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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士 三

三、“士”这一官职的普遍化

但要注意作为官职的“士”在春秋早年恐怕只限于诸侯国国君的下属,所谓“公臣”,至于各家卿大夫的属下——所谓“家臣”——则不包括在内。例如前面那些“阶梯”,除最后一条外,所有的“士”都应该是名列“公臣”的“士”。即使是最后一条中的“士”,虽然实际归赵家管辖,但名义上可能还是晋国“公家”的“士”。下面还有一些《左传》中提到“士”的例子,也都是指的“公家”的“士”: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桓六年传》(p 0114)(02060601))

楚-熊负羁囚知罃,知庄子以其族反之,厨武子御,下军之士多从之。(《宣十二年传》(p 0742)(07120214))

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昭二十年传》(p 1418)(10200701))

晋之丧事,敝邑之间,先君有所助执绋矣。若其不间,虽士、大夫有所不获数矣。(《昭三十年传》(p 1506)(10300201))

九月,葬齊归,公不慼。晋士之送葬者,归以语史赵。(《昭十一年传》(p 1326)(10110701))

在那个时候,天子家的“臣”,诸侯国国君家的“臣”,或是卿大夫家的“臣”,其地位是大不一样的。

首先,能得到诸侯国国君的任命是很荣耀的事,能得到周天子的任命则是更荣耀的事。

那时,所有的诸侯名义上都是周天子的臣属,但其下的大臣,则大多只是这个诸侯的臣属,算是天子的“陪臣”或“曾臣”(隔一层(層)的臣,不是直接的臣)。先秦文献中常见“陪臣”或“曾臣”的说法,经常是自谦的称呼,可见这种“陪臣”或“曾臣”其地位低于周天子直接的臣属。

在天子的朝廷之外,除了各诸侯国的国君本人,每个诸侯国之中只有几位大臣能得到周天子的直接任命,可以算是天子家的“臣”。

在《宣十六年传》中有:“晋侯请于王,戊申,以黻冕(fú miǎn)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p 0768)(07160102)),就反映了诸侯国“请”来天子的任命时是多么郑重其事。

而《僖十二年传》中管仲所言“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p 0341)(05120402)),也反映了诸侯国中能得到天子任命的人地位极其崇高。这里只有“天子之二守”才是天子家的“臣”,至于管仲所自称的“陪臣”,意为下一层的“臣”,即不属于周天子家的“臣”,只是齐国国君家的“臣”,尽管当时管仲已经是齐桓公的主要辅佐,其名义地位还是低于“国、高”二家的家长。

在《左传》中还有三个例子反映诸侯国国君家——“公家”—— 的“臣”其地位又高于卿大夫家的“臣”:

在《襄二十三年传》中有:“季氏以公鉏为马正,愠而不出。……故公鉏氏富,又出为公左宰。”((p 1079)(09230503))。这里说的是季氏家的长子公鉏本应继承族长职位,可是被别人挤掉了,但是季氏的家长有点不落忍,就在家族中给了他一个重要职位——马正(大体相当于“公家”的司马,掌“私家”的军政,但名称不同)。当时季氏已经实际执掌鲁国的政权,所以一般来说只有季家的职位才是有实权的,而季家的马正也是个很有实权的职位。但是最终公鉏还是出任了“公家”的闲职——左宰,其中一个因素就是在“公家”任职是很荣耀的。

在《定四年传》中有:鑢(lǜ)金初宦于子期氏,实与随人要言。王使见,辞,曰:“不敢以约为利。”王割子期之心以与随人盟。((p 1546)(11040309))。此处的王是楚昭王。这里鑢金本来是子期家的家臣,于楚昭王逃亡过程中与随人谈判立了功,所以楚昭王准备接见他,让他当自己直接的臣属(杨伯峻先生转引杜预《注》:“王喜其意,欲引见之以比王臣,且欲使盟随人。”),鑢金出于道义——所谓“不敢以约为利”——推辞了,但很明显,能当楚昭王直接的臣属还是比在子期家当家臣地位提高了,所以称为“利”。

