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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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不允许“陈述对被告有利的事实”?
我这么说了么?没有。
本案的问题恰恰是只“陈述对被告有利的事实”,甚至为了对被告有利而去编造谎言,编造证词。真正的一面之词。
这也就是为什么老百姓对这些“诉棍”特别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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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偷别人的成果为主,自己不研究 肥狐 字0 2011-04-11 04:53:11
🙂法庭辩论的目的不就是搞清楚事实真相么? 2 d0lucyduck 字298 2011-04-07 07:31:05
🙂有这种看法的人,基本上属于社会经验太少 1 猪头笨笨 字697 2011-04-07 18:14:32
🙂谁说不允许“陈述对被告有利的事实”?
🙂我说的不是本案,而是你的言论 2 猪头笨笨 字576 2011-04-07 18:57:24
🙂我所说的误区很明确 2 d0lucyduck 字512 2011-04-07 19:06:18
🙂律师在法律框架下辩护 1 猪头笨笨 字411 2011-04-07 19:28:52
🙂程序上律师当然可以这么辩护,法庭不予采纳就是了啊 老驴 字104 2011-04-07 19: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