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国会春秋 -- AleaJacta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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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六,狮心王

(上节讲到亨利二世的一系列法制改革,使英格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同车两个月来颠沛流离,没有时间继续, 本周有空,再写几篇。)

1189年夏天,一代雄主亨利二世被三子理查德的反叛,弄得心力交瘁。7月6日,老国王带着金雀花王朝的荣耀,带着留给后人的巨大遗泽,悲惨辞世。理查德随即继位,是为理查德一世,著名的“狮心王”。

理查由于在性格上存在的颇有英雄色彩的优缺点,使他成为中世纪最受人瞩目的人物,他在英国被描写成骑士时代的产物和化身,被称为“中世纪的骑士之花”。在那个尚武的时代,人们都喜欢用狮子作为英雄的标志,当时的人们把理查称为“狮心王”,这是对他作为兽中之王的永远的褒奖。

然而英格兰人在他统治的十年中,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反而为他的战争冒险行为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理查所有的爱好都在马背上,丝毫不关心国事,在他的十年冒险生涯里,他只回过英格兰两次,加起来时间不超过4个月。他作为国王留给英国人唯一的财富是,此后的数百年,他的形象始终激励着英国人,他的勇敢不屈和信念,成为了后世英国官兵的榜样,其影响一直延伸到了二战大轰炸中的伦敦军民。

理查德的军事天才和他在政治方面的单纯无知以及在外交上的无能同样令人印象深刻。作为一个在英国法律和政治历史上完全没有建树的国王,似乎在这个专题中不应该有他的位置。然而理查反对的老爸带给了他不属于他的荣誉,他的统治成为了英国法律史的开端。

关于英国法律有一条定论,即理查一世在1189年继位后,英国的法律史才真正开始,或者应该表述为,公元1189年,人类现代法律史从英格兰理查一世时代开始。在亨利二世统治结束后,英国的法律史走上了新时代的门槛。当时国王法庭系统普遍建立起来了,在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和审判制度,纷杂不已的地方法律和奇怪的审判制度迅速崩溃。各种成文法开始有条不紊地逐渐生成。历史和法律学者很夸张地称,如果一个现代西方律师如果回到亨利二世以前的英格兰社会,就会对一切都感到陌生和困惑,可是在亨利二世留给其子的制度下,他几乎对一切都应该感到很熟悉。如此巨大的反差,彰显亨利二世法制改革的伟大功绩。

理查一世,就在这个法制国家的门槛上诞生了,这个酷爱战争,却对政治和政府管理毫无兴趣的国王,生逢其时地出现,成为了考验英格兰新生行政法治制度合理性的最初挑战。理查如果早一百年诞生,他几乎肯定将成为威廉*杰弗里这样的暴君,可是做为亨利二世政治遗产的继承人,他却幸运地保住了自己的荣耀。

虽然理查不在国内执政,他的征服事业耗尽了臣民的财富。但他的王国所遭受的苦难并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多。理查一世时代,以坎特伯雷大主教休伯特*沃尔特为首的职业政治家们,带领着不受个人情感左右的英格兰政府,独立地行使着自己的权力,实行着有力的统治。它成功地限制了贵族的阴谋和约翰王子的背叛活动;首次在英格兰北方成功巩固了王权;当时的英格兰政府,派出了很多调查团,在当地陪审团的协助下,对各地国王的权利和司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各地的度量衡制度得到统一;各地出现了专门负责治安的地方治安官,这是世界上最早的警署制度;兵役制度和税收制度得到了改革;土地开始重新估量;更为重要的是,伦敦和其它城镇获得了新的特许权,其中包括宝贵的地方自治权。在全国各地,英格兰的行政和法律机器在顺利和无声地运转着,而这个时候,狮心王的战马还在塞浦路斯和法兰西战场上奔驰着,他对于他所承担的国家责任,他是不是真的了解,我们真的无从知晓。

但我们从理查一世时代,英国国内井井有条的政治气氛,可以得出结论,亨利二世建立的行政体制,即我们现在所说的政府机构,在实践中经受了考验,巩固了自己的地位,而且可以不受王权的干涉,英格兰人最先明白了这个对整个社会都十分有利的行政原则。事实证明,当时欧洲各国的全民所效忠的国王,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唯一保证,英格兰民族除此以外,还有别的更可以依赖的保障。

