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自牛顿以来的科学家 -- found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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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5章 科学界的冲突

第5章 科学界的冲突

  莱布尼兹和牛顿各自独立地发展了叫做微积分的数学分支,它是大部分近代物理的基础。虽然现在我们知道,牛顿发现微积分要比莱布尼兹早若干年,可是他很晚才出版他的著作。随着关于谁是第一个发现者的严重争吵的发生,科学家们激烈地为双方作辩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为牛顿辩护的文章均出自牛顿本人之手,只不过仅仅用朋友的名义出版而已!

                         霍金《时间简史》

  冲突是一种能够观察和感知的矛盾的表现。在科学活动中,由于科学家的智力、智商、经验、阅历、素质、性格、兴趣都多方面的差异的存在,必然对同一件事情、同一个问题有着不同的认识和态度,由此产生潜隐性的或者明显性的冲突。

  冲突产生的过程包括冲突的感知,由此产生的参与者的情感和想法、采取行为的打算、具体行动、对方的反应,重新引起对方的新的想法,再一次循环此过程。

  科学界存在三个方面的冲突:来自科学活动固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的科学争论和优先权之争;来自于科学成为社会建制后产生的不同的社会分层之间的矛盾,主要是科学权威与非权威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来自于科研组织行为的冲突。

1、科学争论与科学发现的优先权之争

  1)科学争论。

  科学争论是科学发展的一个必然的过程。科学贵在求真,而求真是通过不断地否定、修订各种假说完成的。从长远来看,科学争论是属于科学自身的矛盾决定的,与组织、个人或者社会无关。从短期来看,科学争论也必然受到个人、组织、社会等的制约,表现为科学家之间、科学学派之间、社会意识形态影响下的科学家群体之间的不同的学术观点的论战。

  在科学活动的每一个步骤例如实验设备和方法的选择、对实验结果的解释等都可能发生争论,而最大的科学争论发生在新旧理论的更替时期,也就是库恩所说的范式转化即科学从常规阶段进入危机阶段的一段时期。科学家们为捍卫一种旧理论或者建立一种新理论进行不同的辩护。科学史上有名的科学争论包括:对光的本质的认识,有持微粒观点的牛顿和支持波动观点的惠更斯(C.Huygens,1629-1695);生物学上有物种固定不变论与进化论的争论;在地学上,有水成学派与火成学派的争论,地质学上;有大陆漂移说与大陆固定说;爱因斯坦与哥本哈根学派关于量子力学的几率诠释的争论。

  当科学争论跨出学术领域之外时,科学争论就容易受到政治的干扰,上升为社会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导致冲突的极端恶化。例如,在前苏联以及受到苏联影响的东欧、中国等国家里,摩尔根学派与米丘林学派之争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伪科学与社会主义科学、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

  2)优先权之争。

  科学活动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创新是科学家的最重要的科学精神,其表现形式就是科学发现的优先权、技术发明的专利权。

  当两个以上的科学家同时宣布他们做出了一项相同的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就产生了优先权之争。科学史上发生了多起科学发现“优先权”之争,有的时候上升到国家利益。从本质上讲,这种现象并不表示科学家群体是一些虚荣心强的人,也不仅仅是科学家名利思想的一种反映,而是科学共同体的规范使得科学家唯一拥有的是社会对他们工作的承认,应该把它视为一个正常的社会现象。科学系统与很多职业的激励制度不同,更大的动力来自于发现的乐趣。科学家把自己研究的首创性作为最高利益所在,并尽量去维护它。优先权激发了科学中的奥林匹克精神,这就是科学竞争。科学知识总是一个一个具体的科学家生产出来的,并且打上了个人的标记。谁能率先生产出独创性的知识产品,谁就能首先得到科学荣誉,获得最大的社会承认,这无疑造成了一种要不断进取的竞争压力,极大地激发了科学家的首创精神。但是,如果科学家用非常的手段来获取优先权,就违背了科学精神和道德规范,理应受到批判。

