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日籍经理掌掴中国雇员之后 -- 晨枫
一是关于正道。俺并不反对你支持那小子的做法,这点早已说明,问题是不能把其他人还手就说成不是正道。二就是您能不能明确点回答自己的选择呢?
不好判断对方意图不等于对方就没这意图,何况挨耳光是莫大的侮辱,还手就不是正道?这个提倡俺坚决反对。
不构成正当防卫的还手,只要不过当,就不构成犯罪,至多在法律上不能制裁对方,可不能说不是正道。何况深圳这小子诉诸法律了吗?那小子咋做俺不在乎,看不起的是他后来瞎扯“中国人”啥的。
个子,力气大,最不济就是打不过嘛,难道尊严和正义只有打赢的才能维护?或者被打不还手就能维护?俺看不出还手打得过和打不过对自己尊严和正义有啥损失,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尊严和正义,个人觉得太狭隘,太功利。
您巧妙的躲开了如果自己挨那一下的问题,呵呵,在俺看来,这是关键。为什么您这样的河友或者河友所称的愤青两方面都用所谓的正道和道德去判断别人,为什么不设身处地想想自己面对时的情况。俺也问过跟你持同样观点的人,同样的巧妙避之,难道这个问题这么难回答吗?还是有难言之隐,怕说了被骂,既然是个人选择,无论正道或血性,都是自己的,这有啥怕的。
俺可以明确的说,如果是俺,俺绝对立马还手。这跟被别人说血性或者愤青没关系,纯粹个人选择,后果自负。
俺还是很想知道,如果是您,您如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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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枫兄不必多言。兄弟替你抗一阵。 煮酒正熟 字0 2007-08-02 21:58:15
🙂不用请,您心里有数,何必矫情呢 四处晃荡 字1185 2007-08-02 21:41:59
🙂矫情呢,还是不矫情?这是一个问题 1 晨枫 字542 2007-08-03 20:53:57
🙂问题有俩
🙂既然都是个人见解,何不求同存异呢? 晨枫 字54 2007-08-04 20:53:27
🙂呵呵,有点怕懂 四处晃荡 字240 2007-08-05 13:55:20
🙂看来你就是钉着要回答挨打后会如何反映的问题 晨枫 字158 2007-08-05 14:40:37
🙂看情况,好,这也是一种回答啊,就到这 四处晃荡 字0 2007-08-05 15: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