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福建网民诬告案回江城孤舟 -- 不打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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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福建网民诬告案回江城孤舟

江城孤舟:现在这年头,“义士”这个称号太不值钱了

遵命以后用义士称呼所以与不公正抗争的人物,他们有尿性,明明跟他们没有利害关系,却冒险发帖喊冤,他们本来应该知道在这个神奇的国度,稍有不慎就会被各级政府跨省追捕,如果没有足够的关注,死了还不如一条狗。义士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别说,我还真没有欣赏过杨佳那样的滥杀无辜的鸟人,不过如果我遭遇不幸,我是不甘心忍辱偷生的。

遵命翻了翻田令孜的帖子。

田令孜认为:㈠林老太录像里没有的而三位义士帖子里有的,必是假的,必是诽谤清道斩斫田令孜:福建诽谤案三人发帖与林老太太的录像不一致的地方

如果你看过那段视频,你就会看到三位义士并不孤立,还有那些抗议的普通市民。如果你在中国任何地面上待过,你就会这样的常识:所有的KTV、酒店、洗浴房都有黑白两道的关系,你会知道那些道貌岸然做报告的家伙们,或多或少都有上不了台面丑闻。当地人对某些人物观感、对某些事件的认识更接近真实。所以尽管陪审团制度存在很多问题,英美等国还是把陪审团制度作为奠定司法公正的基石。中国底层民众都知道,如果司法不公,上访无门,只有把事情闹大争取更高层的关注,才有一线希望。如果认为三位义士所发帖子有怂人听闻的个别词句,并以此定罪,在你看来和滥杀无辜的杨佳一样,那么董狐歪曲事实诬告大臣,的确该死。

林老太对伟光正的政府提出那么多不友好的质疑,不断上访、不断在闹市控诉诽谤公检法人员和“社会人士”,吸引大批群众围观,危害更大,居然没有被起诉。田令孜说对了一次:“我还真是较真了”如果真如zf所辟谣,严晓玲不是强奸致死,林老太不是污蔑“社会人士”聂某、不是污蔑公检法吗?被侮辱和被损坏的政府官员、“社会人士”应该起诉主谋林老太,这次不知道原告是谁,不会是公诉吧?zf不如田令孜牛B,怕激起民愤吧。

说来奇怪,田令孜把林老太的录像看作某种判别真伪的标准,却不重视林老太的诸多质疑。以林老太录像为标准,排除了三义士的帖子;以政府的标准,排除了林老太的泣血哀告。林老太所说非真即假,田令孜违反排中律。

他提出第二个“有力”的反驳:

㈡嫌犯聂某因吸毒(在严晓玲死后)被劳教,清道斩斫田令孜说:“连吸毒这么点事都罩不住,居然能包庇杀人和轮奸?”

如果聂在严晓玲死前,因吸毒被劳教,我可能同意田某说法。但是严晓玲死后,聂某因涉嫌强奸杀人重罪,用吸毒这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小小违法来轻松解套,这种人物当然不如杀人放火无罪释放的超级牛B,但也够牛B的五个加号了。这种似是而非的律师技巧能解释的了案子疑点吗?

不打不相识:看不出多么有力!说不定小骂大帮忙

仅仅因为那三位义士签过《08宪章》,所以他们就是JY,JY的话就不能采信,为他辩护的律师是德国之声,BBC,美国之音的常客,所以这就是敌对势力挑拨离间,您阶级斗争那根弦绷的紧点了。别忘了您也曾遭受不公正待遇,您仅仅是告诉我们一个真实的阿拉伯、一个真实的伊斯兰都被人质疑立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给你投蛋可能我有点过了,我对贤者过于求全责备了,某些人我骂都懒的骂,更别说回帖,直接屏蔽了事。

通宝推:一直在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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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先做个背景调查吧。

建议你去搜一搜这几位的背景再来说。用google 搜搜"范燕琼",搜搜"福清纪委爆炸案"。

家园 3个都签过《08宪章》?你肯定吗?三位恶人并不孤立

3个都签过《08宪章》?你肯定吗?谢谢你让我知道这个。

三位恶人并不孤立,至少还有你嘛

家园 不是与不打兄唱对台

这些年下来,我是既对TG的官僚不信任,也对占据道德高点的网民不信任。负面的东西见得太多了。

家园 找到两个

第一批的303人里面,范燕琼(福建,人权捍卫者),吴华英(福建,人权捍卫者),游精佑倒是没找到,零八宪章 (签名第三版)