  尽管有一些科学家淡泊名利,但他们对科学发现的优先权却当仁不让。很明显,对优先权的承认代表着对个人能力和成就的肯定。牛顿与胡克(R.Hooke,1635-1702)就万有引力定律的优先权的争执,与莱布尼兹就微积分发明的优先权。华莱士(A.R.Wallace,1823-1913)和达尔文(C.R.Darwin,1809-1882)关于生物进化论学说的优先权。

  要真正区分优先权,有时候很困难。人们把很多科学家互不知情同时独立发现某个科学规律或者发明某种人造物的现象称为“多重独立发现(发明)”。例如,亚当斯(Adams)和勒维烈(Leverrier)1845年发现海王星,拉瓦锡、普利斯特利(Priestley)和席勒(Scheele)1774年发现氧气,迈尔(Mayer)、焦尔(Joule)、卡诺(Carnot)等人相继发现热功当量。现在,科学家们利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来确定发现或者发明的优先权[1]。

2、社会分层与学术权威

  权威就是一些有特定的权力的人。权力包括奖励权、强制处罚权、法定权、专业威信和人格威信。具有前3种权力的人通常是官员,这些人可能来自于任命,也有可能来自于选举。具有后2种权力的人被称为非正式领导,他们通常是自发产生的。而只有具备全部5种权力的人才被全体组织成员认可为组织的领导。

  科尔兄弟对科学界(其实是美国物理学界)的社会分层问题作了详细的研究,并得出了两个重要的结论:一、科学界是由一小群有才智的精英统治着的,所有主要的承认形式―奖励、有声望的职位和知名度―都被一小部分科学家垄断;二、大部分科学家的工作对科学发展的贡献很小。明显地,这一小群有才智的精英就是学术权威[2]。学术权威是指那些具有专业威信的科学家,他们是社会分层的结果,是马太效应(又称为累积效应、光环效应)的产物[3]。

  一个学术权威也可能同时是某个研究组织的领导,如卡文迪什实验室的主任;他也可能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如费因曼。通常,非科学领域的人们对学术权威产生很多神话,比如学术权威具有超凡的魅力、学术权威总是对的、科权威的人格总是高尚的、学术权威总能站在科学前沿、学术权威对科学领域以外的知识也应该十分了解,等等。

  学术权威对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建立在这样的假设基础上:因为他已经在过去的科学活动中展示了自己的能力,人们就有理由相信他以及他的那个圈子的其他人会继续发挥他们的效用。因此,尽管他们得到稀缺资源可能是不公正的,却是有效率的。在科学探索过程中,某学科领域形成了学术权威是这门学科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学术权威可带领和指导广大研究者不断向科学的深度与广度探索,在研究探索过程中,这种“权威”角色对科技进步和推动学科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学术权威的产生对他们所在的科学研究集体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和影响得以提高,从而使该科研集体在社会系统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科学群体形成的这种权威结构是一个科学群体得以维系、协调和巩固的保证。

  学术权威的负面作用也在这里:一、科学家的创造年龄特征表明科学家并不总是富有创造力的,他们在成为权威之后创造力是递减的;二、科学家在成为权威之后,会更多地承担科学研究之外的义务,它们并不总是像刚进入研究领域的新科学家把时间放在申请的项目上;三、一个新科学家的成败与他们研究成果能否被及时承认密切相关,而这种承认又往往取决于一些权威的态度,由于学术权威们拥有对他人学术成果评价的权力,从而增加了对新的科学观点和科学积压制的机会;四、人们容易对学术权威盲目崇拜,对科学成果的承认和评价演变为对人的承认,不利于对科学成果的公正评价,致使一些有新意的学术成果难以脱颖而出;五、科学群体内在研究成果承认上的“贫”“富”差距而形成一种等级体制,使得大多数成员在心理上难以平衡从而造成内部矛盾。

  科尔兄弟认为科学界虽然存在社会分层,但却不存在社会冲突,并对冲突理论批评科学界的分层现象的功能理论的4种观点进行了辩驳。

  冲突理论的观点之一,有权势的科学家控制了能使科学家进行研究并发表的资源,他们把这些资源分配给自己的朋友、学生和为他们服务的其他人。而忽视不在国内的有同样才智的科学家。科尔兄弟认为,最好的学生在最好的系里,也就是说有权势的科学家的朋友、学生和为其服务的其他人也是相对优秀的;而有才智的科学家不会因为社会结构的不平等而失败,换句话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冲突理论的观点之二,有权势的科学家的小集体控制了刊物,不是这个小集体成员的科学家感到发表文章比较困难。科尔兄弟认为,现在几乎任何论文都能发表。

