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说几件有关法律的事之很牛的县工商局 -- 起于青萍之末
前些日子,与LASKA理论了一下广东取款机案的争议是不是“人性过剩”的问题。还好,现在看来,产生的争议还是个法律问题,而不是别的。
其实,对法律我也就是个二把刀。
我不看法律书已经很久了。。。
虽然,二十年前我在北京专门学了二年法律;
虽然,十年前我参加过律师资格考试,拿过资格证书,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也拿了代理人证;
虽然,现在我还上上庭,打的官司那是输多赢少,而我对法律已经没什么兴趣,经历告诉我,法律还就是一种工具,唯利善用者,与正义、公平没什么关系。
有时候,没有法律还能匡服正义,有了法律,反倒不能了,想起来还真让人郁闷。你还别不信,几年前,湖南有一个县级工商局“依法”处罚“违法”行为,罚遍全国,在法律框架内除了老老实实给他们交钱,竟然没人有别的办法,这个很牛的工商局就是湖南汉寿县工商局。
具体是哪年我忘了。一天,北京一家小出版社的熟人把我叫了去,递我一封EMS,一看是从一个叫汉寿的地方发出的,靠,虽然我听说过关爷被封过“汉寿亭侯”,可这汉寿在哪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我还真不知道。打开EMS,赫然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文很规范、很法律的那种,上写到:XX出版社,我们在本县xx书摊上发现你社出版发行的《WINDOWS系统重装一条龙》一书,封面的微软公司视窗标志涉嫌侵犯美国微软公司商标专用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XX条、《商标管理条例》XX条,拟对你单位罚款8万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XX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告知书后15天内,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特此告知(内容是回忆的,大意),
附证据若干:图书封面复印件
微软公司电话征询记录件
微软公司未授权XX出版社使用商标的说明传真件
。。。。。。。。。。。。
在北京,收到一个你从来没有去过的某县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说要罚你的款,想起来就笑出来了,等笑完之后,欲下手处理时,却发现做不下去了。。。
欲知后事如何?明天接着说!
哈哈哈哈。。。今天太晚了,明天再填吧,有法律爱好者,也考考你们实务
*注:睡一觉起来,想起来《处罚告知书》的罚款是8万。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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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说几件有关法律的事之很牛的县工商局
🙂应该要微软本人提出才可以吧 东东山 字64 2008-02-02 07:39:46
🙂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县级以上工商局可以主动执法 起于青萍之末 字0 2008-02-03 01:17:46
🙂恭喜大家春节好 1 不是老陈 字180 2008-02-01 02:17:25
🙂花谢好手气 起于青萍之末 字0 2008-02-01 05:11:44
🙂举一反三 高尔夫 字165 2008-01-28 09:37:49
🙂我有类似经历 1 周大官人 字833 2008-01-28 05:19:17
🙂【原创】几件有关法律的事--很牛的县工商局(续完) 23 起于青萍之末 字1896 2008-01-25 07: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