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无效的法律和过命的朋友:隋唐演义与中国社会游戏规则 -- 同人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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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这个社会的运作,是以一个一个交易不断的出卖原则性,造就一个关系内受益的群体的过程。这个群体叫世家也罢,叫贵族也罢。最后这个社会自己没有办法维持下去,由一帮局外人冲进来彻底毁灭。这就是中国的历史。
后面讲到雪村,就不太明白了。
花!
btw:挑个小错 秦琼发配的时候是598年 正是大隋皇朝如日中天的时候吧
令人略感惊讶的是在行将就木的隋朝末年
复 国民面子总值
--中国唐代某县捕头 * 秦琼
秦琼是隋代的捕头,不是唐代的,唐代的秦琼已经是武卫大将军,是高干了,不能和黑社会来往了。另外,捕头是吏,是吃地方财政的,不是国家公务员,所以抓了外地犯人,是份外的事,自然要到该地领赏,所有费用自然是自己承担,不过这趟差也是有出差补助的,不幸被同伴拿错了包袱;秦琼好像和上司处的关系有点一般,书里说这个县令还是蛮端正的,其真实意思是不好说话,不好说话并不是意味着公正严明,而是看秦琼不大顺眼,所以后来抓程咬金,秦琼天天挨打。
关于朋友,小说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过命的朋友"。如果你这人不行,你根本不可能有过命的朋友,你甚至不配有朋友。本文指出,这就是中国社会的游戏规则。
也许坏人不像好人那样容易结交到过命的朋友,但是不要忘了赖昌兴。他在福建省结交了一大批过命的朋友,有的甚至至死不愿出卖他。赖昌兴甚至给110赞助设备,甚至给孤寡老人发固定补助。可是他是在用全中国的钱去结交福建一省的朋友!
黑龙江人不认识赖昌兴,他们并不知道被这个"朋友"出卖了;但是福建人却结交了这个"过命的朋友"。这是中国规则的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