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也来谈谈岳飞之死 -- 烤面包的胖大叔
第一部分谈谈可能性
第一:史料的辨析在其它贴子里说过,这里提一下,杀飞促和一说呢,是孤证,但是很难说是伪证。同时,虽然很难说是伪证,但毕竟是孤证。
无论如何,此说是有正史背书。
第二:这里就是推测了,抛开史料,单把这件事提出来,从情理分析,有没有这种可能性呢?
虽然我找不到证据,但是还是得说,此说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第三,上边是情理层面,这里再看看有没有类似的例子。
有没有呢?应该说完全相似的没有。
但是,类似的事件还是有的,这就是“张觉事变”。
第四,海峰河友提到赵构个人性格因素,这个因素呢,可以做个旁证。赵构这个人啊,很复杂,看他在岳飞一案里,是心狠手辣,一心一意欲致岳飞于死地。但抛开岳飞案,赵构这个人吧,并不嗜杀。史书上是这么描述的,“高宗性仁柔,其于用法,每从宽厚,
罪有过贷,而未尝过杀。……狱官入对,即以惨酷为戒”,
这是不是史官拍马屁呢?并不能这么说,这个人啊,爱搞事,爱兴狱(史书把这事推给秦桧)是一回事,但是确实不嗜杀。这里说不嗜杀不是感性认知,也有学者的定量分析。
既然如此,为什么(开始)倚飞何重,后来何酷?
pattern河友的话,很有道理:
可能性谈完了,再来说说不可能的地方:
这要从宋金的外交操作说起,先说这个绍兴和议啊,绍兴和议到底错在哪儿呢?
现在一些人呢,简单把当时的政治路线分为,主战派,主和派。而这个绍兴和议呢,既不是主战派弄的,也不是主和派弄的,是这个“投降派”弄的。
当时反对最强烈的不是“和”这个问题,而是“屈己”的问题。金朝来谈判的使臣叫“江南诏谕使”,这是上国自居,来与下邦谈判。
绍兴和议呢,有两次,第一次在绍兴八年,这一次金国气焰嚣张,诏谕江南使携诏书命高宗跪受“拜起皆如仪”,赵构拉不下这脸,就让秦桧代赵构跪受诏书。
到第二次和议的时候呢,宋金的实力对比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呢,金心里明白,宋也很清楚。赵构自己就说过“中外议论纷然,以敌逼江为忧,殊不知今日之势与建炎不同……今虚镇江一路,以檄呼敌渡江,亦不敢来”。
这个时候,金方如果为了削弱宋方实力而提密约,让宋方“必杀飞方可成和议”的话呢,那么宋金签约必然是在岳飞被杀之后,但是呢,金方十一月七日派人来谈,二十六日就拿着誓文告宗庙了。
而岳飞死呢,是在当年除夕前。这离和议签订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既然说到推测,我个人的推测还是更倾向于岳飞被杀,更大的可能是赵构对军头的猜疑,就是王夫之所谓“猜疑之家法”。
岳飞,韩世忠,张俊三人,是赵构利用三大帅之间的矛盾,借刀杀人的政治操作。
而岳飞,韩世忠二人,案情相似而结局不同,也许只是因为赵构的个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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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猜一个, 2 猫草 字84 2018-05-28 01:42:39
🙂面包叔这又兴尽而返了吧。 10 解甲 字516 2018-05-28 01:38:26
🙂非常欣赏大叔有一分史料说一分话的态度 6 老科学的家 字406 2018-05-28 13:23:12
🙂谈谈你推测的可能与不可能
🙂我也姑妄言之一下。 3 解甲 字11180 2018-05-29 04:52:49
🙂谈谈秦桧矫诏的问题 31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4544 2018-05-29 07:49:17
🙂再与面包叔商榷一二。 8 解甲 字3159 2018-05-30 05:48:12
🙂继续讨论 5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1814 2018-05-30 09: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