可能还没更新名单的缘故吧。

这签名活动怎么看都象和圈圈功的退党活动一个模子。

家园 江城孤舟一直是我屏蔽的对象,但我还是要给你投蛋

原因:“仅仅因为那三位义士签过《08宪章》,所以他们就是JY,JY的话就不能采信,为他辩护的律师是德国之声,BBC,美国之音的常客,所以这就是敌对势力挑拨离间,您阶级斗争那根弦绷的紧点了”

不多解释,顺便屏蔽阁下。

家园 一事论一事比较好

不能说因为我曾经遭受不公正待遇,所以那3位就一定也遭受了不公正待遇。也不能说因为“所有的KTV、酒店、洗浴房都有黑白两道的关系”,所以严晓玲就一定是因为黑白两道勾结而死。这完全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嘛。再说,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在没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聂某确实强奸杀人前,又怎么能以这个罪名逮捕他呢?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啊。

我昨天好像也说过,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如下: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也就是说,先不管当地人怎么看,至少检察院是认为这3位(而非林姓女士)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否则这次公诉在程序上讲不过去。既然如此,网友们联系到这3位签署过08宪章和那些“维权”活动的背景,不是很正常么?再由此而质疑这3位的动机,不是很自然么?

再退一万步,我们假设基本事实的确如林姓女士所言,那么这3位能不能为了“维权”的正义目的而添油加醋,捏造情节呢?所谓正义的目的难道必须要通过邪恶的手段去实现么?这可是马基雅维利主义的手段。

您提到历史,我们不妨再假设一下。如果董狐能未卜先知,知道他那简单的5个字导致此后赵家几乎被灭门,他还会那么写吗?甲午战争时期清朝那一堆夸大其词的言官,对战争难道起了什么积极作用?法国的陪审团难道不曾宣判德雷福斯有罪?德国民众难道不是大多数选择了希特勒?

愤怒是能让人冲昏头脑的,民意是能被操纵的,不过我希望在大多数时候,最好还是能记得:我们所看到的也许是事实,但未必就是真实。

家园 支持你

一事一论为上。

讲事实,摆道理,有理有利有节,这是战斗的策略,也是帮人的底线,别没有帮到人家老太太沉冤得雪,结果把人家带到沟底去了。

更不能借别人的酒,来浇自己胸中的块垒,如果是律师这么做,那是失职;如果是政客,那是无耻。

河里转过一篇上海冯某虎的访谈,我觉得他的办法行,就事论事,不上纲不上线,结果反而能帮了不少上访的人。----我不能确定他是不是有政治野心,也不在乎他有没有,无所谓,我只是觉得那才是干实事的人。而瞎嚷嚷,讲了半天都是气话,没有建设性没有实质性内容,除了让旁人干着急以外,又有什么用呢?

家园 回复神仙驴兄的帖子。

神仙驴:我不认为超越事实的良知该叫做良知,那只是煽情

驴兄,我服膺您的博学敦厚,我刻薄悲观偏激多了。以河友家人来类比严晓玲悲剧的确很不好,我接受您的批评,以后一定改正。驴兄有好多值得学习处,时月不见,鄙吝之心复生。

良知和事实不属同一层次范畴,无所谓谁超过谁。能不能认清事实是智力问题,对同一事实能否产生同样道德判断是道德问题。一个社会有某些共同的道德标准,在阶级分化的社会,良知也有阶级性。房价涨跌,房奴们和任志强们显然不同一立场。对卡廷屠杀案、波兰总理坠机事件,龙应台《大江大河》事件,更早的土改问题,都可以看到对立双方各掌握一部分事实并据此生发议论,到诉诸良知时,才发现立场无法调和,都有煽情嫌疑。其实开展阶级教育唤起阶级仇恨,煽情是我党一大法宝呢。

我年轻时被告知学马列重点要学其立场、观点和方法,立场是首位的。古人说读圣贤书所谓何事?取义成仁而已,可见重点不是学权术,而是塑造立场。曾国藩论将领要具备四种能力,随即指出,“大抵有忠义血性者,则四者相从以俱至,无忠义血性,则貌似四者,终不可恃。”