  冲突理论的观点之三,一旦论文被发表,控制着物理学界的精英将忽视圈外人的发表的论文,而引证圈内人发表的论文。科尔兄弟认为,如果一名科学家发表了一篇好论文,不论这名科学家在分层体系中的地位如何,这篇论文总会迅速地得到承认和利用。

  冲突理论的观点之四,科学界没有更多社会冲突的原因是精英控制了交流工具和社会化工具;大多数科学家认为奖励制度是合理的,自己的利益与精英的利益不是对立的。科尔兄弟认为,认为奖励制度基本上是平等的低层科学家并不比高级别的同行少,尽管他们牢骚会多一些。科学认为科学明星有两种功能:激励功能和提供了合法权威的领导。领导人的两种功能是资源的分配和共识的确定。

  尽管科尔兄弟的辩驳极具说服力,但他们只强调结果而忽略了很多过程中的冲突和科学家对时间的耐心。比如,在项目申请的同行评议中普遍存在着名人效应。倘若不知名的科学家在与知名的科学家竞争类似的项目时没有被批准,他的科学生涯可能会提早结束或者创造性才华会被时间消磨。

3、从组织行为学来看科学界的冲突

  因为组织中存在权力、地位、信息、报酬等的不均衡,个人进入组织后,冲突就不可避免。冲突既可以是个人与组织结构或者组织功能之间的,也可以是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更包括个人与社会的。

  科学在成为一种建制后,以个人为主的自由科学研究变成了以组织为主的团队合作研究,科学界的冲突也随着科研组织的发展而日益加剧。科学家容易在他们的时间安排、研究偏好、社会价值观、成就评价、经济利益等方面发生冲突,科学共同体内所有的成员都要在冲突面前寻求平衡。有些冲突能够通过适应和赞成科学共同体内共同遵守的科学规范个人解决,有些冲突涉及到雇用单位、政府、赞助机构以及社会公众,不同冲突的解决办法取决于冲突的性质以及当事人的职责、应变能力。

  一个科学家的学术生涯包括各种选择:研究什么样的问题、使用什么样的方法、引用哪些文献、如何收集和获得数据、如何解释数据、如何进行交流、对谁进行交流。科学家们也面临着如何分配精力满足不同需求:教学、公共服务、学术服务、实际研究、管理与协调人员、寻找资助。多种因素影响科学家的精力分配。有的任务来自于组织,有的决定受到激励系统的影响,有的选择则反映了个人的性格和个体所出的背景。激励系统也是变化的,包括个人收入、工作的安全感、研究基金、职业声望等等。

  组织行为学把冲突划分为三类:即个人的心理冲突、组织中个人之间的冲突和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冲突。个人的心理冲突,表现为当一个人面临两种互不相容的目标时,所体验到的一种左右为难的心理感觉。组织内个人间的冲突,是指组织内两人或两人以上由于意见、情感不一致时发生的分歧状态。组织与组织之间产生的矛盾是组织与组织的冲突。一个较大的科研组织可能包含很多个科研小组,而每个小组由几个科学家组成。科学家与科研小组之间、科研小组与科研组织之间、科学家与科研组织之间都会产生冲突。

  1)科研组织中冲突的根源。

  ①确定目标。即科研组织有共同的大目标,科研小组又有分解后服务于组织的小目标,个体科学家有服务于小组的小目标,有的科学家甚至有与组织无关的个人目标,这些具体目标之间是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目标不一致往往科研组织产生冲突的最根本原因。

  ②)确定时间。与确定目标相仿的是,科研组织内不同科学家对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取得工作成果这个问题,期望也有很大差别;科研组织的一个小组或者个体科学家可能很快会取得工作成果,而另一个小组或许除了耐心等待之外,别无他法,这种情况称之为确定时间上的分歧。

