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近看到的笑话之七 -- 钛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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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为钱服务的话,为什么市民使用更低价的点对点交通服务违法?这不应成为违法与否的标准吧。
如果要说私家车司机们营运违法,那为什么的士公司营运又不违法呢?就因为其有钱能交出700万“牌照费”?那这不就是说谁有钱谁就有法么。警方不就变成有钱人的代言人,收钱帮其打击生意上的竞争对手罢了。如是,那这种法就是恶法,法律上不是有种说法,恶法非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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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政管理的角度来说 1 leafwind 字799 2015-08-16 18:12:35
🙂打車軟件是合法的, 香港已有多年了, 不過UBER不合法 岑子 字233 2015-08-15 09:49:16
🙂过了大半年回头看 1 傻十 字376 2016-04-12 03:47:52
🙂那就要看你说的法是为民服务还是为钱服务的了
🙂制度解释权 coo 字118 2015-08-15 14:17:51
🙂Uber的成功就正是在这点上下了大功夫的啊。 leafwind 字238 2015-08-15 15:18:26
🙂香港的出租车牌照制度相当于1.8万本私有产权证 5 林之洋 字235 2015-08-18 09:49:23
🙂很有意思啊。 1 leafwind 字800 2015-08-18 15: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