英格兰人对王权的性质,在理查一世时代,通过有效的实践,有了全新的认识――王权不可泛滥,有效的行政机制和法律才是国家的真正保障,这一切使《大宪章》的运动的爆发成为了水到渠成的事情,只是还缺那根导火索--约翰国王。

七 暴政的贡献――约翰王(上)

1199年,王位继承人、狮心王的小弟约翰继位英格兰国王,并领有法兰西的诺曼底、安茹、屠棱、曼思和布列塔尼(宗主权)。一旦阿基坦公爵,英格兰王太后埃利诺逝世后,他还可以继续继承阿基坦公国,约翰成为了欧洲最有权势的人。

关于约翰,我们无法找到合适的字眼来形容他极其矛盾的性格。安茹王朝的前两位君主,都是个性十分鲜明的人物。对于亨利二世,我们可以用伟大、非凡、睿智、勇敢,用所有可以找到的对领袖的赞美来形容他。而理查一世,则完全体现了人们所敬慕的狮子的特质,是欧洲军事史上的奇才。然而约翰实在是太矛盾了,一方面约翰拥有历史上所有暴君的残暴、贪婪、嫉妒、背信弃义和色欲无度的恶劣品行,因而在英国历史中,留下了最多的罪恶。但另一方面他行事却审慎、明智、干练甚至慷慨,他善于思考,富于创造欲望,而且意志坚定,靠着这些特点,他在众叛亲离,一片反对声和宪政革命的风暴中,把王冠戴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一生是和那些由他的暴政所导致的困难顽强搏斗,并多半被他克服的一生。约翰的暴政是在世界历史上非常独特的一幕,我们甚至必须感谢他的暴政,因为正是由于他的罪恶,使那些反对约翰和国王的势力团结了起来,我们人类现代社会最重要的自由与权利的里程碑被确立了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约翰的罪恶比那些勤劳的仁义之君的贡献要大的多。而约翰王也成了英格兰宪政历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

约翰国王上台后,首先面临的挑战是关于他的王位合法性问题,虽然他是理查一世的指定继承人,但根据欧洲各国当时公认的长子继承法,亨利二世早逝的长子亨利*杰弗里的儿子,当时的布列塔尼公国的亚瑟王子,作为亨利二世的长孙,更有资格继承英格兰的王位,于是以英格兰贵族、埃利诺王太后和教皇的支持的约翰国王为一方,和以法兰西国王腓力二世和其他法兰西贵族支持的亚瑟王子为另一方,围绕王位继承问题立刻展开了争斗。当时的亚瑟王子领有安茹、屠棱、曼思和布列塔尼,受到在法兰西的安茹家族贵族的狂热支持。1202年夏天,亚瑟王子在法兰西西部的普瓦图的米尔波城堡包围了支持约翰的埃利诺王太后,但约翰靠着一次极其大胆的冒险行动,以大部队急行军的方式突袭了围城的亚瑟军队,并生擒了亚瑟王子。

做为战俘在战斗中被擒的亚瑟王子,并没有按当时中世纪的骑士精神得到善待,狂暴的约翰国王,把在英格兰国内滥杀反对者的作风,带到了法兰西,亚瑟被关押在诺曼底的监狱中,饱受酷刑,他很可能被阉割,被割断手足和刺瞎双眼,并最终不知所终,约翰违背骑士精神的虐俘行为和他的残暴激怒了法兰西贵族们,从此法兰西贵族群起反对英格兰国王,使英格兰在法国的利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于是约翰王紧接着就要面临自己的第二个巨大对手,法兰西国王腓力二世的挑战了。在笔者以前的《漫谈欧洲中世纪政治》中,提到了13世纪上半叶,欧洲出现了三位巨人,腓力二世便是其中之一(另两位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二世和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约翰居然挑战了其中的两位,无不以惨败告终),腓力二世作为法兰西统一和君主集权的法兰西王权的奠基人,是法兰西历史的转折点,法兰西从他开始,逐渐摆脱了神圣罗马帝国长期分裂的命运,开始走向国家统一和政治统一。腓力二世在位初年,碰上的对手,是英格兰的狮心王理查,腓力在军事能力上和理查相差太远,完全不是对手,往往理查的5、6千人就足可以对付腓力的几万军力,腓力屡战屡败,丧师失地,好在理查在政治上过于单纯,所以始终无法把军事胜利转化为牢固的政治成果。所以腓力得以挺到了理查被杀。