  ③工作的具体性质,即科研组织内的某些小组能产生具体的、可直接衡量的成果,如进行应用研究的小组;而另外的一些小组很难在某一时间里确切地观察和衡量其成果,如进行基础研究的科研小组,因此两类小组对组织的贡献等问题上看法必然存在分歧,这种重大分歧也可能导致组织之间产生冲突。

  ④相互交往的频率。在科研小组内,科学家之间一般能进行相当频繁的交往,他们可以相互了解得透彻,由此能更好地理解别人,使彼此能较好地沟通;但科研小组与小组之间的交往常常没有那么频繁。相互之间缺乏理解和沟通,在相互协作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冲突。

  ⑤地理上的分离。两个科研小组通常不可能在同时同地活动,组织愈大,小组可能离得愈远,导致相互的误解和不协调,容易在一个组织里产生“我们―他们”―即我们组织对别的组织-这样一种综合症。

  ⑥对稀缺资源的争夺。大多数科研组织的资源是有限的,有时甚至很紧缺,就可能在组织间出现争抢的问题,有时会相当激烈;在这种时候,组织领导者必须明确,一方的胜利便意味着另一方的失败,这也是引起冲突的不可忽略的因素。

  ⑦工作任务不明确,并且又缺乏指导和必要的职权划分,而不必要地引起科研组织间的冲突,使问题更加复杂化。

  ⑧权威的不明确。一个科研组织内缺乏真正的正式的领导,即这个领导缺乏权威,组织的任务和目标失去有力的控制。成员之间各自为政,无法协调统一。

  ⑨责任的不明确。像其他组织一样,科研组织讲究责权利的平衡统一,责任不明确是指组织内的成员没有人能够或者愿意承担责任,特别是当与机会产生某种不良后果时。

  ⑩报酬系统。每一个科研组织的报酬系统必须兼顾公平和效率问题。公平是指每个成员至少在某些方面受到同样或类似的待遇,效率是指应根据组织成员的贡献大小给与报酬。过分的追求公平导致大锅饭,使效率减小;过分的追求效率则导致组织矛盾的极化。

  2)科研组织中科学家之间的冲突的表现。

  ①由于认识上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创新与守旧等因素造成的冲突。

  ②由于科学家价值观的不同造成的冲突。价值观反映一个人对事物的是非、善恶、好坏的评价。评价不同,当然难免发生冲突。

  ③由于信息沟通不良造成的冲突。一个科研组织中不同的科学家有不同的信息沟通渠道(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彼此之间又互不通气,从而容易造成冲突。

  ④由于个人的本位主义思想造成的冲突。科研组织中每个科学家都在一定的部门、岗位上工作,在处理问题上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本群体或者个人的利益,而对组织整体利益或他人利益考虑较少,这样就产生冲突。

  ⑤由于人的心理行为习惯的差异造成的冲突。人的心理行为习惯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比如有的人性情温和,有的人性情暴躁;有的人性格内向,有的人过于外向等等。当不同心理行为习惯的人相处或共事时,有可能引起冲突。

  ⑥由于工作竞争引起的冲突。社会中普遍存在着竞争的现象,组织中成员之间也有竞争。正常的竞争能促进成员积极向上,奋发图强。但如果过于片面强调竞争,不注意处理好相互合作的关系,可能会引起成员间的冲突。

  3)处理冲突的模型。

  关心他人的利益与关心自己的利益是对待冲突的两种基本动机,它们的不同组合构成了处理冲突的5种不同的类型:竞争、合作、回避、宽容和妥协,如下图所示。

4、几种特殊类型的冲突:精力冲突、良心冲突、利益冲突、裙带关系

  1)精力冲突。

  科学家的精力冲突不同于利益冲突。科学共同体的成员进入研究有确定的期望。新手希望得到导师的指导、商讨和教诲,而负有义务的导师通过衡量时间或者新手的潜质而不提供适当的指导。他们还要服务于学术委员会、各种协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之类的组织。科学家越来越多地被号召作为政策、法律、司法等方面的专家来服务。他们是科学家,必须拼命完成论文,到外地进行学术交流与演讲。新手需要让时间满足多重需要:正式课程的学习、考试、资金压力、从事研究活动的文献检索、实验设计和实施。新手的最大冲突来自于如何分配时间进行科学研究、寻找赞助资金和扩大个人关系网。

