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3:季行父——备豫不虞 -- 桥上
《宣四年经》: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p 0676)(07040001))(064)
《宣四年传》:
四年春,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非礼也。平国以礼,不以乱。伐而不治,乱也。以乱平乱,何治之有?无治,何以行礼?((p 0677)(07040101))(064)
《宣四年经》:
秋,公如齐。((p 0677)(07040005))(064)
公至自齐。((p 0677)(07040006))(064)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宣公四年(公元前六〇五年,周定王二年,晋成公二年,楚庄王九年,齐惠公四年),春天,我们的“公”(鲁宣公)与齐侯(齐惠公)一起替莒国和郯国讲和,莒人不愿意,我们的“公”就去进攻莒国,夺来了“向”,但这不合规矩。
替各家讲和,只能按规矩来,不能胡来。惩治之后却不恢复秩序,那就是胡来。用胡来惩罚胡来,还有什么秩序?没有秩序,又怎么贯彻规矩?
一些补充:
以上后面那两条《春秋经》记载了本年秋天鲁宣公前往齐国的又一次朝见。
杨伯峻先生注“四年春王正月”曰:
二月十五日丙子冬至,建亥。有闰月。
杨伯峻先生注“公及齐侯平莒及郯”曰:
莒与郯不和,鲁宣及齐惠欲共调停之。
杨伯峻先生注“平国以礼,不以乱”曰:
停诸侯间之不和,当以“礼”为之,不当以“乱”为之,隐四年《传》众仲之言云:“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彼以乱谓用兵伐郑,此以乱则谓用兵伐莒也。
杨伯峻先生注“公至自齐”曰:
无《传》。桓二年《传》云:“公至自唐,告于庙也”,则书“至”者,皆反行告庙也。此亦当然。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郯”(杨注:郯音谈,国名,据昭十七年《传》,为少皥之后,则为己姓;然《史记?秦本纪赞》云:“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郯氏。”则郯似又出于伯益。《汉书?地理志》谓为“少昊后,盈姓”,盈即嬴。则于其所自出从《左传》,姓则从《史记》也。《楚世家》顷襄王十八年有郯国,则郯国至战国犹存。郯国故城当在今山东省-郯城县西南二十里。#“拔”,《传》作“郯”,江永《考实》谓即宣四年《经》“平莒及郯”之“郯”,在今山东-郯城县西南。杜《注》云“拔,地阙”。互详宣四年《经?注》。#杜?注?:“郯即拔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4,北纬34.63(郯城-北老城)。
“向”(杨注:向,国名,姜姓。据《太平寰宇记》,莒县南七十里有向城,当即此向。杜《注》谓“谯国-龙亢县东南有向城”,则在今安徽-怀远县西四十里,距莒甚远,非也。怀远之向当是襄十四年“会吴”之向。说详江永《春秋地理考实》、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并黄汝成《集释》。顾栋高《大事表?春秋入国灭国论》云:“莒人入向,而宣四年伐莒取向,则向已为莒邑,而隐二年向为莒灭明矣。”#向,莒地,在今山东省-莒县南七十里,又见隐二年《经》并《注》。#向即隐二年“莒人入向”之向,在今山东省-莒县南七十里。本为国,莒人取之。今鲁又取之于莒。然襄二十年《经》云“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杜《注》云:“向,莒邑。”似向仍属于莒,或此年鲁虽取之,而其后莒又有之。杜《注》谓“东海-承县东南有向城,远,疑也”,则在今山东省-枣庄市之东南。杜预自疑其远,他人自不信之矣。说详《汇纂》及江永《考实》。),推测位置为:东经118.74,北纬35.32(莒南县-大店镇西南部,有遗址,南北约2500,东西约3000)。
下面是“公及齐侯平莒及郯”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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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五年经》:
五年春,公如齐。((p 0684)(07050001))(064)
《宣五年传》:
五年春,公如齐。高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p 0685)(07050101))(064)
