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从什么是“精神”说起(6) -- 唵啊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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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讨论】关于列宁的定义

列宁的定义已经为你所引入: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作为”一句话“,显然它有逻辑的矛盾。

“物质”,列宁的“物质”显然就是康德的“物自体”,它的一个属性即: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

那么假设“物质”所有的现象集为I,而因我们的感觉和感知能被“察知”的现象集为A,不能或还未能被我们的感知和感觉所“察知”的现象集为B,

则I=A+B;

这是逻辑无疑的。

问题在于:

我们人,能感知以“证实”且交流形成意义的共识的,始终只是A,而非B。

也就是说,作为“物自体”存在的感知证据I,从未出现。我们能“说”的,始终是A,而不能说乃至乱说的,始终是B,而I也始终未说出。

那么I始终是一个假设。也就是说,物自体这个概念始终只是一个不被证明的假设。意义也是不全的。

所以,只要我们说精神和物质,这两个“名”都不指向“物自体”,而只指向由“A"形成的“观念”。

语言构成了“在者在”。

正如本帖主题作者,他以他的语言定义了“精神”,而他的继续叙述,只是围绕着他的定义反复做着“分析论述”。

他的定义不能经过科学逻辑的严格论证,而这个定义成为他文章的逻辑的前置假定,这个定义也是信仰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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