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146) -- 江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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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161)

始皇帝三十二年(前215年),帝国的三十万大军集结到了北方边境,一场带有战略决战性质的农牧大战,徐徐拉开了帷幕。

大秦帝国这边的领衔主演,名字叫蒙恬。

蒙恬,出身标准的大地主大官僚家庭,蒙恬本人算起来还是个官三代。

蒙氏家族第一个在秦国干出名堂的,是蒙恬的爷爷蒙骜。

不知在何年何月,蒙骜告别了祖国齐国,来到秦国讨生活,招聘他的是秦昭王。跟商鞅、李斯这些外来人员不一样,蒙骜在政治上并没有什么不得了的地方,反而是在军事上很有两把刷子。

可惜的是,蒙骜来到秦国的时候,秦国恰好有一位国产的神话般的军事高手,白起。

既生瑜何生亮,在整个秦昭王时代,蒙骜只好生活在军神的阴影里,没有得到什么闪光的机会。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庄襄王登基后,蒙骜迎来了自己事业的黄金时期。

虽然有王翦这么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蒙骜还是交出了一份令人刮目的成绩单,从三晋那里捞到的城池,保守估计,在七十座以上。

蒙骜的儿子、蒙恬的爸爸蒙武,也是将门虎子,在史书上第一次露面的时间比他爹还早。公元前285年,蒙武率领秦军,打响了六国群殴齐国的第一枪,当时蒙骜还不知道在干啥呢。

后来,蒙武又给王翦当副手,俩人联手灭掉了楚国,也帮儿子蒙恬出了一口恶气。

到了第三代,蒙氏家族出了点儿小状况。蒙恬的第一次出场,很不露脸,跟着李信吃了楚国人送上的一个大亏。

但是,这并没有影响蒙恬的仕途,后来还跟着王贲拿下了齐国。

从齐国前线回到咸阳后,蒙恬转向政界发展,成为了内史,掌管首都大大小小的事务,这个位子是什么分量,不用多说吧。

大概在公元前220年前后,蒙恬又重返军界,来到了河南地的南方邻居,上郡,跟匈奴人对上了眼。

那些年里,蒙恬在上郡都干了些什么,我不知道,不过,也不难想象。

等待着,等待着……

始皇帝三十二年,蒙恬等来了皇帝陛下的命令,反击。

蒙恬没有让皇帝陛下失望,当年就顺风顺水的拿下了河南地,彻底消灭了匈奴人在这一地区的有生力量。

河南地的得失,不是一城一地的得失。

拿下河南地,大秦帝国不仅解除了匈奴人对帝国心脏的致命威胁,还可以踩着河南地这个跳板,去找匈奴人的麻烦。

到那时候,匈奴人再想在北方草原上消消停停的放马,那就得看秦军将士的心情怎么样了,没谁规定只准匈奴人打游击吧。

整个河套地区的攻守态势,发生了乾坤倒转的变化。

然而,蒙恬连匈奴人在河套地区放马的念想都给断了,他并不想打劳什子的游击战。

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军在蒙恬的率领下,深入西北大草原,来到了阴山脚下。

这仗打得,怎么说呢,四个字儿,干脆利落!

看到匈奴人这么痛快的就放弃了河南地,我只能说,真的不是他们的错,都是老天爷惹的祸,借用霸王的那句话,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

占领河南地给匈奴人带来了一个无限光明的前景,捎带着,也给匈奴人搭配上了一个天大的陷阱,福兮祸之所伏啊。

匈奴骑兵的特点,或者说优点是,有便宜赚的时候,他们快马加鞭,一窝蜂的赶来,把对手连皮带骨头一块儿吞下去,看事儿不好的时候,他们也是快马加鞭,眨眼就能消失在天边。

他们就是北方草原上的风之子。

然而,河南地不是辽阔的北方草原,这里没有天边,只有黄河边。

河南地的东西北三面都是黄河,南面是大秦帝国,这形状看上去像个什么东西呢?

对了,一个面口袋。

匈奴人要想在这个面口袋里落地生根,过一个长长久久的安稳日子,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胜利、胜利……

不用多,只要失败一次,那他们先前的所有努力,都将随滚滚黄河东去。

《孙子兵法》对这种地方有一个专门的描述,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

《孙子兵法》还说,陷之死地然后生。理论上,这个说法没什么问题,实际上,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一支军队打一两场胜仗并不难,难的是总打胜仗,不打败仗。以我的浅薄见识,只知道以色列人做到了这一点。

匈奴人不是以色列人,大秦帝国也不是阿拉伯联盟,中东战争的结局,注定不会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提前上演。

