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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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055盾主诸侯01/05

《文七年经》:

狄侵我西鄙。((p 0555)(06070007))(055)

《文七年传》:

狄侵我西鄙,公使告于晋。赵宣子使因贾季问酆舒,且让之。酆舒问于贾季曰:“赵衰、赵盾孰贤?”对曰:“赵衰,冬日之日也;赵盾,夏日之日也。”((p 0561)(06070501))(055)

我的粗译:

在我们文公七年(公元前六二〇年,周襄王三十三年,晋灵公元年,齐昭公十三年,宋成公十七年,卫成公十五年,陈共公十二年,郑穆公八年,许昭公二年,曹共公三十三年),狄人侵犯我们西部属地,“公”(鲁文公)派人报告了晋人。当时晋国大夫贾季(狐射姑)正流亡在狄人那里,通过此人,晋国执政的卿赵宣子(赵盾)派使者去问候狄人执政者酆舒,同时让使者为此事责备酆舒。见面过程中,酆舒问到贾季:“赵衰(赵成子,赵盾之父)、赵盾孰贤?(赵衰和赵盾哪个强些?)”,贾季答:“赵衰,冬日之日也;赵盾,夏日之日也。(赵衰,那是冬天的太阳;赵盾,可是夏天的太阳。)”。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赵宣子使因贾季问酆舒”曰:

据宣十五年《传》“酆舒为政”之语,酆舒当是狄相,狄则赤狄潞氏。

杨伯峻先生注“且让之”曰:

责其侵鲁。

杜预《注》“赵衰,冬日之日也;赵盾,夏日之日也”云:“冬日可爱,夏日可畏。”

“潞氏”——“潞”(杨注:潞即宣十五年《经》之潞氏,详彼《注》。据《左传》,晋之灭潞在宣十五年(公元前五九四年)。刘文淇《疏证》引朱骏声云:“晋之灭潞,当亦在春秋前,非宣十五年之赤狄-潞氏也。”此说不可信。盖自鲁隐元年迄今已一百余年,若侨如之弟被俘于一百余年前,其兄今始被杀,决无是理。此段盖续前言之,与上文“初”字不接。#潞,国名,赤狄之别种,曰潞氏者,盖当时所谓夷狄之国,或尚在氏族社会,故其国名带以氏字,如甲氏、皋落氏及此潞氏是也。其国当在今山西-潞城县东北四十里。《西清续鑑甲编》有路公舖,不知是此潞氏器否。余参文十一年《传》并《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3.36,北纬36.42(黎城县-古城村)。

“晋”——“绛”——“故绛”(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𥂴[奠/皿],据唐兰《晋公午𥂴[奠/皿]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绛本晋国都城,在今翼城县东南十五里,详隐五年《传•注》,而《年表》云:“晋献公九年,始城绛都。”似绛都本无城郭者,恐太史公误会《传》意。《传》意仅谓士蒍为高其宫而城绛,则所谓城者,加高加大而已。自成六年徙新田后,谓之故绛。#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文七年经》: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p 0555)(06070008))(055)

《文七年传》:

秋八月,齐侯、宋公、卫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会晋赵盾盟于扈,晋侯立故也。公后至,故不书所会。凡会诸侯,不书所会,后也。后至,不书其国,辟不敏也。((p 0562)(06070601))(055)

晋-郤缺言于赵宣子曰:“日卫不睦,故取其地。今已睦矣,可以归之。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非威非怀,何以示德?无德,何以主盟?子为正卿,以主诸侯,而不务德,将若之何?《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义而行之,谓之德、礼。无礼不乐,所由叛也。若吾子之德,莫可歌也,其谁来之?盍使睦者歌吾子乎?”宣子说之。((p 0563)(06070801))(055)

《文八年传》:

八年春,晋侯使解扬归匡、戚之田于卫,且复致公壻池之封,自申至于虎牢之竟。((p 0565)(06080101))(055)

我的粗译:

