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非诚勿扰Ⅱ》里的谋杀案 -- 猪头猪脑
法律不外乎人情不是说人情大于法律。而是说法律制定的时候就是按照一个大家普遍能接受的人情来制定的。在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时也要考虑人情,不能简单机械地去看法条,否则对于法条的理解就很容易出现偏差。不然,我们就不需要法官,只要编好一套计算机程序,这边输入案情,那边自动就把判决书打印出来了,既快速又能避免其中可能出现的腐败,岂不是更好?
现在有很多判决大大违背了社会公众的心理预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我们去看看这些判决,也都能在其中找到法律依据,貌似也没什么大错误。但为什么不被公众所接受?法律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结果反而造成了更大的争议,难道仅仅是我们民众的法律素质不如国外么?
在非2中你所说的问题,其实是安乐死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世界上一直是个争论很激烈的问题。在西方,更多的反对原因是因为他们受基督教的影响很深,认为生命是上帝所赐,人类无权剥夺。在我们国家,更多的原因是安乐死可能会被人利用来杀人,还有一些就是一些植物人,实行安乐死的话,很难听取他本人的意见。但在影片中,从头到尾李香山都是清醒而理智的,他做出的自杀决定让秦奋承担刑法责任,这是难以令人接受的。在实践中,我们一般也不会将秦奋的行为认定为犯罪,一是社会公众不会同意有罪,二是由于刑法的特殊性,一般法律不是特别明确的情况下,应该认定为无罪。
关于影片中秦奋的行为为何在法律上不构成故意杀人,我在前面也已经详细说明过,你如果认定为有错,可以通过论述来反驳,如果简单的用你认为秦奋的行为是犯罪,不定为犯罪就是不依法办事这样的逻辑来说,恐怕不会被人所接受。
我为什么要讲前面那些人情国法的问题,是觉得你在一些基本的问题上有了偏差,恐怕走上社会,如果是从事的法律职业,可能要吃一些苦头,希望说的这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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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和片中情况是两回事吧 新义和拳 字338 2011-01-06 06:29:50
🙂我不能理解你的逻辑 家何处 字358 2011-01-06 06:43:54
🙂我是学法律的, 猪头猪脑 字872 2011-01-06 18:16:19
🙂我觉得你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
🙂这个才是法制精神啊... bayerno 字219 2011-01-08 00:24:02
🙂二个人在一条船上也没有救助义务吗? cgangcm 字5 2011-01-07 00:20:04
🙂看什么关系和情形 家何处 字0 2011-01-07 00:36:14
🙂和你老兄辩论大有所获,我回头再问问去 新义和拳 字0 2011-01-06 07: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