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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讲讲咱逍遥派身边的事:明天小区要炒掉物业 -- 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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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讲讲咱逍遥派身边的事:明天小区要炒掉物业 (4)

8月1日,新的合同开始。新物业派出大约20名保安,其他各口工作人员约30人,在大门口被堵住。大约20名业主,一起被困在约50名老物业的保安人墙前。推推搡搡。随后协警和片警,最后110,到场。但是任由混乱场面继续。随后区房地局一科长到了。两个物业的负责人及业委会负责人一起到业委会办公室开协调会。开发商的负责人随后也到了。双方的律师代表也在下午赶到。一整天的会议毫无结果。政府官员说了辆货车的话,但是始终不对双方的对峙下一句断语。会议一直开到晚上11点半。无果而终。

此后,两个物业进入站双岗的阶段。周一开始了,新的一轮较量恐怕要从司法和上访开始了。

简单说一下炒物业的目前局面之后,我们还是回到对这个体制的分析。我说的体制不是国家的体制,我说的是小区的那个ecosystem。

由于早期对于开发商交房之后业主没有成立业委会所以无从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这么一个问题,国家政策就制定开发商担当了所谓前期物业。而摸石头摸到了新加坡引进了"Propoerty Management"这个词,被翻译成了物业管理,而管理就是管。所以小区的体制中,开发商就具有了通过物业管理实行小区行政管理的权利。换句话说,开发商通过其所属的物业,成为小区的权力中心。

我们先不说开发商怎么在小区的资源上巧取豪夺,以后有机会再说吧。单单这个权利中心,就造成了小区体制的梦魇。

比如说,另一个权力中心,业委会,其成立就落到了开发商和物业的手里。

那么业委会这个权力中心具有多大的经济价值呢?动辄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的维修基金,就是由业委会掌管的。而物业要使用这个基金修路等等,就要业委会的批准。

小区的公共设施,也是房产,在今天房产价格飞涨之后,这些房产也成为开发商必然力图操控的东西。即便如公共广场这样的地方,可以临时租出去摆摆摊,什么推销汽车、保健品、精装书籍词典、等等,甚至给拍个电视剧,都是资源啊。

更重要的是业委会是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的权益争执时最为重要的团体,根据物权法以及种种相关条文,名义上业委会和业主大会是最高的决策机构。

就是这么一个最高决策机构,这个权利中心的诞生,却始终被规定在开发商及其物业的操纵下。

比如,业委会的成立必须召开第一次成立大会。但是第一次大会的申请,往往规定由开发商来提出(指各地的细则,不是指物权法)。比如最近上海嘉定一小区业主多年没有成立业委会,记者到主管部门询问,回答曰开发商没有申请过。

业主们提出要成立,于是厉害一点的就直接找到政府。政府派人来了,开座谈会。我亲自参加过。如是:

业主:我们要多久才能办完手续开业主大会?

官:至少6个月。

业主:啊?要那么久?为什么?

官:我们这个手续很完备很复杂的,可以告诉你们,选个业委会比选全国人大还复杂。

以我这次经历看,8月底开了这个座谈会,到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2月28日,选出业委会,差不多6个月。到业委会备案成功(这样才能采取进一步行动)是5月上旬。又过了俩个多月。

为什么那么久?那么复杂?主要的原因,就是另一个权力中心的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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