在利用地形方面,秦军将士个个都是行家里手,一旦让他们完成战术合围,具体后果可以参考长平大战。

虽然匈奴人主动钻进了口袋阵,但是蒙恬并没有把他们当成是饭桌上煮熟的鸭子,而是拿出了杀鸡用牛刀的劲头儿。(蒙公为秦击走匈奴,若鸷鸟之追群雀。

整个北方边疆,帝国的全部兵力是三十万,蒙恬拿出了其中的三分之一,十万,用来招待河南地的匈奴人。

匈奴的全部战斗人员有多少,不知道,不过可以做一个对比。

当时在辽阔的北方草原上有三股较大的游牧势力,西北的月氏、北方的匈奴、东北的东胡。在这三家中,匈奴的实力大概能排到探花的位置。

后来,冒顿单于搞定了月氏和东胡后,匈奴的战斗人员,才达到了三十多万。(以故冒顿得自强,控弦之士三十余万。

有理由相信,河南之战的时候,秦军在数量上要比匈奴的战斗人员多不少。

数量很重要,人多打人少总是好事儿嘛。不过呢,单凭人多,就想打胜仗,那也不靠谱,一群羊无论如何也是杀不死一头狮子的。

羊群干不过狮子,那是他们没有狮子那样锋利的爪牙。战场上,军队的爪牙,就是士兵手里杀人的家伙,兵器。

匈奴骑兵每人配备着两种武器,弓箭和弯刀。

打起仗来的时候,匈奴骑兵一边催马狂奔,一边冲对手射箭,冲到跟前儿后,再抽出弯刀猛砍。

这种打法碰到秦军,那就倒霉了。

面对来去如风的匈奴人,秦军最有效的反制手段也是射箭,不过不是用弓,而是用弩,甚至还是连弩。

作为同一个时代的远程武器,弩跟弓相比,只是强了那么一点点,射得更远、射得更准。

自己还在匈奴骑兵弓箭的射程之外的时候,秦军就可以万箭齐发,实施远距离精确打击。

后果嘛,自己想象一下吧。

就算是匈奴骑兵冒着枪林弹雨冲到了秦军的跟前儿,打起白刃战来,他们还是讨不到便宜。

匈奴人手里拿着弯刀,秦军士兵手里握着长剑,开练!

一场白刃战下来,死掉的匈奴人要比秦军士兵多,受伤的秦军士兵则比匈奴人多。

原因嘛,一个格斗技巧问题。

挥刀砍人,刀的运动轨迹是一条弧线,挺剑刺杀,剑的运动轨迹是一条直线。

设想这么一个场景,两人面对面,一个挥刀,一个挺剑,是刀锋先落到对方的身上呢,还是剑尖先抵达对方的胸膛?

在生死瞬间,时间就是生命,这句话绝对是真理!

还有一点,用刀砍人,砍中对方的胳膊腿儿这些部位,不太困难,要想一刀毙命的砍中对方的致命部位,那就很有难度了;用剑刺杀,却可以很方便的把剑尖送进对方那面积庞大的胸部、腹部等要害部位。

也就是说,用刀砍,可以制造很多伤员,用剑刺,那就是送很多人上路了。

死亡还是受伤,不仅仅是一个个人生死的问题,还是一个关系着民族后备力量的战略问题。受伤的秦军士兵回家后,还可以为帝国制造接班人,死亡的匈奴人,就没机会为本民族的繁衍做贡献了。

有了优势数量的兵力,装备了最先进的武器,就能打胜仗啦?

那淮海战役是怎么回事儿?

最重要的还是人!

不是说个人,单兵素质,匈奴骑兵不一定就比秦军士兵差。

精确一点儿说,应该是,最重要的还是有组织有纪律的人。

拿组织性、纪律性来要求匈奴人,实在是太难为他们了,漂泊不定的游牧生活,注定了很难培养出他们的Teamwork精神。

不要说跟组织松散的匈奴人比,就是跟以前、以后任何时代的军队相比,秦军的组织性、纪律性,都可以笑傲。

这一战之后,匈奴人一听到蒙恬的名字就脑仁儿疼(是时蒙恬威振匈奴),不但打消了南下黄河的念头,就连在自己的地盘儿上放牧,都得事先做好预警,生怕秦军将士来找麻烦。(置烽燧,然后敢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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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河南之战的秦军兵力部署,在《史记》中有两个数字。

《秦始皇本纪》: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

《蒙恬列传》:秦已并天下,乃使蒙恬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

《匈奴列传》:后秦灭六国,而始皇帝使蒙恬将十万之众北击胡,悉收河南地。

我的理解是,《秦始皇本纪》、《蒙恬列传》站在了秦的角度,说明帝国这次动员的全部兵力,《匈奴列传》则站在了匈奴的角度,强调跟匈奴交手的兵力。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意思。

关键词(Tags): #帝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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