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律师与平衡 -- 桥上
英语里似乎也有类似的巧合,比如lawyer和judge,而高端大气的judge直接叫justice。
律师嘛,主要还是为当事人服务,极端点,只为当事人服务。维护公平公正的活,得看心情。
以上都是理论。现实是,国内的现实就复杂得多了。用应然的模式去想象,可就错得一塌糊涂。
这里边的原因很多。提一点因为最近的工作原因感触较深的,就是中国人比较重视生存智慧,对契约啥的其实不大看重,随手一例,上街看看行车交通就明白了。
最近看条新闻,关于习某的,就是出最高指示了,说不能让不闹不解决的情况蔓延。
不闹不解决以我最近亲身观察的几件事来看,基本上是这样,大家都有几分理,又都不占全理。做为老百姓呢,就是不闹是不可能解决的,闹呢,有可能会解决。做为政府呢,老百姓都没闹呢,说明问题还没到非解决不可的程度,等他们闹了再说。
这双方都是坏人吗?肯定不是。这里边的原因同样很多。只说一条。闹来求得解决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凸显了政府管理资源及管理技术上的匮乏。
很多人常有个感观上的认识,自改开之后,人心不古,洪水猛兽。问题是,人还是哪些人,说好的仓禀实而知礼仪呢?
这里就是改开带来的最大改变,这个词就是我们熟知的改制。改的是什么制呢?其实是种社会体制,算是中国建国后在社会管理上一种独特而有效的体制发明,就是单位体制。
通过单位体制,政府—社会—人民形成了一个稳定机构,改开呢,打破了单位体制,等于摧毁了将人民组织起来行之有效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变成了政府—人民的二元格局,突然之间,连政府的合法性都能成为问题被提出来,在这种情势下,国家治理中的价值追求与道德灌输,从何说起呢。更深一层的话,政府上附着的党在今日真的还有价值和道德的追求吗?说好的白猫黑猫呢?
今天的依法治国,法已经失去了价值的追求和道德的光芒,而只剩下“止纷争”的律条。而这些律条在法律实践中更被各种各样的生存智慧变幻各种模样。这个时候要求律师如何,虽然不能说错,但总觉得吧,有些理想化。
当然理想也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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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平衡 19 桥上 字2085 2015-06-09 07:13:48
🙂需要仔细分析律师价值的来源。 1 也要崛起 字250 2015-06-23 09:44:55
🙂我也深感律师和记者这两个群体没有合理的反制力量 桥上 字0 2015-06-23 10:16:59
🙂所以啊,这是叫律师,不是叫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