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简单梳理——夫妻共同债务 -- 三笑
审理和执行,从一定的角度来说可以说是一虚一实。审理是虚的,说判决书是一纸空文也无不可——只判断法律关系,然后确定一个应然状态。
到了执行,其实可以说就是一个变现的过程,将判决的应然状态,通过强制手段落实到实然状态。这个时候要面临的问题很多,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被执行人规避法律的能力等,这就是缝隙产生的所在了。
玉垒关的案子具体情况不得而知,看来判决的结果是对方返还财产——房屋,比较大的可能性是按解除合同起诉的,或者是按确认合同效力起诉。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她这个应该是按照这条规定的第二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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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述的不准确 桥上 字621 2018-09-01 02:24:53
🙂细想想, 三笑 字352 2018-09-03 19:12:43
🙂对不起,回复晚了,前两天突然上不来 桥上 字162 2018-09-12 20:26:29
🙂这个缝隙在哪里呢?
🙂在这个司法解释中, 3 三笑 字2070 2018-09-03 05:04:06
🙂先花。我原想建议的是使用新闻中的案例 夕曦 字78 2018-08-28 08:01:28
🙂这个题目太大。 三笑 字485 2018-08-28 18:50:42
🙂一个问题 普鲁托 字115 2018-08-28 07: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