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写在“抵制家乐福”事件两年后(上) -- 胡亦庄
2008年5月1日,既是中国的五一长假,又是中国网民约定抵制家乐福超市的日子。两年之后回头看看,有不少值得思考的事情——尤其是与抵制日货进行比较的时候。
这里胡某不打算对抵制家乐福的意义作评价,因为不论人们支持还是反对,对某国或者某公司的抵制现象(以下简称为“抵制”)都不会消失。所以本篇要探讨的问题是哪些因素会导致抵制的失败。
1 抵制家乐福的民主意义
相对于游行静坐等示威行为,抵制活动的社会动员程度要求更高,如果不能得到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可,就很难实现。例如对于中国省会级城市来说,千人规模的集会就是较为重大的事件,而对该城市一超市品牌或者一种商品的抵制,一千名消费者的抵制很难成为新闻(除非被强力炒作)。
对日常消费品的抵制属于一种民主成分极高的民众运动,也许可以说比其他民主权利的覆盖度还要高。集会示威行为有可能不代表大多数社会成员,但是对日常消费品(例如家乐福超市品牌)的抵制,必须有多数人的支持。
2 对于抵制家乐福的社会需求
中国对抵制家乐福运动的社会需求,与当时的特殊背景有关:即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而圣火传递出现政治干扰。
中国主办2008年的奥运会,并且所有工作提高到政治高度进行,等于是以国家信誉担保了一项契约。这份契约存在一个明显的特点:奥运会成败的决定权在每个参与国,而奥运会成败的责任在主办国——中国——换句话说,这是一项权力责任不平衡的的契约。
既然中国之外的国家不需要对北京奥运会的成败负责,它们使用这份免费权力的方式自然也可以是不负责的,或者说只对自己的内部利益负责。于是欧洲各国就纵容各种反华行为,以调和内部利益斗争。
当时中国一方面要维护奥运会的友爱气氛,另一方面又要对反华行为进行实际压制,选项实在不多,因为有三方面要求必须满足:要合理而不能引发报复,维护中国利益,内部不能失控——简单说就是六个字“有理、有利、有节”。
在当时条件下,抵制家乐福可以满足这三条原则,这是整个运动避免失败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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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写在“抵制家乐福”事件两年后(上)
🙂现在baidu家乐福三个字 2 胡亦庄 字419 2011-01-05 06:53:51
🙂家乐福事件只不过是ZF利用了"人民"罢了 4 兰山 字314 2010-05-07 23:16:36
🙂你上班不,你购物吗,你坐车吗,哪个不是被利用啊。 littles 字0 2010-05-19 04:53:03
🙂上海居民汤晔因组织反日**被判刑5年,这样的利用你乐意不 东方望天 字56 2010-05-25 00:53:24
🙂你个美国人管我们的事情呢! littles 字0 2010-05-27 14:46:54
🙂你上班不,你购物吗,你坐车吗,哪个不是被利用啊。 littles 字0 2010-05-19 04:50:32
🙂难道有什么不好的吗?被利用证明你还价值,反之自己想想 米高扬 字0 2010-05-16 22:5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