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诗文独立古今间”的狂士金堡 -- 古城老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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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字字血泪,声声悲壮——评澹归致定南王请收二公尸骨书

字字血泪,声声悲壮——评澹归致定南王请收二公尸骨书

致定南王孔有德请收瞿张二公尸骨书(代拟标题)

山僧梧水之罪人也。承乏掖垣,奉职无状,系锦衣狱,几死杖下。今夏编戍清浪,以道路之梗,养疴招提,皈命三宝,四阅月于兹矣。车骑至桂,咫尺阶前,而不欲通,盖以罪人自处,亦以废人自弃,又以世外之人自恕也。

今且有一不得不一言于左右者:故总师大学士瞿公、总督学士张公,皆山僧之友,为王所杀,可谓死得所矣。敌国之人,势不并存,忠臣义士,杀之而后成名。两公岂有遗憾于王,即山僧亦岂有私痛于两公哉!然闻遗骸未收,心窃惑之。

古之成大业者,表扬忠节,杀其身而敬且爱其人,若唐高祖之于尧君素,周世宗之于刘仁瞻是也。我明太祖之下金陵,于元御史大夫福寿,既葬之矣,复立祠以祀之,又曲法以赦其子,盛德美名,于今为烈。至如元世祖祭文天祥,伯颜恤汪立信家,岂非与圣人礼教共植彝伦者耶?

山僧私论之,衰世之忠臣,与开国之功臣,皆受命于天,同分砥柱乾坤之任。天下无功臣则世道不平,无忠臣则人心不正,事虽殊轨,道实同源。两公一死之重,岂轻于百战之勋哉?王既已杀之,则忠臣之忠见,功臣之功亦见矣,此又王见德之时也。请具衣冠,为两公敛。瞿公幼子,尤宜存恤;张公无子,益可矜哀。并当择付亲知,归葬故里,则仁义之举,王且播于无穷矣。如其不尔,亦许山僧领尸,随缘蒿葬。岂可视忠义之士如盗贼寇仇然,必灭其家,狼籍其肢体而后快耶?夫杀两公于生者,王所以自为功也;礼两公于死者,天下万世所共以王为德也。僧以生死交情,不忍默然,于我佛冤亲平等之心,王者泽及枯骨之政,圣人维护纲常之教,一举而三善备矣。

山僧跛不能履,敢遣侍者以书献,敬候斧钺,惟王图之。

顺治七年(1650年)闰十一月,清定南王孔有德陷桂林,南明督师大学士瞿式耜、总督张同敞被俘不屈,慷慨就义。死后遗骸曝露,无人收敛,当时已落发为僧的金堡(法号澹归)致书孔有德,请收二骸。书上,澹归与栖霞寺主持浑融和尚收敛二公遗骸入葬。

当此时,孔有德之凶威赫赫,以杀人为功,以杀人为能,且以杀人为快矣,其屠戮岂有所忌讳哉?此书一上,以孔有德之穷凶极恶,固不难再举屠刀,重操凶器,澹归和尚之人头,悬于其锋刃之下,断与不断,一线之间耳。而孔有德竟默然不动,束手听其收尸而去,岂非澹归此书有以震慑其心乎?

此书可谓第一等难作文章。孔有德固已为“日暮途穷、倒行逆施”之徒,言名义不足以动之,言人情不足以劝之,义正词严则激其怒,卑词曲语则遭其辱,无往而非取死之道。是以常人观之,视为畏途,不可言也,不能言也,尤不敢言也。而澹归不愧明清之际第一等刀笔手,信手写来,不亢也,尤不卑也,“我明太祖”一语,重于千钧,以潦倒深山之残废穷和尚,竟折拥百万虎狼之凶徒,所谓勇夺三军之帅者,此而已矣。

孔有德所恃者,杀人之凶势耳,而和尚固已“敬候斧钺”,生死置之度外;孔有德所欺者,人有所留恋瞻顾耳,而和尚无妻无子,无财无富,仅一残缺不全之臭皮囊耳。孔有德视此不畏死之穷和尚,固已无计可施,颓然自废,听其来去而莫之奈何,所必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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