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商榷】严晓玲案想到的 -- yeer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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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网上找那两个帖子和视频来看就知道了."严重危害"这个没有一个量化的指标,现在确实只能有法院来自由裁量.难道群体事件不是直接危害社会秩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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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刑法里有诬陷罪和报复陷害罪。 1 东东狐 字639 2010-04-18 18:46:14
🙂【商榷】判决好像是以那个公安局长,聂某为受害人. yeerba 字418 2010-04-18 20:13:11
🙂偶说了用这些理由来判是不妥的。 东东狐 字161 2010-04-21 03:24:54
🙂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侮辱的.
🙂不知道这个帖子大家看过没有。 乡下秋叶 字633 2010-04-18 21:00:31
🙂你说的我都看过 yeerba 字192 2010-04-18 21:32:32
🙂嗯,在中国诽谤官方确实要往死里整。 3 乡下秋叶 字188 2010-04-18 21:46:46
🙂至少靠他们不行,他们现在没当权都选择性失明,等他们当权后 yeerba 字279 2010-04-18 2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