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 徐纯和事件与母女在派出所“发飙” -- 孟词宗
好歹算是有点进步,懂得推理了,可惜,推了个不三不四,差评!
我的原话是:
正常的推论是:
1.如果发生的时间是执勤时间,就不是私人打斗。
2.如果发生的时间不是执勤时间,就是私人打斗。
再往下推,不是私人打斗,就是执法了,既然是执法,当然就不容反抗了,如果反抗的话,当然会被暴力制服了。
然后呢,你提出了一个新的限制条件,非法执法,意思是如果遭遇非法执法(警察胡乱打人),公民有权反抗。接着,拿其他案例,警察胡乱打人的视频,试图证明徐某反抗有理。
由于你没有提供清晰的逻辑推理过程,我只能猜测你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由于存在警察乱打人的情况(已提供证据),所以徐某一案的警察也是胡乱打人,继而击毙徐某。
我的猜测没有错吧?如果我猜错了,你有逻辑能力的话,请你整理一下。
先假设我没猜错吧,那么你的逻辑就存在很严重的缺陷了,估计你自己也不知道,这样吧,你先去翻一下书,不明白的话,我再解释。
再把我另一个原话拿出来:
我那句话只是指出了两个事实:一个是车的数目比警察多,第二个是不守法司机比不守法的警察多,之后问你害不害怕出门,是因为你遇见不守法的司机的机会,远大于遇见违法执法的警察,既然你这么害怕遇见违法执法的警察,你是否应该少点出门以避免车祸呢?
然后你就激动了,说:
在逻辑上讲,你这种说法,叫过度引申。稍微有点分析能力的人,都知道,警察的暴力执法是得到国家授权的,这个是个重要的限制条件,所以像徐某这样的暴力反抗执法,该死。
请问违法司机,车祸害死人,是否得到国家的授权呢?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的话,怎么可能推出“被违法司机撞死不也是活该”这个结论呢?
拜托你,想跟我过招,最聪明的办法是摆事实(不过一定要相关哟。),不要胡乱推理,你的逻辑能力实在太肉,玩起来一点都不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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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2 层
🙂所以才要规范行车, yaho138 字165 2015-05-18 08:07:01
🙂你又想偷换概念了 3 懒厨 字394 2015-05-18 08:19:56
🙂你先想想自己的逻辑吧 yaho138 字657 2015-05-18 10:49:38
😥你的推理能力堪忧啊
🙂还在狡辩 3 yaho138 字469 2015-05-18 19:45:21
🙂【商榷】我认为你对执法的定义确实比另一个人精确一些 1 alphaboy 字2161 2015-05-19 08:09:28
🙂认同执法的标准才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 yaho138 字968 2015-05-19 10:06:51
🙂千言万语一句话,如果你是这个警察,你会怎么做? cgangcm 字80 2015-05-19 21: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