这年秋八月,因为上年推出了当时一岁的晋侯(晋灵公,夷臯)继位,晋国执政的卿赵盾(赵宣子)与齐侯(齐侯-潘,齐昭公)、宋公(宋公-王臣,宋成公)、卫侯(卫侯-郑,卫成公)、陈侯(陈侯-朔,陈共公)、郑伯(郑伯-兰,郑穆公)、许男(许男-锡我,许昭公)、曹伯(曹伯-襄,曹共公)在“扈”举行盟誓。我们“公”(鲁文公)去晚了,所以《春秋经》就没记下参与盟会的有哪些诸侯。凡与诸侯会面,《春秋经》却没记下有哪些诸侯参加,都是因为去晚了。既然去晚了没赶上,没带回来盟誓文书,《春秋经》就不会写上有哪些“国”参加,免得写错了。

盟会中晋国一位卿郤缺(冀缺,郤成子)向他们执政的卿赵宣子(赵盾)建议:“日卫不睦,故取其地。今已睦矣,可以归之。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非威非怀,何以示德?无德,何以主盟?子为正卿,以主诸侯,而不务德,将若之何?《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义而行之,谓之德、礼。无礼不乐,所由叛也。若吾子之德,莫可歌也,其谁来之?盍使睦者歌吾子乎?(前些天卫人不肯亲近我们,我们没收了他们田地。现在他们来亲近了,我们还是还他们吧。闹事的不惩治,怎么展示我们的严厉?顺从的要不安慰,怎么表现我们的宽和?没严厉和宽和,又怎能显出我们的恩惠?要不给恩惠,靠啥主持盟会?大人当上了咱正卿,要统领各家诸侯,不想法给他们恩惠,还怎么做得下去?《夏书》上说:“拿赏赐引导,靠严厉督促,用《九歌》来勉励,别守不住。”,有九个方面的事情做好了带来恩惠能给人传唱,所以叫《九歌》。这九个方面就叫六府、三事。六府叫做水、火、金、木、土、谷;三事叫做正德、利用、厚生。遵循公室的利益做,才说得上恩惠和规矩。不讲规矩又拿不出能传唱的恩惠,那就会有人叛离。要是大人您没啥值得传唱的恩惠,谁还肯投靠呢?何不让来亲近的人传唱大人您的恩惠呢?)”,宣子(赵宣子,赵盾)听了这话很欣赏。

到下年,我们文公八年(公元前六一九年,周襄王三十四年,晋灵公二年,卫成公十六年,郑穆公九年),春天,晋侯派大夫解扬把“匡”和“戚”那里的田地还给卫国,同时把当初晋国大夫公壻池开出来的、从“申”到“虎牢”边上那块田地,给了郑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曰:

总言“诸侯”而不序,以鲁文公后至之故。书“晋大夫”而不书赵盾之名,与庄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蔇”同义。其时齐无君,而鲁欲纳子纠,齐大夫子纠之党故与公盟;此则晋灵公新立,而在襁褓中,不可主盟,必赵盾为之。

杨伯峻先生注“公后至,故不书所会”曰:

不书所会者,不具列诸国及卿大夫也。

杨伯峻先生注“凡会诸侯,不书所会,后也”曰:

成十六年沙随之会,公亦后至,然而仍书所会诸侯及卿大夫者,或以其咎不在公,故不在此例。

杨伯峻先生注“后至,不书其国,辟不敏也”曰:

顾炎武《补正》曰:“公既不及于会,则不知班位之次序,故不书诸国,以避不敏。”僖二十三年《传》亦言“辟不敏也”,两义相同。

杨伯峻先生注“郤缺”(冀缺)曰:

郤缺见僖三十三年《传》。

《僖三十三年传》:

初,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臣闻之:出门如宾,承事如祭,仁之则也。”公曰:“其父有罪,可乎?”对曰:“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管敬仲,桓之贼也,实相以济。《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文公以为下军大夫。反自箕,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将中军,以再命命先茅之县赏胥臣,曰:“举郤缺,子之功也。”以一命命郤缺为卿,复与之冀,亦未有军行。((p 0501)(05330603))(049)。

杨伯峻先生注“日卫不睦”曰:

日,往日也。不睦者,谓不睦于我,意即不服于晋。与僖二十二年《传》之“不睦”用法同。

杨伯峻先生注“故取其地”曰:

卫不朝晋,晋取卫地,俱见元年《传》。

杨伯峻先生注“服而不柔”曰:

柔谓怀柔之,《尚书•舜典》“柔远能迩”,柔字同此义。

杨伯峻先生注“何以示怀?”曰:

示怀言示惠、示恩。《吕氏春秋•音律篇》“以怀远方”《注》:“怀,柔也。”“示威”与“示怀”正相对照。

杨伯峻先生注“非威非怀”曰:

非犹不也。《尚书•盘庚下》“肆予冲人非废厥谋”,不废其谋也。又“非敢违卜”,不敢违卜也。《荀子•宥坐篇》“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孔子家语•在厄篇》“非”字正作“不”,尤可证。参杨树达先生《词诠》。

杨伯峻先生注“子为正卿,以主诸侯”曰:

《年表》云:“晋灵公-夷皋元年,赵盾专政。”晋为霸主,而赵盾专政,故云“为正卿,主诸侯”。

杨伯峻先生注“戒之用休”曰:

休,美也,喜也,庆也。戒同诫。《玉篇》:“命也,告也。”以庆喜命之告之。

杨伯峻先生注“董之用威”曰:

董,督也。以威刑督理之。

杨伯峻先生注“劝之以《九歌》”曰:

《离骚》云:“启《九辩》与《九歌》。”《天问》亦云:“启棘宾商,《九辩》、《九歌》。”则《九歌》为夏后启之歌。据《传》下文,《九歌》之内容为“九功之德”,不知启之《九歌》亦如此否。

杨伯峻先生于“勿使坏”之后注云:

以上为《夏书》语,《尚书》伪古文作者采之与下文郤缺解释语并以入《大禹谟》篇。

杨伯峻先生注“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曰:

郤缺释《九歌》。又释“九功”。又释“六府三事”。成十六年《传》述申叔时之言曰:“民生厚而德正。”襄二十八年《传》述晏婴之言曰:“夫民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则“正德、利用、厚生”三者虽别而实相关联。

杨伯峻先生注“义而行之,谓之德、礼”曰:

行之,行三府六事也。谓之德、礼者,谓之德亦谓之礼也。德、礼是两词,僖七年《传》“德、礼不易”,德与礼亦是两事。

杨伯峻先生注“无礼不乐”曰:

无礼即无德,此只言“礼”。乐为音乐之乐,亦为快乐之乐。歌是音乐;不乐,犹言无可歌者。对霸主无可歌,则虐政肆行,亦无可乐矣。

杨伯峻先生注“若吾子之德”曰:

此又只言德,可见德即礼。

杜预《注》“其谁来之?”云:“来犹归也。”

杨伯峻先生于“宣子说之”之后注云:

此段当与下年《传》“晋侯使解扬归匡、戚之田于卫”连读。

杨伯峻先生注“八年春,晋侯使解扬归匡、戚之田于卫”曰:

《说苑•奉使篇》云:“霍人解扬字子虎,故后世言霍虎。”《通志•氏族略》三云:“晋大夫解扬,解狐之族,其先食邑于解。”解扬又见宣元年及十五年《传》。解即今山西省故解县(解县今已废,并入运城县)。匡、戚本卫邑,详见文元年《传》并《注》。

《文元年传》:

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卫成公不朝,使孔达侵郑,伐绵、訾,及匡。晋襄公既祥,使告于诸侯而伐卫,及南阳。先且居曰:“效尤,祸也。请君朝王,臣从师。”晋侯朝王于温。先且居、胥臣伐卫。五月辛酉朔,晋师围戚。六月戊戌,取之,获孙昭子。((p 0512)(06010501))(048)。

秋,晋侯疆戚田,故公孙敖会之。((p 0513)(06010601))(048)。

杨伯峻先生注“且复致公壻池之封,自申至于虎牢之竟”曰:

《韩非子•亡徵篇》云:“公壻、公孙与民同门,暴慠其邻者,可亡也。”公壻为国君之壻,杜《注》或本此,因谓“公壻池,晋君女壻”,其实不然。十七年《传》云:“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壻池为质焉,”则赵穿与公壻池为两人(朱骏声谓“赵穿名池,一人也”,不可信)。又据十二年《传》“赵有侧室曰穿,晋君之壻也”文,赵穿实为晋君女壻,反不曰“公壻”,何池独曰“公壻”?公壻亦是氏。《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有公祖兹,《论语•宪问篇》有公伯寮,公祖、公伯可以为氏,则公壻何不可为氏?说参于鬯《香草校书》。竹添光鸿《会笺》因定五年《传》楚地有公壻之谿,便谓“盖公壻池本楚人奔晋因地为氏者”,亦仅猜测之辞。公壻池之封者,公壻池所定之疆界,非封公壻池之采邑。成十四年《传》云:“许人平以叔申之封。”叔申之封者,郑-公孙申所定许田之疆界也。此“公壻池之封”当与彼“叔申之封”同义。说本俞樾《平议》。自申至于虎牢之竟即公壻池之封。申,杜《注》:“郑地”,据《汇纂》,则当在今河南省-巩县东、荥阳西之汜水境。虎牢即今汜水西北之成皋故城。今名上街镇,亦即汜水公社。自申至于虎牢之境致与谁,古有两说。孔《疏》引服虔说,以为致之于郑;杜《注》则谓:“并还卫”。沈钦韩《补注》云:“申与虎牢皆郑地,卫之国于帝丘,在东郡-濮阳(濮阳今属河南省-安阳地区),安得其境至虎牢?《传》言归卫地,遂并及郑。不言郑者,以申与虎牢易明也。”顾炎武《补正》、洪亮吉《诂》说同,此说是也。于鬯《香草校书》谓“盖晋先取郑地,自申至于虎牢之境,至是以郑地致卫,此‘鄙远’之谓也”云云,其说虽巧,终恐不合当时情势。

“扈”(杨注:扈,郑地,当在今河南省-原阳县西约六十里。与庄二十三年之扈恐是两地。#扈本郑邑,《水经•河水注》引《竹书纪年》云“出公二十二年,河绝于扈”,似其后为晋所有。《公羊传》谓此时扈已为晋邑,不可信。《经》例卒于国内不书地。此书地,足见此时扈尚未为晋有。扈为晋会诸侯之地,不言“卒于会”者,会已毕也。不书葬者,鲁不会也。#此扈乃郑国之扈,即文七年《经》“盟于扈”之扈,当在今河南-原阳县西约六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3.65,北纬35.03(黄河故道,曾经河绝于扈。据杨先生书中图标注,原阳县-祝楼乡-西胡庄村西一带)。

“匡”(杨注:匡当即今河南-长垣县西南十五里之匡城,亦即《论语•子罕》“子畏于匡”之匡。八年《传》所谓“晋侯使解扬归匡、戚之田于卫”者。本为卫邑,郑夺之,卫今又伐之。《水经•沙水注》云:“即扶沟之匡亭也,亭在匡城乡,《春秋》‘孔达侵郑伐绵、訾,及匡’,即此邑也。”杜《注》及《一统志》俱从之,不知扶沟今属许昌地区,去卫远,卫不能有其地,故此说不可信。说参江永《考实》。),推测位置为:东经114.60,北纬35.15(张寨乡-孔庄村)。

“戚”——“宿”(杨注:此宿恐非隐元年《经》之宿,以宋不得至齐、鲁境内也。“驷赤先如宿”,则宿其后又入于齐。疑此宿即戚,本宋地,初属周,而后宋取之。《元和郡县志》十泗州-宿迁下云“《春秋》宋人迁宿之地”,则以今江苏省-宿迁县为宿民被迫迁徙之地。#戚,卫邑,在今河南省-濮阳县北。顾栋高《大事表》七之二云:“盖其地濒河西,据中国之要枢,不独卫之重地,亦晋、郑、吴、楚之孔道也。”#匡、戚本卫邑,详见文元年《传》并《注》。#戚本孙氏采邑,孙林父奔晋,戚邑或随孙氏至晋,今反之。戚见文元年《经•注》。#戚,孙林父采邑,今河南-濮阳县稍东而北十余里。#戚在卫都帝丘(今濮阳县西南)东北,相距约八十里。杜《注》谓茅氏即戚之东鄙。#戚为孙文子之邑。季札盖由吴(今苏州市)先至曲阜,再至临淄。由临淄至今新郑县,北行至卫都帝丘,然后先北行经戚(今濮阳县北而稍东),再西行适晋。《吴世家》作“将舍于宿”,误。《索隐》强为之解,不足信。#杜《注》:“河上,戚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3,北纬35.75(戚,濮阳-古城村-戚城文物景区,有遗址,方形城,周1520,14.4万平方米。春秋,汉代:卫)。

“申”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2,北纬34.8(巩县东、荥阳西)。

“虎牢”——“北制”——“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8,北纬34.85(汜水镇-虎牢关村西北)。

下面是匡、戚之田与公壻池之封的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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