在《哀十六年传》中则有:“子伯季子初为孔氏臣,新登于公……”这里说的是这位子伯季子原来是孔氏的“家臣”,能到“公家”任职是地位上升了,所以称为“登”。((p 1699)(12160401))。

而反过来,按当时的惯例,各家诸侯手下的官员到了周天子那里都会降级,《襄二十六年传》晋国的首席执政大臣韩起(韩宣子)在周天子那里自称“晋士起”((p 1124)(09261301)),说自己只相当于天子家的“士”,《襄十七年传》晏子在有人提到“大夫之礼”时断言:“唯卿为大夫。”((p 1033)(09170701)),都反映了这一点。

同理,卿或大夫的“家臣”在各诸侯国国君那里也会降一级,也是所谓的“陪臣”,其称呼应该也会有所不同(如前面“马正”之例)。因此,在各家卿大夫那里与“公家”的“士”功能类似的职位,在春秋早期很可能并不被称为“士”,其地位也应该低于“公家”的“士”。担任这些职位的人,待遇可能也相对较低,可能也未必都是“君子”,未必都是独立家族(不是“氏”族)的家长。

《成十七年传》有:“施氏卜宰,匡句须吉。施氏之宰有百室之邑。与匡句须邑,使为宰,以让鲍国而致邑焉。”((p 0898)(08170602)),就反映即使是某一“氏”族的大管家——“宰”,其因职务而拥有的“邑”也不是属于他的,一旦离职就须让出,不能以此成为独立家族的家长。

而且在春秋早期,各家卿大夫的势力还不太大,手下也没有多少人,在他们手下担任与“士”相似职位的人其出身也不能与在“公家”担任“士”的人相比;而且能在“公家”任职还是光荣的事,还能独立成立自己的家族;因此在各卿大夫家担任与“士”相似职位的人其能力恐怕也不如“公家”的“士”。

至于到了春秋后期,卿大夫的势力扩大,各国都有大量下层人士在卿大夫家作“家臣”,其中有些人在出征时与“公家”的“士”干的是类似的活,而且他们的收入还更实惠,甚至各家卿大夫也有能力赐予田地,让越来越多手下的“家臣”也当上独立家族的家长。这样一来,更多的人才流入卿大夫家作“家臣”,他们之中与“公家”的“士”干类似的活的人其能力也逐渐与“公家”的“士”不相上下,因此卿大夫家的这些人渐渐也就被同样称为“士”了。这方面的例子有:

使诸亡人得贼者,以告而反之,故反卢蒲癸。癸臣子之,有宠,妻之。庆舍之士谓卢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bì)宗,何也?”曰:“宗不余辟,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襄二十八年传》(p 1145)(09280901))

以书使杜洩告于殡,曰:“子固欲毁中军,既毁之矣,故告。”杜洩曰:“夫子唯不欲毁也,故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受其书而投之,帅士而哭之。(《昭五年传》(p 1262)(10050102))

由于逐渐的卿大夫家的“士”、“公”家的“士”、乃至周天子家的“士”,大家都一样了,这就形成了新的“士”,统指那些最低级的官员,兵头将尾。这种新的“士”与后来“士农工商”四民之首的“士”还是有区别的,最主要的是此时“士”的身份大多是世袭的,更低级的“庶人、工、商”及以下的“人臣隶圉”等是当时公认不得仕进的。而且这种兵头将尾的“士”后来还一直存在,但地位更加低下了,与“士农工商”的“士”完全无法相比。

所以上面提到的赵简子宣布“庶人、工、商遂”(《哀二年传》(p 1613)(12020301))是打破了当时的惯例的,甚至也许还是当时社会变革大潮中重要的一波。

“士”这一官职的普遍化,同时有些不必是独立家族的家长,使得“最低级官职”与“一般成年男子”这两个“士”的义项有接近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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