约翰一继位,腓力已然虎视眈眈,约翰非但没有想办法先稳住腓力,平复自己国家内部的不安,相反却非常不明智地和腓力迅速闹翻。

1200年,约翰继位不久,在已经拥有法兰西的大片领土后,仍然不满足,他抛弃了原配,另娶了法国南部波亚图的伊莎贝拉公主为妻,意图继承这片领地的意图昭然若揭。当时被横刀夺爱的伊莎贝拉的原未婚夫法国的于格公爵愤然向法兰西国王腓力起诉约翰。腓力一看机会来了,于是在1202年初,以法兰西领主的身份命令他的附庸约翰来法国受审(按照传统的封君封臣关系,约翰虽然贵为英格兰国王,但作为在法兰西领地的领主,他又同时是法兰西国王的附庸,腓力二世的命令完全合法),在这个时候,约翰的不理智和狂妄的一面又暴露了出来,他认为一个地盘财富远不如自己的法兰西国王居然要命令自己,实在不可思议,于是不加考虑地拒绝前往法国。

这下给了腓力二世以口实,于是4月,他以约翰拒不履行附庸义务为理由,宣布剥夺其在法兰西的全部领地,随后在1202年夏天,早已蓄谋入侵做好了战争准备的法兰西国王军队侵入诺曼底。然而奇怪的是,约翰对于如此显而易见的严重威胁居然毫无准备,诺曼底全境几乎没有形成抵抗,法军长驱直入。约翰得知腓力入侵后,迅速赶往诺曼底抵抗法国的军事入侵,英格兰长期以来所拥有的军事优势,很快便部分扭转了局面,并生擒了腓力最主要的盟友亚瑟王子(前述)。当时虽然战事残酷,法军军力占绝对优势,腓力的决心也很大,但约翰如果继续从英国本土征调军队,加强防务,形势远远没有到达绝望的地步。可是非常令人不解的是,1203年12月,约翰居然 毫无 征兆地突然撤离了诺曼底,这种军事上难以理解的举措,导致1204年3月,狮心王理查最珍爱的“美丽的女儿”,著名的盖亚尔城堡被攻陷,7月诺曼底都城鲁昂沦陷。征服者威廉的祖国全部就此易手。

对于安茹王朝来说,在法国的行省和英格兰一样重要,诺曼底的陷落相当于满清沦陷了东三省,约翰的软弱和昏聩激怒了英格兰人,英格兰人公开称呼约翰为“软剑”,约翰王威信扫地,国内矛盾迅速爆发。

八 暴政的贡献――约翰王(下)

1204年,英格兰丢失了诺曼底,随后又爆发了一系列严重的危机,严重考验着治国能力有限的约翰王。

1205年,在欧洲大陆上唯一全力支持约翰的埃利诺王太后去世了,现在几乎整个法兰西都成为了约翰王的敌人。于是约翰不再去争取他领地里的法兰西贵族和教皇的支持,转而同神圣罗马皇帝,萨克森公爵,佛兰德伯爵等结成反法同盟,希望依靠这些外国人帮他夺回诺曼底,这一缺乏头脑的举动,最终让法兰西国王腓力二世和教皇英诺森三世团结了起来,在英诺森三世的领导下,最终约翰王在1214年7月27日决定性的布汶战役中彻底失败。英格兰国王的势力在此后100年间退出了欧洲大陆。这是后话。

更大的危机来自英格兰内部,1205年,控制英国内政长达10年之久的坎特伯雷大主教休伯特*沃尔特逝世。巨擘一倒,原本平静的英格兰政坛立刻陷于王权、行政和法律的危机之中。

亨利二世为英格兰建立和恢复了一整套行政和法律机制,他所建立的那些行政机构,王室法庭具有极大的权力,但并没有规范国王的地位,它需要后代国王谨慎地加以管理。他恢复了秩序,但却是以削弱贵族特权为代价,他的一系列过激的财政措施,在许多方面侵犯了传统封建采邑制的习俗,这一切之所以能被接受,是由于亨利二世行之得体和巨大的威望。而理查一世则把英格兰置于精明干练的以沃尔特为首的行政官的手中,这些行政官对贵族和平民实施的那些严厉的统治手段,事实上已经激起了社会公愤,但约翰王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沃尔特死后, 约翰大权独揽,其残暴和非理性的统治,让人为之瞠目。