《宣五年经》:
夏,公至自齐。((p 0685)(07050002))(064)
《宣五年传》:
夏,公至自齐,书,过也。((p 0686)(07050201))(064)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的宣公五年(公元前六〇四年,周定王三年,晋成公三年,楚庄王十年,齐惠公五年),春天,我们的“公”(鲁宣公)前往齐国,齐国执政的卿高固(高宣子)请求齐侯(齐惠公)把我们的“公”扣住,求娶我们“公”的女儿叔姬(子叔姬)。
后面《春秋经》上写“夏,公至自齐”,就因为这次我们“公”做的不妥。
一些补充:
这是齐国的卿也欺负到鲁国头上来了。
杨伯峻先生注“五年春”曰:
正月二十五日辛巳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夏,公至自齐,书,过也”曰:
推《传》之意,谓所以书“至”者,示过也。古史于人君有过,亦书其过。庄二十三年《传》云“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鲁语上》云“君作而顺,则故之;逆,则亦书其逆也。”、《新书?保傅篇》云“天子有过,史必书之。史之义,不得书过则死,而宰收其膳”,皆可证也。此亦书其过。过者,杜《注》谓“公既见止,连婚于邻国之臣”是也。桓二年《传》谓告庙书至,此次之书“至”,自非告庙书至之例。果告庙与否,不能臆测。杜《注》谓“于庙行饮至之礼”,亦难必其如此也。
《宣五年经》: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叔姬。((p 0685)(07050003))(064)
《宣五年传》: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女,自为也。故书曰“逆叔姬”,卿自逆也。((p 0686)(07050301))(064)
《宣五年经》:
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p 0685)(07050005))(064)
《宣五年传》:
冬,来,反马也。((p 0686)(07050401))(064)
我的粗译:
这年秋九月,齐国执政的卿高固来我们这里迎娶新娘,为他自己迎娶。所以《春秋经》上写“逆叔姬”,意为这是那位卿自己来迎娶的。
这年冬天,他们两口子又来了,这是来行“反马”礼。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叔姬”曰:
“叔姬”,《公羊》、《谷梁》作“子叔姬”,“子叔姬”为已嫁之称。说详文十二年《经?注》。此时叔姬尚未成婚,故不当有“子”字;下《经》“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其时则已成婚,故冠以“子”字,两者异时,故异称。《公羊》、《谷梁》有“子”字者误。庄二十七年《经》“莒庆来逆叔姬”,文与此同,亦无“子”字,尤可证。张洽《春秋集解》云:“据‘高固及子叔姬来’,当从《公》、《谷》有‘子’字在‘叔姬’上。”洪亮吉《诂》亦云云。是皆不知“子叔姬”之义而误说。高固即十四年《传》之高宣子。襄二十九年《传》孔《疏》引《世本》云:“敬仲(高傒)生庄子,庄子生倾子,倾子生宣子。”庄子及倾子皆不见于《左传》。
杨伯峻先生于此(故书曰“逆叔姬”,卿自逆也)处注云:
阮刻本“卿”误作“即”,从各本及《校勘记》订正。当时诸侯娶妇,使卿出境迎迓,隐二年《传》云“纪裂繻来逆女,卿为君逆也”是也。余详庄二十四年《经?注》。至卿大夫以下娶妇,必亲迎。此则高固自来迎接其新妇,与庄二十七年《经》“莒庆来逆叔姬”同。故云“自为也”、“卿自逆也”。
杨伯峻先生注“冬,来”曰:
此承上文,省主语,谓“齐-高固及子叔姬来”也。
杨伯峻先生注“反马也”曰:
反马之礼仅见于此,据孔《疏》引郑玄《箴膏肓》,盖古代士人娶妇,乘夫家之车,驾夫家之马,故《仪礼?士昏礼》不载反马之事。至大夫以上者娶妇,则乘母家之车,驾母家之马。既婚三月以后,夫家留其车而返其马。郑玄云“留车,妻之道也”者。盖谓妻不敢自必能长久居于夫家,恐一旦被出,将乘此车以归,杜《注》所谓“谦不敢自安”之义也。郑又云“反马,壻之义也”者,夫家示以后不致发生出妇之事也。杜《注》及孔《疏》谓反马当遣使为之,高固不宜亲行,郑玄无此义,《传》更无此义。说参王绍兰《经说》、刘文淇《旧注疏证》及于鬯《香草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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