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雷洋案的核心是什么? -- 自以为是
共:💬286 🌺1580 🌵96
复 你走火入魔了吧
这样争论是耽误大家时间。
失手致人死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是侵权行为、负过错责任。具体到警员,作为法律授权的暴力使用者,如果“失手”是不可避免的,警员个人也无需负责。
刑事责任惩罚的对象是对社会造成威胁的对象。
警察的暴力执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警察必须有判断和使用暴力的权力。这是社会作出的理性选择,因为社会不能期望在危险出现的时候,你的公共安全机构仅凭说服教育就能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警员在执法中是否“适当”,这个判断的权力首先在公安体系内部,之后有检察院、法院。之所以有这些复杂费力的保障体系,就是用制度去监督权力。
雷某的死,首先是因为他暴力抗法。
打算叫嚷“不知道便衣是警察”的人,可以省省了。穿制服也不一定是真的。你从监狱里挖地道跑出来也可以,监狱也不一定是真的。拿这个当理由,这是逗傻子。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5 层
🙂如果是失手当然没有问题 snark 字146 2016-07-08 11:36:18
🙂你走火入魔了吧 5 西安笨老虎 字305 2016-07-08 12:01:06
🙂嫖宿幼女虽然名声难听,但是判刑比强j幼女重多了。 luguo 字0 2016-07-23 21:22:25
🙂他的标题清清楚楚写着“失手”,怎么到你这成了“弄死疑犯”
🙂过失致人死亡也是刑事罪 逍遥清风V5 字153 2016-07-21 03:59:43
🙂很遗憾,法律承认“失手”。 4 预备役师的防化 字583 2016-07-21 17: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