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茗谈119:陪审员 -- 本嘉明
起源于英国的陪审团制度,部分也是人民自己争取来的权力,可以说是当时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
我个人觉得,陪审团制度的优点是:
1)至少有撞大运的机会,能撞到“12怒汉”。您要搁在咱“审判委员会”,那基本没有一点“非典型”的可能性。
2)陪审团的天然倾向,是“宁纵勿枉”,因为有些国家的制度,重大刑事案件,要求陪审团完全一致,全票通过,这个难度不小,其中伫一个死硬分子,这严打就黄了。
3)陪审员的需求量大(比如看看多伦多市的需求),迫使社会精英(少数分子)无力把持,必须让普通市民参与进来。
4)有力地压制了司法精英的小圈子操作。其实律师跟检察官和法官是一个来源,很多律师干几年后再考法官。没人管着,20年后,进化到大家分工合作吃完原告吃被告,很容易。
5)能较迅速地揭露不合时宜的“恶法”(即陪审员对法律的无视),向大众宣告人心向背。
但这个制度的缺点也明显:
1)审理成本太大。
2)要我看,在一个案子里,只有两个失败方,一是败诉者,二是陪审团。其他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法警等,都是计件算钱,站着就有收入。美国辛普森案,陪审团隔离工作8个半月,个人损失何其大。
3)一群“外行领导内行”,还是有出纰漏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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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那个讹诈的老太? 1 丁一叮 字1152 2014-02-14 23:01:17
🙂这个就是海洋法体系的优势 4 独草 字187 2014-02-12 22:17:02
🙂这和大陆海洋没有关系 AleaJactaEst 字55 2014-02-13 09:19:34
🙂不全是坏处
🙂你说的三个缺点, 只有第一条是不能克服的 独草 字641 2014-02-17 23:07:01
🙂陪审团的最大作用是限制行政滥用权力 青色水 字112 2014-02-14 03:46:40
🙂“外行领导内行”的确是陪审团制度的一大缺点 西伊 字377 2014-02-13 09:32:10
🙂陪审员机制就是要反法官这个权威 1 三力思 字276 2014-02-13 11: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