我服膺的是格瓦拉的立场——“每逢世界上横行不义的时候﹐你若是愤慨得发抖﹐那么你就是我的亲戚。”站在这个立场上,因个人智力禀赋阅历不同,可能会做错事,看错人,一旦发现自己错误也决不惮于公开承认并修正错误。但如果立场不站在这边,可能会有些小聪明、有点小口才,明明他们、我与林老太一样,完全有可能被侮辱被损坏,却对林老太没有基本的同情,对仗义为林老太说话的人却不宽容,鲁迅说,奴才比主子更狠。

“诬告诽谤”一案承载了两个任务,台下的是严晓玲非正常死亡一“案”,台上的“诬告诽谤”案反而是附属。如果严晓玲确如当地司法部门所鉴定是宫外孕死亡,那么诬告诽谤成立。如果林老太怀疑的对,女儿死的冤枉,轮奸杀人情节属实,当地司法部门随之会遭质疑,顺藤摸瓜黑白两道勾结事实不难查清。法官考虑到这些情节,虽然三网友帖子所言并非完全准确,比如轮奸罪犯数量、某公安局长是否涉案错误,无罪释放也可期待。驴兄说:“

案情疑点不该置之不理,但我看来,那三位制作传播被八人轮奸致死则是事实,且是构成诬陷/诽谤罪的关键事实,绝非个别词句。

”结论下的尚早。

林老太两年来不断上访,就希望立案侦查,众网友不惜触线不是为了诬告某人、更不是煽动叛乱,颠覆政权,正是为了让严晓玲一死立案,他们虽然付出重大代价,但严晓玲一案终于曲折进入司法程序,那不是一帮土皇帝所能控制的,三网友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可以上诉,严晓玲非正常死亡有了公正审判的可能。正如杨三姐在滦县不能为姐姐申冤,到天津高家就摆不平了吧。

我有罪推定一下:如果林老太怀疑有实据。地方司法部门草草定调抓人,现在骑虎难下,宣判无罪慑于网友打蛇随棍上,人言汹汹难以收场;宣判有罪,随之会脱离地方掌控,同时为罪犯背书,麻烦更大,倒台人更多。如果真如驴兄所说事实俱在,为什么审判一再推迟?抓人容易放人难了。

我看了那些辩护律师的博客,他们呼吁撤销指控,要求保障言论自由算是走错了路。撤销指控则好不容易进入司法程序的严晓玲一案回到了原地。言论自由由宪法规定,在政法实践中,地方法院无资格解释宪法,公民无法提起宪法诉讼,这条道早堵死了。

他们争取取保候审、保外就医,争取尽早公开审判是对的,在中国的看守所里面,不大好说会不会再出现骷髅死、洗脸死、躲猫猫死等各种匪夷所思“意外”,三位网友本来已经付出很大代价,如果再横死狱中,是公民权利之痛,也是司法之殇。如果此类事情一再发生,积累下大量矛盾,让普通公民对司法完全失望,那就等着大家一起毁灭吧。从这个角度上说,众网友着眼于一个个具体罪恶,让民冤得申,却是体制的维护者。河里那些不就事论事、不讨论严晓玲案情,却拿JY帽子压人,还和什么《08宪章》扯上关系的家伙,真正形左实右啊。

你说舆论干预司法,我也同意这个担忧,但在哪山唱哪歌,在一个司法相对独立公正的国家,弱者能得到一定的司法救济,舆论定罪的确会干扰司法独立,否则要法院干嘛?有公民大会或议会就可以了。但在中国现阶段中,弱者得到救济少的多,既然司法不能独立于长官意志、政党之外,凭什么要让它独立于舆论之外呢?对比西方,我们这里舆论的参与司法的确别扭,但还有上访、政法委、批示治国等别扭存在,这是现阶段国情,很难一蹴而就。舆论起了上诉法院作用,既然司法在本地无法独立,那就争取更高一级政法当局介入,毕竟他们与地方势力瓜葛少,不会为了庇护几个瘪三乱了大局,更有可能公正审理,当事人也更容易接受上级司法当局的判决。至于地方政法当局为什么公信力如此之低,事事都要向上捅,那就是执政者应该考虑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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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也希望大家能就事论事。

我们要论的是严晓玲的死因,讨论的是林老太所述案情疑点,而非三网友是不是JY,是不是签了《08宪章》。

不打不相识:回复神仙驴兄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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