  那些不乐于参与社会活动的科学家,特别不希望额外事件来打乱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占用他们的精力,浪费他们的时间。例如,科学家在获得诺贝尔奖后,种种要求纷至沓来:提出建议、发表演说、写评论文章、更多地参与决策和负担别的社会义务,使得这些科学家感到不快和烦恼。弗朗西斯?克里克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后,为了应付洪水一般涌来的各种要求,设计了一种通用的谢绝书,上面写道:“克里克博士对来函表示感谢,但十分遗憾,他不能应你的盛情邀请而:给您签名、为您的事业出力、赠送照片、阅读您的文稿、为您治病、做一次报告、接受采访、参加会议、发表广播讲话、担任主席、在电视中露面、充当编辑、赴宴后作演讲、写一本书、充当证人、接受名誉学位”。[4]

  2)良心冲突。

  职业选择中个人信仰的坚持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当科学家被要求对一些科项目做出评价,意见是当事人不能接受而科学家坚持个人的观点时就会产生良心冲突。这种冲突有时并不涉及到财政赞助或者个人收获,即与自己研究或者教学的任务并不抵触。例如,一个讨厌流产和胎盘组织使用的科学家很难对那些使用胎盘组织的申请报告和稿件保持冷静;一个反对所有使用实验动物的研究的科学家或许找不到任何从事这些研究的价值。这些个人的观点有时并不为同事所知。当然,不能把良心冲突简单看成是消极的作用。科学家经常拒绝在他们看来是非道义的研究。

  3)利益冲突。

  这里主要指学术科学与产业科学发生的利益冲突。很多科学家对工业赞助研究有一些担忧。一个担心是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有经济潜力的项目上,导致研究人员把研究策略集中在短期目标和容易完成的地方,而不是那些促进科学发展的真正的创新性问题,另一个类似的担心是科学家使用他们的学生或者助手协助完成委托的任务,而忽视了对他们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以任务、项目为对象的平庸的学习研究方法代替了科学方法论的常识性的创造性努力,科学家获得了短期效益,失去了对重大发现的追求。

  4)裙带关系。

  裙带关系的一个表现形式是研究人员直接雇用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者家庭成员担任助手,作临时工,或者聘请为顾问。很多科研组织有这样的规定,禁止科学家与他的直系亲属或者家庭成员一起工作,即使他们在组织中没有决定选举、升迁和报酬的权利。这项规定是为了保证有更多的人有自由进入某个机构的机会。另一种裙带关系是“近亲繁殖”,即同一个学校甚至同一个系毕业的学生留在老师身边工作,最后逐渐演变为这个研究群体全是直接的师徒关系。一些大学规定刚刚毕业的博士生不能直接留校,只有在其他地方展现出自己的才能后才能被母校聘用。反对裙带关系的规定并不完全有理,它与择优录用的用人原则发生冲突。因为它阻止了某些职业家庭的科学家(如夫妻科学家、父子科学家、兄弟科学家)竞争某些研究机构的职位,当这两位科学家分开,他们不一定能找到水平相当的两家科研机构。如科学家诺贝尔获奖者科里夫人(C.F.Cori,1896-1984;G.T.cori,1896-1957)就是这一制度的牺牲者。 科里夫妇都在24岁是获得医学学位。他们到美国布法罗州里恶性疾病研究所工作,科里先生任“生化研究员”,科里夫人是不拿薪金的“助理生化研究员”;他们流动到华盛顿大学后,科里先生称为正教授,科里夫人只能是副研究员。

5、典型案例:有机化学的一元学说中的冲突

  贝采里乌斯(J. B.Berzelius,1779~1848)是瑞典化学家,在电化学、原子理论和有机化学等多方面做出了贡献。他提车无机化学的二元学说,引进了“催化”、“蛋白质”和“同分异构”等新概念,发现了硒、钍等多种元素,是道尔顿原子学说的支持者。1808年他当选瑞典科学院院士,1810任该院院长。1816年当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毫无疑问,贝采里乌斯是当时的科学权威。

