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都开始给贪官辩护了 -- fakeone
谈法律总比谈个人道德操守有判定标准
关于刘志军案官方给出的信息是
关于涉嫌受贿罪,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86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丁书苗)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54万元。
关于涉嫌滥用职权罪,检察院指控,刘志军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提供帮助,致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其中的涉案金额6460.54万元中有4900万元为
“这两笔共4900万的款项,均为丁书苗为刘志军办事花的钱。”钱列阳介绍,但刘志军并没有成为这两笔钱的所有权人,在刑法理论上,能否认定为受贿还值得商榷。
也就是说法律上,刘志军只涉嫌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指控。法律条文并未说刘志军涉嫌贪污公款,也未涉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从法律的角度说他是贪官,并不合适。说他贪小民的钱,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更没有任何人让你对他感恩戴德。刘志军涉案至今,西西河关于他的事谈论了无数次了,也没有任何人说过高铁这个成绩是他一个人做出来的。顶多说他对中国的高铁事业发展是有大功的,但也没人说他的功劳就可以成为他的免死金牌。至于说没有刘志军是不是就没有高铁事业了,这肯定不能这么说。但没有刘志军的主持,中国的高铁事业肯定不可能像目前这样发展的这么迅速,短短几年之内就做到全世界领先的水平,这句话大体上是可以说的。如果说人人上去都能做出这个水平,这也是不符合事实的。他的继任在大好局面下,这两年时间内又做出啥成绩了?
最后,我佩服阁下独善其身的操守,个人有道德底线总是好事。不过我和阁下有一点不同,我不会用我个人的道德准则去要求其他人,更不会用个人道德操守去要求整个社会。我认为每个人做好自己的事,比关心别人是否符合道德法律更能促进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水平。每个人做好自己的事才是中国社会中国文明的大幸,毕竟道德操守是用来要求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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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腐败为人民? 3 心远地自偏 字1111 2013-06-29 04:03:13
🙂为贪官辩护太正常了 3 没有人 字744 2013-06-29 08:24:40
🙂对啊,世界上哪有什么贪官,贪官也很不容易是不是 2 心远地自偏 字648 2013-06-29 09:07:53
🙂既然兄台谈的是法律,那就从法律层面谈问题
🙂高铁这事要是换个不贪的,真的不一定做得起来,比如盛返祖 49 jet 字267 2013-06-22 14:44:01
🙂盛返祖不贪? 1 熊熊熊熊 字21 2013-06-30 15:58:23
🙂不能确定返猪贪还是不贪? 8 忘情 字48 2013-06-25 17:54:14
🙂换个说法 1 李夏禾 字71 2013-06-25 06:4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