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黑水公司与志愿军…… -- 倾冷月
以武装部队人数为分母,以伤亡平民人数为分子,得到该部队军人人均造成平民伤亡数字。所得数值越大,则说明该部队人均造成的平民伤害越大,部队素质和军风纪越差。
志愿军入朝参战多少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仅我国官方的阵亡数字就是14万人,网上有估算轮战总兵力约在200万。那么比值就是1000除以200万,即是0.0005,每一个志愿军战士杀伤约0.0005个朝鲜平民。
现在看黑水公司。查到的资料估计黑水公司在伊拉克提供了2万名左右雇佣军。而仅本次报道的事件中伤亡的平民人数就在20到40人(找到好几个数字,其中一个光伤员就24人,另有致命伤17人),如此算来比值在0.001到0.002之间,是志愿军人均造成平民伤亡的2倍到4倍。
显然,从统计学角度讲,黑水和志愿军的差异还是相当明显的。问题是,黑水的平民伤亡数字仅来自一次枪击事件,而志愿军的平民伤亡数字是从参战到56年的总数字。倘若取两者的年度平均平民伤亡数字做比较(为了简化计算,假设两者总兵力均始终保持不变,假设剩下几个月黑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则本年度黑水公司单兵伤害平民的“效率”至少是志愿军的10倍到20倍。
因此,粗略的统计分析证明志愿军和黑水公司在伤害平民的效率上的差异是极为明显的。当然,双方武装的性质也存在较大差异,一只是正规化军队,一只是雇佣军。从装备和杀伤力角度讲,黑水只是一支轻步兵部队,杀伤力远远不及有炮兵和坦克兵以及空军的志愿军的。所以,为了公平起见,其实应当适当为轻步兵的黑水公司增加一个大于1的加权系数以补偿双方在杀伤力上的差异。也就是说,黑水公司的实际伤害平民效率应当乘以大于1的数字,例如1.5,或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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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战争老根里屠杀约400名难民丧生 1 wage 字219 2007-10-08 01:20:29
🙂个人行为和组织行为是不是应该分开阿 1 突突 字983 2007-10-07 21:04:04
🙂出现老鼠屎是正常的,如何处理这些人才是差别所在 1 kmy1810 字0 2007-10-07 20:21:38
🙂这个问题简单的很,稍微处理一下数据就得
🙂印象中好象送过花了,今天。。。。 1 njyd 字193 2007-10-08 06:41:01
😄咔咔,花谢啦! 笑吟 字0 2007-10-08 08:58:17
🙂不得不花之 倾冷月 字10 2007-10-08 03:23:26
🙂过奖过奖,瞎起哄而已 1 笑吟 字240 2007-10-08 04: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