  1917年,他把无机化学中的电化二元学说推广到有机物中,认为有机物和无机物一样也是二元的,李比希()发现的苯甲酰基是支持二元说的一个例子。可以尽管后来人们陆续发现了新的二元说无法解释的实现现象,但是没有构成对二元说的威胁。

  罗朗(A.Laurent 1807~1853)出生于法国,当过一段时间的矿业工程师,后来成了杜马(Jean B.A.Dumas 1800~1884)的助手。1836年,29岁的罗朗提出了有机物的一元学说,把有机物视为具有结构的一个整体。这一学说一问世,就遭到了化学界的激烈反对和攻击,因为这一学说与当时流行的贝采里乌斯二元说相抵触,而多数化学家仍然是贝采里乌斯二元说的信奉者。罗朗一元说刚一提出的时候,贝采里乌斯没有搞清楚一元说的来龙去脉,以为罗朗的学说就是他老师杜马的观点,便把矛头指向了杜马,直接点名攻击杜马。

  此时的杜马也属科学权威。杜马早期工作包括测定蒸汽密度的方法、草酰胺的合成、发现甲醇等多种有机物。他1832年当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1836年,杜马还没有认识到罗朗学说的科学价值,为了保全自己,立即出来解释说那只是罗朗的观点,不能代表他,并表示自己也是极力反对的。杜马的这一表态,使罗朗学说迟迟得不到公认。

  当后来罗朗的假说得到越来越多的实验包括自己的实验证实以后,杜马的态度开始发生转变,也开始联合李比希等著名科学家向贝采里乌斯发起攻击。不过,他的转变明显表现为争夺科学发现的优先权,他把罗朗提出的一元说改为“类型理论”,并大造舆论说是他创立的,罗朗不过是助手而已。杜马这种不光彩的做法使罗朗倍受打击,罗朗有一句颇为精妙的嘲讽:如果这理论被证明是错误的,我就成了它的创立者;如果这个理论被证明是正确的,我的老师就成了它的创立者。作为老师的杜马通过小动作轻而易举地从助手罗朗手中夺取科学发现的优先权,这种错误的做法导致师生情谊的破裂。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罗朗终于向老师提出了申诉,但是未获得成功,反而加深了杜马对他的敌意。1938年,杜马再次运用个人的声望和权威,无情地把罗朗排挤到边远地区的学校教书。虽然1946年罗朗返回了巴黎,但因为杜马的影响罗朗已经无法找到满意的科学研究职位,只能当化验员。一个伟大的化学家逐渐远离了化学前沿,罗朗活到47岁便早逝了。

  这个例子包括了科学争论(一元说与二元说的争论)、科学权威(贝采里乌斯和杜马)对年轻科学家的压抑、师生之间的优先权之争(杜马和罗朗)等丰富的内容,可以说是科学界的冲突的一个典型案例。

注:

  1、由于从论文接受到论文发表需要很长一定时间,为了确保优先权,刊物往往会注明论文接受的时间。有的时候,科学家自行散发一些预印本给同行。还有的科学家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最快的速度告知世人。

  2、参见乔纳森?科尔,斯蒂芬?科尔.科学界的社会分层.华夏出版社.1989。

  3、科学奖励系统存在着4种彼此相关的效应: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反马太效应(Wehttam Effect,Wehttam是Matthew的倒拼,有的直接音译为韦泰姆效应)、波敦克效应(Podunk Effect)和反波敦克效应(Knudop Effect,Knudop 是Podunk的倒拼,有的直接音译为努道普效应)。马太效应是指在声望高的机构里已经得到承认的科学家将得到更多的承认;反马太效应是指在声望高的机构里的科学家没有得到显然他们应该得到的的承认;波敦克效应是指在声望低的机构里的科学家得到的承认较少;反波敦克效应是指在声望低的机构里的科学家得到了多于他们显然应该得到的承认。

  4、转引自哈里特?朱克曼《科学界的精英―美国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商务印书馆,1982年。P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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