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房地产问题分析 -- 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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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请问你的假设“如果你有钱”,你认为大部分人都是可以到一级市场上随便买地吗?个人既没有这个条件开发,也没有这样多资本进行买地,所以你第一条答复明显错误。
我说了,只要你有钱,就可以买地,注意,是国有土地。1、是买地,可以自己修,也可以开发。2、没有资本不是没有资格,你有钱就是有资本。
这说明你根本不知道中国目前土地政策。
第2条,你的答复是建立在一种假设上,而且这种假设直接打击的是农村,是对农地的一种歧视性保护,令土地无法体现其应有价值,导致目前非常奇异的各种征地纠纷。现在各地各种廉价征地,是不是现实,所以你第2条也是个错误观点,已经被现实彻底揭穿。
更错,你这是在为资本下乡辩护,是在为房地产利益集团洗地。你简单认为土地价值就是资本价值,根本没有考虑到土地更是资源,是中国稳定的基础。导致目前非常奇异的各种征地纠纷的不是别人,正是房地产利益集团。农地失去保护,你们将会怎样贪婪?
第4条,大家看看现在城市中心那些无法开发的城中村,就知道现实和你讲的差距有多么遥远。所以你不要想当然的歪曲现实,应该深入基层。所以第4条,你也明显错误。
呵呵,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是中国面对拆迁没有更强硬?城中村是保护耕地?歪曲现实正是你。
第3条,法无禁止就非违法,请问中国哪条法律规定囤地是违法行为?所以你第3条在臆造法律,也是明显错误。
囤地不违法?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五十八条。 2、《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3、《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国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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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就是错的 百年 字79 2010-10-17 03:31:33
🙂很奇怪,这几天居然一直回复不了自己的贴,说我没有登陆 2 瑞士 字1138 2010-10-14 05:35:53
🙂囤地的事好像出让时都有约定吧,一定期限内不开发 readerg 字17 2010-10-20 06:13:38
🙂你没有一句说到点子上
🙂建议阁下认真看一下法律条文,“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土 1 瑞士 字475 2010-10-15 23:42:52
🙂没有囤地概念。没有法律概念是相对的。 4 muiaao 字971 2010-10-16 06:57:35
🙂我喜欢认真的讨论,这样才是互相促进 瑞士 字749 2010-10-17 20:10:20
🙂感觉谢百三分析新房产税文章很到位,故全文转贴并点评 4 瑞士 字11309 2010-10-09 22: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