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 -- 删ID走人
为什么那个妇女敢殴打司机?说明这个危害公共安全在许多人眼里就是废纸,没有任何震慑力。这个妇女可以说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人的想法和行为。她无视法律,辱骂殴打司机,这是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但她没意识到她在犯罪,为什么?包括事后的舆论,都是用司机乘客互殴这种标题,没人说那个妇女在犯罪。为什么?
因为我们的法律根本没有考虑这种状况?有人无视法律,殴打了司机,这个时候法律不能假定司机不能还手,如果法律假定司机不能还手,还手就违法,实际上是让司机个人承担了他人的犯罪成本,这实际上把所有的司机都致于危险之中,进而把所有乘坐公交车的人都致于危险之中,这就极大地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一个负责任的立法者,是不会允许出现这种状况的。出现这种状况什么后果,重庆事件就是后果,代价是十几条无辜的生命。
所以法律必须给司机豁免权,这是给公共服务的豁免权,司机必须无责,必须无罪。只有这样才有人会提供安全有保障的公共服务,而不是让底层变成谁流氓谁占便宜的丛林社会。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2 层
🙂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5 审度 字391 2018-11-02 09:13:20
🙂保护公交司机神圣不可侵犯是法律的责任 5 删ID走人 字288 2018-11-02 10:35:16
🙂“神圣不可侵犯”很容易随处可见的 2 审度 字211 2018-11-02 11:22:20
🙂这说明你从来没在执行的角度考虑过法律
🙂根子不在豁免权,甚至类似的豁免权将会适得其反 3 数值分析 字1248 2018-11-03 00:02:21
🙂还有个罪名叫渎职罪 1 决不倒戈 字87 2018-11-04 01:31:22
🙂没有走极端啊 6 白玉老虎 字506 2018-11-02 10:15:56
🙂从立法到执法行政,整个官僚体制就没人有担当 3 删ID走人 字24 2018-11-02 08: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