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小猫的原创——也谈中国的战车 -- 妖猫dr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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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认为,所谓“一乘七十五人”说根本就不对

我不知道你从哪儿搜集的资料。据我所知,这个说法最常见的出处是《中国军事通史》第二卷《春秋军事史》第二章《演变之中的军事制度》第三节“军队兵种及编制”二“军队编制的变化”所载:

“当时乘的编制变化的最显著标志,就是随着军赋征收征收标准的改变,每乘30人制开始向每乘75人制过渡。这在有关古人征引的《司马法》逸文中有具体的记载“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谓之乘马”,即一般每乘为75人,其中甲士仅为3人...而徒兵则激增至72人”

先看本段文字中所引文字资料,根据书中所标注:

《左传·成公元年》服虔注引《司马法》曰:“四邑为丘,有戎马一匹,牛三头,是曰匹马丘牛;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盾具备,谓之乘马。””(《诗·小雅·信南山》孔颖达疏引)

我另外查了一下《汉书.刑法志》,也有基本相同记载,“因井田而制军赋...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

所以,这里所谓“乘马之法”,应该只是当时的“军赋”制度,而不能理解成军队编成规定。如果是将引文理解成军队编成规定的话,怎么解释“牛十二头”问题?难道这12头牛也要和一辆车3甲士72步卒混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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