坎特伯雷大主教死后,围绕着他的继任者,13世纪另一位伟大人物――教皇英诺森三世进入了英国历史。

英诺森三世是中世纪最伟大的教皇之一,在他任中,罗马教廷的势力达到了极盛(有关英诺森三世的事迹,参见笔者《漫谈欧洲中世纪政治》),英诺森三世的野心是不仅要确立罗马教廷在神权上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还应该把它的俗权扩大到极限。坎特伯雷大主教继任者的确定以及教廷人选和约翰人选的分歧,为英诺森三世在英格兰扩大全力提供了绝好的机会。

1206年12月,罗马教廷庄严地选中了为罗马教廷服务多年的英格兰人斯蒂芬*兰顿为新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而这位的兰顿博士(巴黎大学博士)并不是约翰向罗马教廷推荐的两位候选人中的任何一位。这使约翰怒不可遏,于是他和罗马教廷开始了不流血的战争。他先是拒绝接受罗马教廷的任命,随后又禁止新主教兰顿入境。约翰本以为以他的权势和他所控制的英格兰教区对罗马教廷的重要性,足可以让教皇收回成命。可惜他太低估了英诺森三世和兰顿的决心,他们并不是可以被轻易慑服的人。

1208年,英诺森三世发布敕令,停止英格兰和爱尔兰教会的宗教活动,这意味着剥夺英格兰教区的教权,在此后的6年中,英格兰人没有办法受洗礼,做弥撒,英格兰各界一片震动和不安,因为在这个年代,不参加宗教活动,意味着死后不能进天堂,这是当时人民最担心的事情,英格兰上上下下对约翰充满了怨恨。

而约翰更是一意孤行,他索性和罗马教廷决裂,并开始没收英格兰教会的财产,大规模的掠夺教会使约翰的财务署,财源广进,但却使约翰丧失了民心。英格兰主教们纷纷外逃。其中包括了英格兰教会的第二号人物约克大主教。罗马教廷对约翰的胡作非为极其震怒,于是在1209年,将约翰绝罚,即革除教籍,革除教籍对于天主教国家的国王来说,是极大的惩罚,这意味着他的臣民和诸侯可以不受效忠誓言的约束,可以随意地反对国王。(这就相当于咱们国家的国家主席被开除了党籍,其悲惨命运可以参考36年前我国的那段历史。)可是,约翰王仍然不打算屈服,反而变本加厉地剥夺英格兰教会的权利和财产,并用严酷的手段对付国内的反对者。

1212年,英诺森三世宣布废除约翰的王位,并组织了讨伐约翰王的十字军行动(这是十字军行动中的一个插曲,唯一一次矛头对西的十字军行动),法王腓力二世作为首领,十字军盘踞英吉利海峡对岸,打算大举入侵英格兰。在这个危机关头,威尔士,苏格兰甚至英格兰的贵族也相继叛乱,准备协助教皇,进攻约翰。约翰此时不得不向教皇乞降,他宣布奉教皇为英格兰领主,自己作为教皇的附庸,领有英格兰的土地,每年向罗马教廷付岁贡,接受了兰顿大主教,并赔偿英格兰教会的所有损失。这使英格兰成为了教皇的土地,英格兰民族遭受奇耻大辱,约翰的威信荡然无存。

与教会矛盾缓和后,约翰为了挽回面子,率领远征军,连同萨克森等同盟军进攻法国,希望能夺回诺曼底,但在1214年7月27日,法军在布汶会战中取得决定性胜利,约翰收复大陆的希望彻底成为泡影。约翰回国后,却还想翻本,于是继续巧立名目,对贵族大肆征税,(举个例子,约翰在位16年,兵役免除税,即所谓盾牌钱,居然提高了11倍,实在惊人。)英格兰贵族已经对约翰忍无可忍了。

但是这些贵族愤怒的爆发应该以什么形式呢?迄今为止,约翰的暴政,和其他封建国家暴君的暴政,并没有什么两样,各国贵族的暴动也时常发生,其结果往往是杀了或废了暴君,随后“从终点回到起点,直到最后才发现,其实世界没改变。”

