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版汪精卫号召宁汉合流——馬修路線:藍綠和解優於國共合作 -- 李根
李敖在多年前对李登辉陈水扁面目的刻划,
后来几乎都一一印证。
李敖早就说过马的问题。 不过很含蓄, 听的人没几个在意的。
原因简单,人手不够,看不过来,万一拖个几小时,被上头发现那就是事故,要扣钱要整顿……
还有就是(我原话转述),我同学说是保护行为,因为你要是犯忌被GA发现,他们除了要删以外,还要网站交出你的IP和其他登陆时候的个人记录去备案……为了不给大家找事,干脆屏了……
要不然,你不会洋洋洒洒地说这么多。
很多情况下,是需要对所讨论的情况有个清晰明确的定义,但是我看不出我们之间对引导舆论和民情有歧义,你在此的解释已经是引入了不同的概念。
批共是你看似自洽但空泛的语言逻辑里必不可少的一环,不管讨论主题是否与此相干,我想你这是为了平顺恰当地将批共嵌入到所讨论的内容里,做的一些“削足适履”文字处理罢了。
这里将“通过媒体引导舆论和民情”换成“通过媒体控制舆论和民情”看起来会如何?
一个在野党能“通过媒体控制舆论和民情”?
是为了让这句话看起来顺眼些吧。
对于国,民两党的对攻战略和意识形态之论,河里有过精彩的讨论,阿扁这个贪鄙之夫能够在几番暴风骤雨的打击下屹立不倒,很大程度在于他多年地努力下成功地控制和劫持了民意,让台独理念在很多台湾人心里生长乃至根生蒂固,让国民党的“赞统”的政治理念就成了卖台的同义词,这种对政治对手的攻击是种极端的手段,和成熟的民主政治理念背道而驰。
控制舆论民意不仅仅是物理性的,高明的政客会控制人的群体意识,来威慑对手,但是不能说这是合乎世间一些公认的规范的,美国当年的麦卡锡主义也曾让舆论和媒体跟随自己的意志,让反对着禁声吧。
我这不是想为土共的一些恶劣的做法辩护,只是想说:别来土共如何坏就证明他人如何好的逻辑,觉得你在这里引入的对土共的抨击,已经是为反而反的了。
我不觉得你要道歉,我清楚地知道我看到的,或许你想为你没有编圆的话而自咎,那就和我没干系了。
咱俩算是早看出小马哥草包本性的兄弟了。
马乃—绣花枕头!
http://mitbbs.com/mitbbs_article_t.php?board=TheStrait&gid=14950789&ftype=0
李敖行走在绿毛龟、老狐狸和小白脸中间,真不容易……
自从蒋经国开放党禁、报禁以后,直到随着李登辉下台而国民党失去执政地位,即使作为执政党的国民党政府也已经逐渐放松了对舆论和媒体的直接控制。不仅如此,作为当年党报的《中央日报》甚至最后落得关门大吉。在民进党上台后,也并没有以执政党的地位对媒体进行公开的打压。这是我认为国民党和民进党在这种党派、政府与媒体的关系上相类似的地方。之所以写到大陆的状况,不过是用大家熟悉的“控制媒体”的例子来作个对比。大陆政府对媒体的态度和状况,是中国人都人所共知的。我想,这根本不需要我来用这个“削足适履”(你认为这是削足适履,我倒是认为这种对比,既鲜明又恰当)地“批共”吧?将这个“大陆政府”换成朝鲜政府、古巴政府、希特勒政府,也都可以。不过,人们对这些政府的做法的熟悉程度,比不上大多数中国人都亲身经历过的大陆政府的“控制媒体”的印象。
至于民进党如何“控制”媒体,麦卡锡如何“控制”媒体;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这之间的原则性的,天壤之别的差异,有点常识的人都能判断,就不用我赘言了。
张三长得丑,未必就能证明李四长得美;但是说张三比李四长得更丑,这不是一种“证明”;而是一种描述。
我抱歉,是因为我认为你对我的文字产生了误解;而这种误解也许是因为我未表达清晰的原因。既然你认为我们的理解没有不同,那么,我收回这个道歉。可以开始辩论了。
我上个帖子提到我第一个跟贴中“引导舆论和民情”的定义是:“政府控制舆论,禁止不同意见发表的行为。”既然你也认同这个定义。(你原话:“但是我看不出我们之间对引导舆论和民情有歧义”)那么,你如何证明:作为民选政治的台湾(这个限定从句可以指台湾正式实行民选总统的1996年3月到今天)无论是国民党还是民进党的执政期间都发生了政府禁止不同意见发表的行为?
不信吧?
愿赌10朵鲜花。
我坚决不说被起诉的原因。
把那个小白脸拉出去!
明天公布原因。
友情返送一朵花。
i am in
呆会儿,违反个班规啥的,把自己给起诉喽。
退款行不行?
先送我一花啊。
虽然是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