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庖丁解字之射人须挽弓 用箭难用长: 射矮辨 -- 丁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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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难道这不叫丑恶?已修改

这是一本尚未出版的书《现代汉语随笔辞典》

有人读后如饮琼浆,我们且来饮上一瓢:

再奇者,考证出新。作者通过对许多汉字构造起源的考证,破解了“六书”未曾解释的音义之谜。我们往往根据“六书”造字法对很多汉字演变的来龙去脉弄不清楚,而姜宗福先生在书中则以其研究的成果形象讲述,使你豁然开朗,不得不信服。如姜先生指出:“矮”字,有人认为它和“射”字搞混了。“射”字从字面上解释为身体寸长,应该读“矮”。 将“矮”字拆开,是“委”和“矢”。古语中,“委”有用之意,矢就是箭了。委以矢,即射(箭)。左矢右委,委之以矢,矢将射女,女藏身于禾下,是为矮。表面看来,似乎很有道理,怪不得越来越多的学究们认为这是历史上最大的一宗文字冤案。对此,我却有不同的立场。我认为,对待历史望文生义是非常危险的,本来不是冤案,却硬要做成冤案,岂不可悲?古人造字,源自于生活,高于生活。古人崇尚生殖崇拜,故我认为“射”字,应该作“身体的寸长部位”解,即生殖器,生殖器的功能是射精,所以读“射”。箭(矢)不射而抛(“委”作抛弃解)能抛多高?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矮”!看来古人造字的时候对“矮”生来就有一种偏见。也难怪到了今天还有如此之多的矮子(身材短小的人)为身材矮小(又矮又小)而苦恼不已:身材矮,就业难,找对象难,最难以忍受的还是无处不在的歧视的目光…… 再如:“暗”字。人们不解:日光下说话怎么是“暗”呢?椐考证古时“音”通“荫”,太阳被树荫遮挡的地方,相比之下光线自然显得不足了,故为“暗”。当然,站在生殖崇拜的角度,我们还可以给出另外一种解释,即,发出交配声音的地方为“暗”。“日”除作太阳解之外,它的本意是交配(见rì‘日’。如狗日的),交配一般选择在光线不足、隐蔽和见不得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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