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或者说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是否是充分必要条件?您说的“在我国,普遍存在着律师权利不足与过大的问题,有些地方对律师百般限制,而有些地方则大开绿灯。”俺也体会到了。但是觉得现在李案大家关注的是李是否能通过程序正义脱罪,而使得结果正义无法声张;当然,您是法律工作者,有专业的解读,认为李是否有罪必须通过程序正义确立,您的担心是程序不正义必然带来结果不正义?
您觉得如果公诉方公布录像,李是否可以因为程序不正义而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被判无罪?
俺是门外汉,另说一句题外话,俺觉得吧,现在的民事案子的趋势就是当事人双方的律师在战斗,被那些法律术语弄晕脑袋的当事人往往就只是听律师摆布,结果正义往往就依靠于当事人钱包的厚薄以及律师的水平。渐渐的就改变了我对律师这个群体的看法,或者我认为,那些人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商人”罢了,而现在我的这种担心随着社会阶层的固化也越来越强烈:法律不过是有钱人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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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重庆方面需要李庄认罪 8 cgangcm 字291 2011-04-05 23:21:28
🙂“作为律师,可以利用证人证言的漏洞,但不能编造虚假证据” 文字君子 字56 2011-04-07 04:41:08
🙂定罪需要证据链 7 cgangcm 字422 2011-04-07 04:58:37
🙂花您谢解答。俺一直有疑问:程序正义是否一定带来结果正义?
🙂整体上看,当然一定带来结果正义。不能单看一个案例, beech 字248 2011-04-10 18:47:27
🙂对于李案的意义 1 cgangcm 字510 2011-04-07 06:30:08
🙂正如您所说:“而中国律师的相关制度就是参考西方的律师制” 文字君子 字976 2011-04-07 07:03:58
🙂问题是事实是【李庄呼吁公布录像,检方否认有录像】 2 mcpssx 字1262 2011-04-07 07: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