但英格兰贵族们却选择了改变世界的方式,他们在亨利二世的行政制度下生活了40年之后,学会了理智,建设性地考虑问题,为了反对国王的武断专制,他们认识到必须确立一个可以实行的,限制和平衡的法律和制度。在这以前,法律从没有规范到国王的头上,现在要把国王的行为也纳入法律和行政制度,法律的地位必须在国王之上,这比废黜一个国王的意义要大的多。这就是英格兰贵族所要进行的革命。而这一革命,在中世纪黑暗中爆发,更显得意义非凡。

1215年到了,《大宪章》即将放射出它永恒的光芒。

九, 男爵的兵谏

早在大宪章之前两年的1213年夏,英格兰的男爵们(此时英格兰所有大领主均受封为男爵,这个爵号成了英格兰贵族的代名词或别称。)便要求国王签署一项宪章,以保障 贵族的权利和自由。当时约翰王已丧失了阿基坦外的所有大陆领地,面临法王腓力二世的入侵,内政也屡屡失策而丧失民心。但他不愿后退,决意凭机谋周旋到底。

如上节所述,他首先向历史上最强有力的教皇之一英诺森三世称臣纳贡,借其声威和权势革除了闹事诸侯的教籍。结果双方陷入不可两立的对抗,而国王的处境每况愈下。他不了解,英国教士有强烈的独立性,不甘心忍受教廷派来的意大利僧吏的摆布和盘剥。在教皇的高压政策下,他们反而与本国的世俗贵族结成反叛的统一阵线。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兰顿是公认的领导人,他于1214年8月25日在圣保罗大教堂举行的一次会议上,提议国王重新颁布亨利一世的宪章(见第三节《亨利一世的誓词》),立即受到男爵们的热烈欢呼,纷纷表示为实现宪章不惜以死相争。但约翰执迷不悟,继续在法国作战,并且因此而征敛额外的人力和款项,财产税从三十分之一扩大到七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男爵们怒不可遏,布汶之战失败后,部分男爵于1215年1月全副武装去见国王陛下。他们要求 接受一份内容更为充实的宪章,在亨利一世加冕辞的基础上,增加承认英格兰贵族的传统权利和自由的内容。但约翰不予理会。

自此以后,男爵们的行动不断升级,1215年4月5日,他们组成“上帝和神圣教会军”,向伦敦进军,并于5月17日占领伦敦,英格兰走到内战的边缘。不过总的来看,他们有明确的目标和限度,无意推翻国王,只想通过边缘策略施加压力,迫其就范。少数贵族为宗派主义本性所驱使,一度显露脱缰之势。但教会不愿看到内战,在王侯之间发挥了调停作用,力劝双方彼此让步以达成协议。约翰非常孤立,地位空前虚弱。他企图离间僧俗贵族,计谋未成。至此除了接受宪章外,已经别无选择。由兰顿大主教和彭布罗克伯爵威廉?马歇尔任中间联系人,双方历经数月之久的交涉和讨价,6月中旬,双方敲定了文本。

6月的一个星期一的早晨,贵族和教士聚集到温莎和斯坦斯之间的伦尼米德草地,许多贵族未能前来,因为他们知道国王决不会忘记这次耻辱,一定会找机会报复,当然更多的人还是冒死赶来了。在肃穆的气氛中,男爵们和国王举行了简短的签署(并加盖国玺)仪式。而在背后一段距离之外的隐蔽处,双方都隐藏着数目不详的骑兵在暗中警戒,并准备一旦最后时刻协议破裂,立刻展开内战。这一天是1215年6月15日。4天后,大宪章正式诞生。在后来的岁月中,贵族们拼死维护大宪章,它成为了英国统治制度和原则的基石,这点肯定是出乎约翰王的意料之外的。

约翰王签订大宪章,很有可能是他的后发制人以退为进的诡计,事实上,到了1216年初,约翰就准备大规模搜捕男爵,并开始摧毁贵族的反抗,以雪伦尼米德的耻,但确实是天佑英格兰,约翰王居然不到夏天,就去世了,大宪章因而得以在约翰秋后算账的威胁,教皇的谴责和战争的考验下保存了下来。在此后的一百年间,它重新颁布了38次。并在爱德华一世时期,做了重大的修改。后来它一度销声匿迹,经过200多年后,到了17世纪,反对斯图亚特王朝的议会议员们,又重新发现了大宪章,用它发出了振奋人心的反压迫呼声,最终导致了诞生英格兰人自由宪章的光荣革命。

现在让我们回到英格兰13世纪的氛围中,看看《大宪章》究竟是一份什么样的文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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