲,是党组织(纪委)的一种工作手段,这种手段是“非强制性”的,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只有司法机关才有使用强制手段的权力,纪委如果使用强制力,是违法的。理论上讲,被双规者都是自愿的。但如果被双规对象不去,就意味着其与党不在相互信任,也就是政治生命的结束。
2、双规的目的,是“交待问题”,这就隐含了一个后续结果:如果问题交待清楚,不构成犯罪(例如,贪污数额不到判刑的下限),就仍旧是“党内同志”。不知道你当地的情况是不是这样(至少在公开的报导上)
3、“双规”这种程序操作上当然是有问题的。但在目前党领导司法的情况下,不使用这种程序,很难使某些嫌疑人归案。简单来说,双规不是“党纪代替国法”,而是在司法力量不及之处用党的力量为司法服务。
4、在目前,虽还没有能够代替党的力量的司法机构,但“司法独立”基本上已经在学界达成共识(比对代议制的共识要高多了),司法改革已提上日程,至于改革的过程,或悲观,或乐观,就不多说了。
首先,你讲的"至少在公开的报导上""贪污数额不到判刑的下限"适用于老百姓家喻户晓的贪官吗?被人家实在看不下去后去中央政治局、中纪委一次又一次上访后用劳保控吓威胁老同志,兼以开展家庭攻势的官员我实在无法来评论什么。
其二、“双规”是党自己的事,我们干嘛要知道?我们只要求媒体报道某官员已经进入公诉程序了,以后再报道判了几年几年就可以了。
何时才能象审判"四人帮"一样直播?至少要晓以利害,不要牵涉他人,做通思想工作后开始媒体直播的公审。政府连中美间的外交关系都能搞定,对付几个小小的贪官还不是小菜一碟。
刚学的,没弄过,声音太小,就是个意思,呵呵。
我只是说“双规”不是党要面子而已。
如果“双规”无法进入公诉,则直接进入公诉也无法定罪。我不是辩解什么,我只是指出一个事实。
司法独立是关键,如果司法不独立,公开审判等程序性的“进步”毫无意义。
很多人都在为司法独立而奋斗,有人悲观有人乐观。我认为还是有希望的,虽然我没关心法学界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