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徐纯和事件与母女在派出所“发飙” -- 孟词宗
我大致是这样理解你的意思:
这事警察有处理不当的地方,几次应该控制徐,但没有做,而是放任徐,导致最终失控,开枪。为加强这个观点,引用“郑伯克段于鄢”典故。
说说我的看法。
我认为凭视频说警察处理不当缺乏依据,开始在安检处,警察隔着栏杆反扭徐一只胳膊,并没有稳定的控制徐,这里我要说一句,警察没有拿出手铐,并没有铐上徐,是你看错了。如果这时候有谁说他怎么不拿手铐铐住徐?说实话,在不能排除这时候警察身上没手铐的可能性前,不应该就这点指责警察,就我个人理解,一小地方的警察执行公务的时候,警械不全很正常,你怎么就知道身上没手铐就肯定是警察自己的责任?有没有可能手铐坏了要求更换的报告早就报上去了,但因为上级部门官僚或是经费有限等等原因新的就是没发下来,而现在就有警情要出警,没手铐就不出警了?这种情况很正常。而如果真是这个情况,这个警察和他的单位只能含糊以对,因为扯出来会把其他领导或是哪个得罪不起的部门给扯进来,傻子才会出来对媒体辩解呢。
当时的情况很明确,警察靠他自己的力量无法对徐进行无害控制,安保跑到一边躲着了,所有人都只是拿着手机摄像拍照围观,就他一个人不能躲避,下面网友说,澳大利亚警察要求都是两人一组出警,原因之一就防止出现一人无法控制嫌疑人的情况,而在这个候车室里只有李乐斌一个警察对着徐,我们不管出于经费还是其他啥原因,我就要问了,这是李乐斌的责任吗?
隔着栏杆控制徐后,徐又脱离了李的控制,之后就是徐抗拒李乐斌控制,李乐斌回屋去棍,徐一路尾随主动攻击,每一次冲突的升级都是由徐主动开始。
从始至终李乐斌都没有放弃自己的职责,用尽他的能使用的方法制止徐,而且是遵循从温和到严重逐步升级的原则,如果只拿最后开枪说“一枪毙命”,无视这个升级的过程以及冲突升级的原因,这算不算说偏理?
你对李的指责是建立在他没有在能够制止徐的时候有效的制止徐,从而导致开枪的悲剧,我真的忍不住要说,你怎么就这么肯定之前存在着李能够有效控制徐的机会?你想当然了。这不是一个可以用郑伯克段于鄢这个典故形容的事件,我认为前提不一样,庄公是可做而没做,而李乐斌就没有可做的机会。
看问题要抓主要矛盾,这件事的主要矛盾是什么?是在自身安全和群众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应该开枪,还是警察在处理手法上是否有失当?我认为前者是主要矛盾,是我们讨论这个事件的意义,而你好像认为后者是主要要关心的,我做这个判断的理由很简单,你的发言根本就没提我关心的前者,可能这在你心里真的不重要,而自己不能有“一枪毙命”的阴影更重要一些。
最后吐槽你这最后一段话,
“这个手段是不能一直用的”
谁一直用了?李乐斌吗?如果你是看了视频还说这话,只能说你讨论问题态度太不严肃了。
如果不是李乐斌,请告知你说的是谁。
“...而不是推广什么“拔枪击毙”
这位河友,请告诉我你了解了什么情况,让你做出有人要推广拔枪击毙的判断?在你能拿出让人信服的证据前,我只能理解为这就是你自行脑补,自己画个靶子打,这是网络上讨论问题的大忌,只能让别人笑话你,别再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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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阴谋论者. 寒色暮 字274 2015-05-21 15:40:22
🙂老谋深算与临机处置,犹如天壤之别! 4 随性自在 字254 2015-05-19 03:37:55
🙂你的水平很高,但是把事情想复杂了 9 常来看看 字784 2015-05-18 20:44:33
🙂没通宝了,发不了言,昨天才借到几个通宝,可以说话了
🙂警务车值班规定确实是两个人,但是呢 7 林风清逸 字1230 2015-05-19 05:30:47
🙂你的意思是警力不足? 孟词宗 字34 2015-05-20 00:36:37
🙂这个事情太专业了 1 林风清逸 字666 2015-05-20 23:09:59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5 孟词宗 字926 2015-05-24 13: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