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对唯物主义的批判——拒斥所谓的【不言自明】 -- 涉雪之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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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哲学.....

专业词汇不过是个较为方便与简约陈述的交流平台,你说的对极了。

如果当初我面对的那些人是你这样的水平,这篇主贴我也不会写的——写这样的文章,恰恰是我说一些专业的词汇,他们不懂。而我也的确认为——解释我所说的每一个特殊的或专有的语词的语义,是进行表达这个行为时,我所必须接受的义务与责任。

这就是我这篇文字的由来——不得不掰碎了,从最简单的,最原生态的语言表达现象出发,引出这些表达中蕴含的逻辑矛盾,也就是哲学问题。

我性子很直,在讨论时,从研究问题的角度,这是个优点,从人际关系的角度,这是个缺点。

而我往往,或者更愿意选择以前者的角度来看待我的性格问题。于是对于言不及义却又喜欢对我做牛头不对马嘴的评价的人,我很少有耐心给予。

好,这个问题暂时放下。

说说【猫脚】和【猫】的判断问题。

我需要说明的是——我的类比,的确粗糙得可以,以至于让你理解错了我想表达的意义。

我现在把例子的表达换一换,但还是那只猫。

我的眼睛,看到的是——颜色,但我的眼睛无法判断——那是【猫】的颜色。

我的耳朵,听到的是——声音,但我的耳朵无法判断——那是【猫】的声音

我的皮肤,触摸到的是——柔软或毛茸茸的触感,但我的皮肤无法判断——那是【猫】的质感。

我的舌头......算了,估计也没人用舌头去舔......我也不吃“龙虎斗”(喜欢猫,才拿猫做例子)

能做判断的是——我的【意识】(一个含糊的词)

如果把我的五感器官所能直接获取的感觉材料,比作:

2,3

难道能以五感器官得到这样一个外部的直接投射——某个方程或某个集合吗?

不能。

将【颜色】【声音】【味道】【气味】【触觉】判断为——【猫】的【颜色】【声音】【味道】【气味】【触觉】,这是一个从现象的感知到经验(概念)——的神话过程——奎因《论何物存在》

如果神话,是逻辑不能解释的意思。

那么在几何学里,从没有空间广延性(没有长度)的点到线(有长度),是一个神话过程

在函数里,从数到数的类,又是一个神话的过程。

这是语言中的神话现象。

而我说猫这个例子,是指——

一般日常语言,甚至是科学语言中所使用并认为真存的语词的所指——物理对象概念,无法“还原”成“关于感觉的现象语言”。

也就是说——如【猫】这个概念,有意识参与了对感觉材料——进行结构的构造活动——痕迹。

而洛克认为:如【猫】这些概念,是五感直观的,最简单的观念。而这观念有外部实存的原因——即猫的真实对象。

这个观点就出现问题了——因为五感只能直接获取零散的感觉材料或性状,但将其整构为猫的概念或表像,那是意识的作用,而没有外部原因予以投射的感知路径。

那么——对那个可能的外部的物理对象进行观察,能验证这个对象是在的吗?

不能。

我得到的仅仅是感觉材料,而不是【猫】

就如同我看2,3,五感得到的仅仅是——数,而不是——“方程”或“类”。

所以,我才会说——这个问题将涉及先验心理学。

心理活动,如何将纯感觉的被给予(感觉材料)结构或整合为了观念,或经验(类)

这是一个问题。

在心理学范畴,这个问题的专名是——格式塔。

康德对此类问题的研究,最终引出了【先验直观】。

而胡塞尔就发明了——现象学。(或称先验心理学)

当然,问:外部真有猫吗?

我的确只能说——那可能是猫,但说猫在外部有着,那是一个无法验证,而且理由极不充足的观点。

对于这个问题,虽然我也的确说——那可能是猫,但你我的话语,却是在不同的范畴,有着不同的意义。

最后——我还是同意你的说法——

价值判断和知识论,或许并非能截然分开。

如果是在——对话语所涉及的范畴进行选择,也等价于——意识形态选择——的前提下。

不过,你明显让我们谈话的层次再一次拔高到了语言分析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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